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通道借貸將嚴查!

2020年3月24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雲南監管局向一名信訪者下發了《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2020〕9號),表明

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簡稱“雲南信託”)存在違規將授信風控外包發放過高利率貸款作為信託通道變相為無金融資質的機構發放貸款等多項不合規問題,被雲南銀保監重點關注、依法採取監管措施和責令整改。

借款人通過無錫源石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石雲公司”)開發的“小象優品”移動應用平臺向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南信託”)申請貸款,並與雲南信託簽訂《貸款合同》。

從雲南信託與源石雲公司的業務合作模式看,主要涉及2個信託計劃項目:源石雲公司作為一般委託人投資於雲南信託設立的“雲南信託-雲象2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雲南信託-雲象2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又投資於“雲南信託-普惠2022號單一資金信託計劃”,“雲南信託-普惠2022號單一資金信託計劃”用於投資發放信託貸款。同時雲南信託又與源石雲公司簽署信託資產服務顧問協議,約定由源石雲公司作為資產服務顧問,為普惠2022號信託計劃項下資產提供包括開發潛在借款人,對借款人資信進行初步審查,對貸款金額、期限、貸款用途、還款方式作出初步貸款審核意見,保證合同簽署均為借款人本人完成,收集和保管借款人貸款資料等服務。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的源石雲公司信息,該公司並無金融業務經營資質。

經核查,雲南信託在開展此項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違規將部分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給第三方機構

違反了《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的監管規定

(二)作為金融機構違規發放“一浮到頂”的過高利率的信託貸款。

此案例一開,此類借信託通道賺取差價的機構將面臨與非法借貸一樣的結果,面臨非法經營罪的兜底,國家合規合法從事金融借貸的決心不要懷疑也不要抱有僥倖心態。如還要從事金融借貸必須有一個合規牌照,擔保公司+信託,典當+信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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