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交易所拷問!首個“吃螃蟹”的堂堂事務所臨陣換CPA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公司於2020年3月26日發佈了《關於聘任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公告稱,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

擬將原2019年年度財務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由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此前從無證券從業客戶的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詳見《史無前例!A股上市公司新聘審計機構只有3名CPA,2018年度業務收入僅有85.32元》

此事一出,資本市場譁然,上交所緊急向*ST新億更換年審會計師事務所事宜發了問詢函,該函件表示:擬聘請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公司2019年年審會計師。公告顯示,深圳堂堂收入規模較小,人數較少,沒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經驗。鑑於上述情況,現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等規定,現請你公司進一步核實並披露以下事項。


*ST新億被靈魂拷問後,接連發出兩則更正公告。2020年3月27日*ST新億發佈更正公告稱發佈的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公告裡“一、擬聘任深圳堂堂會計事務所基本信息”中“3、業務規模 4、投資和保護能力”描述出現錯誤,詳見《出師不利!上市公司聘請了這家擁有3名CPA的審計機構的公告錯了》。

遭交易所拷問!首個“吃螃蟹”的堂堂事務所臨陣換CPA


不知是否是巧合,就在2020年4月1日愚人節當日,*ST新億又發佈了一則更正公告,對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及項目成員名單全部進行了更正。而新更換的簽字註冊會計師和項目成員均在辦理註冊會計師轉所手續中。我們希望這次的更正公告沒有愚弄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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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後的簽字註冊會計師及項目組成員信息如下:


遭交易所拷問!首個“吃螃蟹”的堂堂事務所臨陣換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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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ST新億披露的問詢函回覆公告及年審會計師事務所的回覆內容,具體如下:


遭交易所拷問!首個“吃螃蟹”的堂堂事務所臨陣換CPA


【問題一】:公告顯示,深圳堂堂2018年度業務收入85.32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84.82萬元,共有從業人員12人,其中註冊會計師3名。*ST新億2018年財務報告被前任會計師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四川華信)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事項較為複雜。


(1)請深圳堂堂結合*ST新億相關風險情況和深圳堂堂近年來審計業務開展情況,專業審計人員配置情況等,充分論證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


(2)簽字合夥人和會計師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具體業務名稱、承擔的具體工作;


(3)請公司補充披露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為評價深圳堂堂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誠信狀況等所採取的措施,相關措施是否充分,結論是否客觀。


【深圳堂堂回覆】:


(1)ST新億相關風險仍然集中在2018年度財務報告被前任會計師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所涉及的7個方面。


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2018年度業務收入公司公告已更正為85.32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84.85萬元,近年來審計服務的主要行業包括製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房地產業,堂堂具有公司所在行業審計業務經驗。堂堂原創所所長註冊會計師吳育堂已經從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辭職轉所併入夥成為執行合夥人及首席合夥人,他中證天通團隊的註冊會計師周知、楊勃也已辭職轉所堂堂,入夥及轉所手續正在辦理之中,還有兩個註冊會計師考試六科、五科合格的有經驗的審計人員及其他審計經驗豐富人員3人加入,團隊具有較豐富的證券審計服務業務經驗,因此堂堂具備此次審計的專業勝任能力。


(2)簽字合夥人和會計師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具體業務名稱、承擔的具體工作。


因個人原因和受新冠疫情影響,湖北籍註冊會計師2人返深復工需隔離14天,去新疆審計需隔離28天,無法參加ST新億的現場審計,為此,擬將簽字註冊會計師更換為吳育堂、周知和楊勃,分別擔任項目合夥人、簽字註冊會計師和質量控制複核人。


目前吳育堂正在辦理入夥及轉所手續,周知、楊勃正在辦理轉所手續,預計2020年4月25日左右辦理完成相關手續,三個註冊會計師的有關信息如下:


(1)項目合夥人:吳育堂

執業資質: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國際會計師(AIA) 從業經歷:自1995年9月開始從事審計行業,具備25年審計經驗,

先後在具有證券期貨業務審計資格的深圳市會計師事務所和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工作,主要從事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

兼職情況:無

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7年

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是

從事過的證券服務業務有:深發展、康達爾、粵甘化、黔輪胎、深中華、特發信息、廈門建發、深錦興、深鴻基、國信證券、立訊精密、赫美集團、諾普信、日盛科技、新為軟件、日輝達、和西智能等;擔任項目經理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及新三板簽字註冊會計師。


(2)簽字註冊會計師:周知

執業資質:註冊會計師

從業經歷:自2009年10月開始從事審計行業,具備10年審計經驗,先後在具有證券期貨業務審計資格的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和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工作,主要從事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

兼職情況:無

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10 年

從事過的證券服務業務有:雙馬水泥、立訊精密、赫美集團、諾普信、日盛科技、新為軟件、日輝達、和西智能。港股:富士康(富智康集團),美股:P&G(寶潔)。擔任審計員、項目經理及新三板簽字註冊會計師。


(3)質量控制複核人:楊勃

執業資質:註冊會計師

從業經歷:自2009年10月開始從事審計行業,具備10年審計經驗,先後在具有證券期貨業務審計資格的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和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工作,主要從事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

兼職情況:無

從事證券業務的年限:10 年

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是

從事過的證券服務業務有:立訊精密、赫美集團、諾普信、日盛科技、新為軟件、日輝達、和西智能。港股:東嶽集團,美股:P&G(寶潔),LJ(勞倫斯珠寶國際),擔任審計員或項目經理。

擬簽字項目合夥人吳育堂、擬簽字註冊會計師周知及質量控制複核人楊勃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處分。


【公司回覆】:


(3)公司擬更換2019年年審會計師為深圳堂堂的過程中,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克服了疫情期間的種種困難,對深圳堂堂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誠信狀況進行了詳細的調研,與該所的負責人多次深入溝通,通過多種渠道認真核實了該所審計人員的相關資質和從業履歷,並諮詢了多位業內人士,公司董事會認為以上措施充分,結論客觀。


【問題二】:


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如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公告顯示,深圳堂堂已購買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000萬元,但沒有計提職業風險基金。請深圳堂堂補充披露:(1)購買執業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3名註冊會計師的資格證書等;(2)沒有計提職業風險基金的主要原因及對公司履行賠償責任能力的影響;(3)結合近五年訴訟事項,說明履行賠償責任的情況;(4)結合公司被立案調查、破產重整再審審查等風險情況,說明相關保險能否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自身財務狀況是否具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能力。


【深圳堂堂回覆】:


(1)堂堂正在購買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000萬元,保單尚未生成,購買執業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未知。3名註冊會計師的資格證書號碼為:吳育堂註冊會計師證號440300470645、楊勃註冊會計師證號310000125045、周知註冊會計師證號 310000125044。


(2)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已按照註冊會計師協會等要求提取了執業風險基金37.24 萬元,對公司履行賠償責任能力無影響。


(3)近五年無履行賠償責任的情況;


(4)公司被立案調查、破產重整再審審查等風險情況,如果賠償數額特別巨大,則相關保險不一定能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自身財務狀況2018年業務收入85.32萬元,淨資產18.79萬元,總資產67.73萬元,執業風險基金37.24萬元,基本具備補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能力。如果賠償數額小,則相關職業保險可以覆蓋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


【問題三】:


公告顯示,公司選聘深圳堂堂作為公司2019年年度審計機構的時間距離年報法定披露期限較近。請深圳堂堂結合具體審計進度安排,人員安排等情況,說明前述情況是否可能影響審計質量,影響按期出具審計報告。


【深圳堂堂回覆】:


深圳堂堂接受公司委託後,立即組織包括註冊會計師在內的審計項目小組成員等6人進場審計,還將繼續加派註冊會計師進場審計,公司人員全力配合和審計人員的充沛,目前工作進展順利,不會影響審計質量,預計4月25日結束外勤審計工作。但由於全國疫情及入夥、轉所等事項會牽扯註冊會計師的時間和精力,以及變更事項涉及原會計師事務所、工商局、注協、財政局等部門,可能會影響按期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


【問題四】:公司前任會計師四川華信應當根據本所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的相關規定說明:(1)辭任公司年審會計師的具體原因;(2)與公司溝通過程中是否存在異議;(3)公司2018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公司觸及風險警示等事項是否為辭任的主要影響因素。請四川華信提供書面說明材料。


【四川華信回覆】:


(1)我所於2019年3月16日與新億股份簽訂川華信約(2019)180號《審計業務約定書》,對新億股份2018年財務會計報表審計,合同約定審計費80萬元,實收60萬元,新億股份尚欠審計費用20萬元,新億股份沒有嚴格按照《審計業務約定書》約定進度支付審計費用,多次電話聯繫催收無果。我所依據《審計業務約定書》“十一、1.”約定,不再承接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務,並於2019年11月12日給新億股份發出《關於催收2018年報審計費及終止2019年度審計的函》“川華信綜 B(2019)006號”函件。


(2)我所項目合夥人於2019年9月13日、2019年10月15日兩次通過微信告知新億股份董事長黃偉辭任事宜,未回覆;我所項目合夥人於2019年10月15日通過微信聯繫新億股份副總經理王江海,告知我所辭任新億股份2019年報審計,王江海表示收到信息,截止到2020年3月27日,新億股份未對我所《關於催收2018年報審計費及終止 2019年度審計的函》“川華信綜 B(2019)006號”進行回覆及提出異議。


項目合夥人於2020年3月26日收到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與前任註冊會計師的溝通函》,同時收到新億股份與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共同蓋章的《關於同意與前任註冊會計師溝通的確認函》,我所正在按審計準則相關規定回函。


(3)我所對新億股份2018年財務會計報告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已與新億股份進行了充分溝通並達成一致意見,故公司2018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公司觸及風險警示等事項不是我所辭任的主要影響因素。

特此公告。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日


上述回覆公告又慘遭上交所“打臉”,上交所於2020年4月2日晚間火速發出二次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更換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及深圳堂堂購買執業保險的具體細節。


具體公告如下:


遭交易所拷問!首個“吃螃蟹”的堂堂事務所臨陣換CPA

新疆億路萬源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4月2日晚間,你公司披露了聘請年審會計師相關事項問詢函的回覆公告,相關內容與前期信息披露存在較大變化。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等有關規定,現請你公司進一步核實並披露以下事項。


一、公告顯示,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深圳堂堂)擬將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由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三人更換為吳育堂、周知和楊勃。吳育堂等3人目前在不在深圳堂堂執業,擬從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轉所至深圳堂堂,相關轉所手續尚未辦理完成。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三條等規定,註冊會計師在未辦理完成轉入手續以前,不得在擬轉入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請深圳堂堂和相關注冊會計師說明並補充披露:(1)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說明將項目簽字註冊會計師變更為非本所執業註冊會計師是否合法合規;(2)結合內部規範制度,說明承接本次業務的決策過程、決策人員和業務約定書籤字人;(3)在目前李哲等人不擔任本次項目簽字會計師,且深圳堂堂無其他註冊會計師的情況下,說明是否仍有履行本次審計業務的能力;(4)請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說明前期承接本次審計業務的具體情況,是否為真實意思表示,擬不再參與本次審計業務的具體原因和主要考慮。


二、公告顯示,深圳堂堂接受公司委託後,立即組織包括註冊會計師在內的審計項目小組6人進場審計,預計4月25日結束外勤審計工作。同時,註冊會計師的轉所手續預計將於4月25日左右完成。根據《辦法》第六十二條等規定,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其名義承辦業務。請深圳堂堂補充披露:(1)前述6人的具體姓名和工作單位、職務,是否為深圳堂堂的註冊會計師和審計人員,承辦本次業務是否符合前述規定;(2)深圳堂堂組織審計小組進場審計的具體負責人姓名、職務。


三、公告顯示,深圳堂堂已提取職業風險金37.24萬元,正在購買執業保險,但保單尚未生成,具體條款未知。相關保險不一定能覆蓋因審計失效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請深圳堂堂補充披露:(1)預計保單生成時間及具體條款,並請提供正在購買保單的證明文件;(2)請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量化評估是否具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能力。


四、根據公司同日發佈的更正公告,擬簽字註冊會計師並非深圳堂堂所屬會計師。公司應當嚴格遵守股東大會提案和通知的相關規定,在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具備相應執業人員、執業條件以及落實指引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簽字會計師嚴格按照《辦法》要求合規執業的前提下,再行提請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相關議案。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深圳堂堂,應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切實保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你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後應當立即對外披露本函,並於收到函件的五個交易日內予以回覆。同時對外披露。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二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看看,*ST新億愚人節發佈的更換3名註冊會計師的更正公告真的愚弄了我們!我們靜待*ST新億再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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