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是古代當官想要的最高境界,人人都想爬到的那個位置——宰相。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宰相是對中國古代君主之下的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或俗稱,並非具體的官名。“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時為管理家務和奴隸之官;周朝有執掌國政的太宰,也有掌貴族家務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實已為官的通稱,“相”的意思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太宰與相合稱為宰相,宰始見於《韓非子•顯學》,如北宋侍中兼樞密副使宰相黃中庸,但只有遼代以其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與職權廣狹則不同,而且名目繁多。通常和丞相是一個概念。宰相地位的具體名稱多達幾十種,歷代不同:太宰、相、相邦、相國、丞相、大司徒(東漢)、尚書令、中書令、侍中、中書舍人、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內閣大學士(明朝)、軍機大臣、總理(清朝末期)等等。

宰相是輔助帝王、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的通稱,也是國君之下輔助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戰國以後是宰相,在中國封建時代對君主負責、總攬政務的人。宰是主宰,相是輔助之。關於宰相職責,西漢的丞相陳平有過總結:“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也。”《韓非子•顯學》:“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起於卒伍。”《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省事》:“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獲酬謝,或有喧聒時人視聽,求見發遣。”清倪瑞璿《閱》詩:“王師問罪近江濆,宰相中書醉未聞。”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宰相的正式官名隨著朝代的更替,先後出現過:相國、丞相、大司徒、侍中、中書令、尚書令、中書舍人、同平章事、軍機大臣、總理等多達幾十種官名。據記載,早在商周時代已有太宰、尹、太師之稱,這些官職雖有輔佐天子管理國家之意,但在當時尚不具備國家機器中幕僚長性質。到了春秋戰國時代,相的名稱出現了。例如管仲為齊國相,藺相如為趙國相。由於當時養士之風盛行,不少有知識的人被各國招聘為相。秦國由於變化徹底,發展迅速,是戰國時代第一個設立郡縣制的國家,並於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任樗裡疾、甘茂為左右丞相。丞相之名由此而始。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宰相作為官制首次確定下來。在秦以前的殷周時代,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通過分封諸侯進行統治的,商朝的王或周朝的天子不能干涉分封國的內政,又因分封國的國君由貴族世襲,所以天子無權解除他們在分封國的統治權力。秦始皇之後,廢分封,設郡縣,廢諸侯,設官吏,皇帝不再通過宗法親緣關係進行統治,改為任命官僚向全國發號施令,因此有必要組織一套官僚機構,並藉助於宰相大臣輔佐政務。宰相就在這一歷史條件下產生了。隨著封建國家的發展,宰相制一直沿襲了兩千年。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宰相最早起源於先秦時期,商代有伊尹為相,周代周公為太宰。管仲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傑出的宰相。到了戰國時期,宰相的職位在各個諸侯國都建立了起來。到了秦朝時,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有時分設左右,以左為上,稱為“左丞相”,“右丞相”。後面漢朝與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稱為相國的話,地位更高一些,並以御史大夫為副職。在漢武帝時期,起用了一批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檯長官的手中。漢成帝時,何武以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為理由,建議立三公制。於是成帝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遂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這是旨在分散丞相權力的一項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為三,三公實際上是三個宰輔。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為最尊。為了加強君主權力,權歸君主,協以內廷尚書,三公僅為備員。以後,大權又轉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僅成為一種空銜。三公制一直實行到東漢末。漢獻帝時,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三國時期的宰相在各國不同,魏國稱為相國,蜀漢依然延續用丞相,吳國最初也是用丞相,後來設立左右丞相。宰相的權限在各國也不同,魏國的相國鍾繇、華歆執政,不掌兵權,軍權由大司馬執掌。司馬昭擔任相國時封晉公,始執掌軍權。蜀漢僅諸葛亮擔任過丞相,執掌軍政大權,吳國的丞相開始也不掌軍權,陸遜任丞相時執掌軍政大權。晉朝始建立省事,尚書省、門下省都是晉朝建立,開始執行多相制,重要事務由三司八座、門下三省共議,宰相不再侷限在三公,三省長官開始具有宰相地位,與三公都被稱為公輔大位、宰輔。南北朝時,丞相或相國多為權臣自命,成為了一種篡位奪權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變,皇帝所與議論政事或委以機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僕射、中書舍人。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長官內史省的內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都是宰相。唐朝的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參議政事的中書舍人、門下侍郎是宰相。尚書令,以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僕射為長官任宰相職。唐高宗後,尚書僕射只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參議朝政的百官加參議政事、參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加銜的也是宰相。

五代的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襲唐代,但是也有很多自己的特色,基本都是以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各部尚書、侍郎及他官加同平章事均為宰相。其中例外的,只有後唐和後周。後唐明宗長興四年( 933年 )九月敕:“馮贊有經邦之茂業,宜進位於公臺,但緣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諱,可改同平章事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後周顯德年間,樞密使吳廷祚曾加“同中書門下二品”的名號。其他的宰相名號仍為“同平章事”。五代時期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大,宰相的權力被皇帝侵奪的同時,本身開始插手各部司的事務。宰相往往另判、領使、分管某一部門的工作,特別是一些重要的部司,幾乎都是由宰相領判。與唐代相比,五代時期宰相制度的一大變化是,宰相的品級得到統一固定和提高。後晉天福五年(940年)二月,“升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正二品”,同時規定“以中書門下侍郎為清望三品”。從此,宰相的品級提高和固定到正二品,而中書侍郎、門下侍郎一旦加同平章事為宰相,其官品也由正三品升為正二品。這一宰相制度的變革,徹底改變了唐以來宰相品級較為混亂和不盡合理的局面。與唐代的宰相制度相比,最大的一個變化是,五代時期,宰相制度出現了首席宰相的制度,並被沿襲下來。後唐莊宗時,“豆盧革時為首相,故稱之為首座相公”被認為是有史可查的五代首相制度的開始。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唐朝三省六部

宋朝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從漢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禮,逐漸降級,至宋太祖廢“坐論”之禮,使宰相地位大降。宋太祖建國後,不斷加強皇權,分化、削弱相權。實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職權被一分為三,中央雖設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長官不經特許不得管理本司事務,成為閒職。實際權力歸屬“中書門下”這一機構,又稱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國家行政事務,以同平章事為長官,多由中書、門下兩省侍郎擔任,無定員。元豐改制前,設宰相三人,照例兼館職,依次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昭文館大學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集賢院大學士,即“昭文相”、“史館相”“、”集賢相“。宰相常不滿編,以位次高者為首相。此外,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分割行政權。樞密院為中央最高軍事機構,長官為樞密使,與政事堂合稱東、西“二府”。“三司”(戶部、鹽鐵、度支)主管財政,號稱“計省”,長官為“三司使”,號稱“計相”,地位略低於“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獨立,互不統屬,直接對皇帝負責,構成最高輔政機關。宋神宗元豐改制,廢除二府三司制,設宰相兩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宋徽宗政和時,改左僕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右僕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南宋初,宋高宗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為副相。南宋孝宗乾道以後,又以左右丞相為宰相,仍復參知政事副相。此外宗、寧宗、理宗都曾設“平章軍國重事”和“同平章軍國重事”,由老臣或權臣擔任,處理軍國大事,位高宰相。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宋朝二府三司制

遼朝設立北南兩個官制。北面:北面又分北南兩樞密院,北院掌軍事,南院掌內政。北、南樞密院分別下設北、南宰相府和宰相(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為正式官名)。南面: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臺、院、寺、監、諸衛等官,地位與北院面一樣崇高,卻並無實權。是國家用來養士的崇高機構。金朝以尚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不設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為宰相。元朝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下為左右丞相,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皆是宰相,最多至十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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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遼朝南北兩官制

明朝初亦設中書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遂廢。后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內閣大學士協理文書。後閣職漸重,大學士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內閣無相名,有相職;無相權,有相責,內閣大學士不是宰相。明朝最有權勢的大學士當為張居正,人稱江陵相公,權傾一時。張居正靠得是自己帝師的身份,遍及天下的門生,和司禮監的馮保。內閣大學士只能提建議,將自己建議夾在奏摺中遞交皇帝,這個建議稱之為“票擬”,皇帝同意內閣票擬的就會交給司禮監,由司禮監的秉筆太監將票擬抄至奏摺,經過這個程序,內閣票擬上升為皇帝的意志,以皇帝命令的形式下發,執行。清朝沿明制設內閣大學士,雍正時設軍機處,內閣成為閒曹,軍機大臣只能“跪受筆錄”,軍機處只是傳達皇帝命令的傳達室,軍機大臣也不是真正的宰相。明、清習慣上都稱授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晚清實施新政,仿日製設內閣總理大臣為行政機關首長。


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宰相

在古代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於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什麼事物都有好壞,宰相也一樣,它能定國安邦,也能禍國殃民,就看上位者是一個怎樣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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