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1 .行政責任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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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事責任

3.民事責任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不僅可獲得補償性的賠付,還可要求增加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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