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著房租不給,還把房轉租出去賺錢?租客:投了30萬裝修費!

近日市民於女士向記者求助稱,她去年在一位姓邊的男子手中租下了一套房子,投了30萬裝修費乾飯館。但現在卻又出現了一位房東要求她騰房,這讓她不知道該怎麼辦了。那這到底該怎麼一回事呢?

男子欠著房租不給,還把房轉租出去賺錢?租客:投了30萬裝修費!

記者從於女士的口中得知,她去年10月份交了12萬的房租和1萬塊錢的押金,從邊先生手中租下了這套房子。當時她就發現房產證上的房主名字和邊先生的名字不符,對方稱是因為名下有很多房子的原因,所以就把這套房子放在了別人的名下。

因為對方當時拿著房產證的複印件,而且再三表示房子是他的,並且表示可以帶她們去辦理營業執照。於女士便相信並交了押金和房租,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房子也很快裝修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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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春節前她意外接到了一位孫女士的電話,對方稱房子是她的,邊先生只是轉租給她們。現在邊先生遲遲沒有交下半年的房租,所以她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收回房子。現在要麼於女士自己把房子內的東西搬出去,要麼他們強制清理房子,要麼就重新和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把房租交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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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女士就此事聯繫了當時租房給她的邊先生,對方也承認房子的確是他轉租的。並且承諾房子於女士可以繼續用,他那邊會和孫女士把這件事情協商好。

那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記者首先撥打了邊先生的電話,暫時遲遲都沒有人接聽。從於女士出示的她和邊先生的聊天語音中可以得知,對方的態度非常明確,轉租於是房東孫女士是知情的,其餘的事情不需要於女士去管。但自打孫女士找到她,邊先生的電話就再也打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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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也與房東孫女士取得了聯繫,孫女士表示她並不知道房子轉租一事。房子是18年5月份租給邊先生的租賃合同,一共簽了5年的房租,半年一付,但去年下半年邊先生就再也沒有給她付過房租。因為邊先生遲遲沒有給他她付房租,所以她便讓朋友到房子拍了電話,這才知道原來房子一直是於女士租著的。

並且孫女士表示她已經給予女生很長的時間,也多次表示如果繼續用這個房子可以和她再籤一份合同,只需交上一定的押金,房租的事情可以再議。可於女士認為自己已經交了租金,沒道理再另外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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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樣的情況於女士該如何維權呢?記者也就此事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如果承租人和房東所所述屬實的話,二房東存在虛構事實,騙取承租人租金的行為,這種行為涉嫌詐騙,承租人可以選擇報案。

因為承租人沒有證據證實,房東對其承租的事實知情並且認可,所以承租人與二房東簽訂的租賃協議,沒有辦法來約束房東,房東有權要求承租人承讓房屋。承租人可以向二房東來主張權利,包括要求返還租金並賠償損失。

在此筆者也希望能夠提醒到更多的朋友們,在租房時一定要查清房子的權屬情況,為租房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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