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停牌了,在瀑布般暴跌之後。
不過,在如此這般的腥風血雨中,兩條消息很熱:
陸老闆發了一條動態:今天也要元氣滿滿喔。
很熱血青春的感覺,頗有很傻很天真的“萌。”
羨慕人家好心態的同時,又看到相似的新聞裡都有這一條:
瑞幸咖啡已經啟動了董責險的賠付申請,中國平安等成已經接到申請正在處理。
怎麼看怎麼覺得氣定神閒,這麼一對比,忽然就有了那麼點不由自主的遐想。
如果犯錯都是這麼計劃緊密,打劫都是這麼時尚從容,那到底什麼是正義呢?
那麼,
- 給了瑞幸高層們這麼大底氣的董責險,到底是什麼?
- 買了董責險就真的可以為所(非)欲(作)為(歹)了嗎?
01
關鍵在於,保費,由公司承擔。
這樣一來,董事和高官們就可以比較沒有較大的後顧之憂了,好比戴了一頂安全帽,所以該保險被戲稱“將軍的頭盔”。
董責險是個舶來品,據百度百科說,1996才進入中國,2002誕生A股第一單還是贈送的。
為什麼2002誕生了第一單呢?因為2001-2002除了兩個重要的文件,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二是2002年證監會和國家經貿委聯合發佈的第一版的《上市公司治理規則》(現已失效,有新版)。
這兩個文件,
一個給高管戴了緊箍咒,說的是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的話,股民可以告他了。而高管除非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否則要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個則給高官們又送了件軟蝟甲,說得是經股東大會批准,上市公司可以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這樣一來,就把一個早就有了的董責險推到了大眾面前。
但是,該保險在發達國家以及要去美國上市的國內企業中投保率很高,但是在大A股的上市公司中投保率很低。
聽上去還挺不是滋味的。
02 買了董責險就真的可以為所(非)欲(作)為(歹)了嗎?
個人認為非也。
其一:董責險也是保險,所謂保險就要有免責條款。
根據搜索到的一條保險經紀介紹的免責條款,裡面有一條:
保單通常除外哪些風險?……
非法個人獲益
不忠誠行為
這兩句話究竟要怎麼解釋,可能需要雙方律師的唇槍舌戰了。
但用法考老師最喜歡說得一句話,“用我們樸素的法律思維來想一想,”
意思是不是故意使壞的不賠?
上市一年?
自爆家醜?
上市公司的公告、審計都剛剛完成?
弱弱的往“故意”上大膽想一想,不為過吧?
截止4月7日,51.38美元的股票縮水到4.39美元每股,這個收割法還真是血淋淋。
其二:保險說白了是一份合同,合同就要遵守一般的誠實信用原則。
而根據《保險法》,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是有權解除合同且不退保費的;
即便是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告知義務,保險人也只是退還保費而已。
那麼,投保的是責任險,那麼對於利潤、規模、收益都和保費息息相關的內容,是不是應該屬於告知事項呢?
如果已經這樣來了,還是獲得了賠付,那麼只能說小藍杯的老闆們道高一尺,割完米國割我國,厲害;
那麼眼巴巴排著隊去敲鐘的衣著光鮮的老闆們,以後拿著一捆錢來投保的時候,不知道誰還敢接這一單買賣;
如果沒有賠付,那麼萬事俱備只欠韭菜的老闆們再去米國敲鐘的話,是不是得先掂量掂量了。
說了這麼多,還是關係A股的上市公司什麼時候能排隊給保險公司送錢,那樣好歹是對咱韭菜們的一點尊重。
至少目前,還很慘。
加一句,根據這兩天的風向,一旦賠付,後面說不定還有排隊的。
再加一句,對於瑞幸咖啡的咖啡,我是花過一起拿多塊錢的人呢。
明明挺好個事,為什麼不能慢慢來呢。
想起巴菲特那句話來了,“很多人並不願意慢慢變得有錢。”
沒想到,有錢人也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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