“救時宰相”閻敬銘

“救時宰相”閻敬銘


史飛翔/“救時宰相”閻敬銘

閻敬銘(1817年-1892年),字丹初,號約盦,陝西朝邑縣(今大荔縣)人。青少年時求學於關中大儒路德,深得其真傳。道光十四年(1834),閻敬銘考中舉人後去參加知縣選拔,主選官見他“狀貌短小,二目一高一低,恂恂如鄉老”遂厲聲呵斥:“出去!”道光二十五年(1845),閻敬銘高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咸豐十一年(1861),經代理湖北巡撫胡林翼和繼任巡撫嚴樹森推薦,朝廷委任閻敬銘為湖北按察使。

史飛翔/“救時宰相”閻敬銘

上任伊始閻敬銘就做了一件“為民除害”的好事。一天,湖廣總督官文的一名副將,率領幾名親兵,闖入武昌城外一戶居民家,強搶民女。該女哭罵不從,不想竟被他們亂刀砍死。其父母進城告狀,縣府官員都不敢過問。閻敬銘得知後,勃然大怒,要出面問案。那副將聞訊趕緊逃進總督府中。閻敬銘進府要兇犯,官文推說自己病重,拒不接見。閻敬銘即向隨從傳話:“去把我的被子拿來!我就在總督府的門房過道里住宿、辦公,總督的病不好,我閻敬銘絕不回去!”他這一住就是三天,官文被困在府中,實在無拒客的辦法,只得派人請湖北巡撫嚴樹森和武昌知府李昌壽來勸閻歸去。嚴、李百般勸說,閻敬銘立誓,不懲兇手,絕不回府。官文無奈,只得出來相見,求閻息事。閻敬銘憤恨不已,岸然仰視。嚴樹森求給官文一個面子,閻敬銘提出條件:立即交出兇犯,當眾剝奪官職,押回原籍,不許逗留片時。官文只得接受條件,交出兇犯。閻敬銘立呼衙役,將其顛翻捆拿,剝去衣服,當眾重杖40,發遣邊疆。

史飛翔/“救時宰相”閻敬銘

同治元年(1862),閻敬銘先後任署理山東鹽運使、署理山東巡撫、工部右侍郎等職,此間曾參與鎮壓太平軍、捻軍和宋景詩起義軍。光緒三年(1877),山西省大飢,朝廷派閻敬銘視察賑務。閻敬銘一路敝車荊服,行李蕭然。到任後,穿一身粗糙的“褡褳布”做的官服,並讓下屬也都穿同樣的粗布,有敢穿綢緞者,罰捐餉濟災。光緒八年(1882),閻敬銘再次奉詔入京,升為戶部尚書。他布服敝車,悄悄進京。入宮授任後,第二天就到戶部上任。上任第一天即親自看帳,並叫來檔房司官問帳,發現無論是領辦、會辦、總辦,都不知部庫的存銀幾何、出納情況、盈虧怎樣,甚至連算帳、看帳都不會。閻敬銘立即給皇帝上奏道:“滿員多不諳籌算,事權半委胥吏,故吏權日張,而財政愈棼。欲為根本清釐之計,凡南北檔房及三庫(銀庫、緞匹庫、顏料庫)等處,非參用漢員不可。”光緒皇帝准奏。經過閻敬銘三年治理,庫銀積蓄達1000多萬兩,因而受到清廷的器重。

史飛翔/“救時宰相”閻敬銘

光緒十年(1884),閻敬銘任軍機大臣、各國事務衙門總理。接著,又以戶部尚書任協辦大學士。次年,補大學士,管理戶部事務,授東閣大學士,賜黃馬褂。光緒十二年(1886)閻敬銘七十壽誕,慈禧太后於元旦日親筆題賜“龍”“虎”字匾贈閻敬銘。同年,閻敬銘以年老為由奏請將軍機處或戶部二職去其一,朝廷準免其軍機大臣職,俾得專心部務。不久,閻敬銘查明八旗浮支庫銀,奏定章程十條,予以節制。當時朝廷擬令直隸、江蘇各省添購機器,製造制錢。閻敬銘奏言,“恐滋市疑慮”。慈禧太后大怒,將他“革職留任”。光緒十五年(1889),慈禧太后籌銀280萬兩,修建頤和園。閻敬銘反對無效,上疏請求回籍,得到允許,遂返回朝邑故鄉。

史飛翔/“救時宰相”閻敬銘


史飛翔/“救時宰相”閻敬銘

閻敬銘回陝後熱心地方公益事業,不僅捐款修建義學,而且倡導、督促在(朝邑)縣城西側(今大荔縣城東17公里處)建起一座豐圖義倉。這是當時全國唯一的一座民間糧倉,可儲糧1000萬斤。慈禧太后題寫倉名:“天下第一倉”。新中國成立後,一直沿用至今,是陝西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史飛翔/“救時宰相”閻敬銘

光緒十八年二月初九(1892年3月7日),閻敬銘病逝于山西寄寓。朝廷追贈他太子少保,諡“文介”。閻敬銘是實踐關學經世致用的一位傑出代表,他為官清廉耿介,是我國曆史上為數不多的理財專家,有“救時宰相”之稱。

史飛翔/“救時宰相”閻敬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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