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有感:“迪斯尼”還是“迪士尼”?


讀書有感:“迪斯尼”還是“迪士尼”?


迪斯尼還是迪士尼?辯證看待語言文字問題!

筆者很喜歡杜永道老師的文章,對他也很尊重。

近日正在看他的《缺失的語文課——那些補你輕視的常識(2)》一書。

讀書有感:“迪斯尼”還是“迪士尼”?


可以看出,杜永道老師對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是很謹慎的,依據工具書對此問題進行闡述,並在文末說明語言有社會性,這種解答看似嚴謹,看似無懈可擊,不過卻有瑕疵。

如同《人民日報海外版》的寫法一樣,儘管《標點符號用法》裡寫作《人民日報》(海外版),但人家自己就寫作《人民日報海外版》。

有個人叫“王五”,你如果給人家寫作“汪五”“汪伍”“王伍”“王武”,人家肯定不認可。

對迪士尼而言,也是如此,人家就是這麼叫。

這不是語言社會性的問題,而是“名從主人”的問題。

另外,杜老師的這句

地方的遊樂園名稱叫""迪士尼x×",這種名稱多是註冊的,宜遵從其叫法

表述也有問題。

讀書有感:“迪斯尼”還是“迪士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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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按照工具書來,並不會促進語言文字的發展,而只能跟著工具書走。

《辭海》(第六版)確實寫作迪斯尼,但大家注意了,第七版已改為“迪士尼”。

讀書有感:“迪斯尼”還是“迪士尼”?


讀書有感:“迪斯尼”還是“迪士尼”?


迪斯尼詞條的修訂,不是因為語言社會性,而是名從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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