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有感:“迪斯尼”还是“迪士尼”?


读书有感:“迪斯尼”还是“迪士尼”?


迪斯尼还是迪士尼?辩证看待语言文字问题!

笔者很喜欢杜永道老师的文章,对他也很尊重。

近日正在看他的《缺失的语文课——那些补你轻视的常识(2)》一书。

读书有感:“迪斯尼”还是“迪士尼”?


可以看出,杜永道老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是很谨慎的,依据工具书对此问题进行阐述,并在文末说明语言有社会性,这种解答看似严谨,看似无懈可击,不过却有瑕疵。

如同《人民日报海外版》的写法一样,尽管《标点符号用法》里写作《人民日报》(海外版),但人家自己就写作《人民日报海外版》。

有个人叫“王五”,你如果给人家写作“汪五”“汪伍”“王伍”“王武”,人家肯定不认可。

对迪士尼而言,也是如此,人家就是这么叫。

这不是语言社会性的问题,而是“名从主人”的问题。

另外,杜老师的这句

地方的游乐园名称叫""迪士尼x×",这种名称多是注册的,宜遵从其叫法

表述也有问题。

读书有感:“迪斯尼”还是“迪士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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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按照工具书来,并不会促进语言文字的发展,而只能跟着工具书走。

《辞海》(第六版)确实写作迪斯尼,但大家注意了,第七版已改为“迪士尼”。

读书有感:“迪斯尼”还是“迪士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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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斯尼词条的修订,不是因为语言社会性,而是名从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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