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辦公經費使用的幾個“雷區”

小區首屆業委會一經成立之時,業委會成員們往往躊躇滿志,一心想為廣大業主辦點事。與此同時,小區業主寄予的深切希望,小區物業服務問題、老物業去留問題、設備損壞問題、停車難等沉積多年的問題,這些事情都需要業委會成員們趁著冷靜,按照輕重緩急來予以處理。業委會在聽取業主意見擬定方案提交業主大會表決的同時,也會耗費一定的精力和時間以及產生相應的費用,必然也會涉及到業委會辦公經費的使用。業委會在辦公經費使用中如果不依法依規,很容易出現問題,尤其是容易觸犯到以下三個“雷區”。

業委會辦公經費使用的幾個“雷區”

業委會讓物業公司提供辦公經費。業委會的辦公經費通常來源於小區的公共收益,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由全體業主從其他費用中進行支出。但是有些業委會私下要求物業公司向業委會提供辦公經費,甚至要求物業公司購買物品提供業委會使用。在未經業主大會允許的情況下,業委會這種做顯然是違規的。這是因為業委會本身就是監督物業公司的一個自治組織,如果收取物業公司的費用,拿取了物業公司提供的物品,哪怕是用於正當的業委會辦公,業委會本身的公信力也會大打折扣。拿了人家的好處,業委會在小區接下來的物業選聘中,在小區維修工程中,又怎麼能做到公平公正?

業委會辦公經費使用的幾個“雷區”

業委會超出授權額度使用辦公經費。業委會的辦公經費通常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裡都有明確的使用額度,一般從幾千到幾萬都有。有的業委會成員不認真學習法律法規,不看小區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把小區的公共收益都當成業委會的小金庫了,大手大腳花錢,動輒就從小區公共收益中支出,殊不知小區業委會每年的辦公經費都是有額度的,超出額度使用的,都屬於違規情況,如果小區業主認真追究起來,業委會成員需要自行承擔超出額度的經費。

業委會辦公經費使用的幾個“雷區”

業委會超範圍使用辦公經費。業委會的辦公經費一般都僅限用於業委會的正常辦公使用產生的費用,比如辦公電話、辦公傢俱、打印設備、網線、必要的交通費用等,也可以用於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產生的相關會議費用,除此之外都不能擅自使用。但是也有個別業委會自說自話將辦公經費用於購買咖啡機、麻將機,以及未經業主大會授權向業委會成員、業主代表發放津貼和獎金等,這些都是嚴重的違規行為。

業委會辦公經費使用的幾個“雷區”

業委會違規使用辦公經費絕不是小事,輕一點是違規,性質嚴重的有可能作為挪用公款入刑的也不乏這樣的案例。另外,業委會換屆的時候,必須要組織開展換屆審計工作,業委會的辦公經費作為公共收益的支出項目也在審計範圍內,所以,業委會一定要依法依規使用辦公經費,千萬不要觸及使用的“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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