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觀區法院“打財斷血” 執行到位涉惡案罰金175000元

2020年3月30日,大觀區法院執結到位一起涉惡案件罰金175000元。

2019年8月,大觀區法院依法審理並宣判了一起涉惡案件,以汪某、蔣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擾亂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其中,被告人蔣某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元。

大觀區法院高度重視,迅速啟動“打財斷血”執行工作快速移送執行機制,該起涉惡刑事財產刑案件一經生效立即移送執行立案,明確執行局局長負責制,確定專門執行團隊負責攻堅,確保案件財產見底、手段用足。

一是充分發揮執行聯動合力,形成有效的涉案被執行人財產聯動調查機制。執行法官及時啟動對蔣某“總對總”“點對點”查控,充分掌握蔣某銀行存款、不動產等信息的同時,發揮與公安、社區等部門的執行聯動,通過實地考察蔣某家庭,全面瞭解被執行人家庭成員結構及個人財產情況,確保做到應執盡執。二是積極宣傳財產刑履行和減刑、假釋政策法規,形成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的代為主動履行機制。鑑於蔣某在監獄服刑無財產收入的現狀,大觀區法院執行法官積極深入蔣某家中,向其親屬釋明蔣某應履行的義務以及財產刑履行有助於蔣某減刑、假釋等政策法規。最後,在執行法官的多番勸說和強大的執行威懾下,蔣某家屬代為繳納罰金175000元(另5000元前期已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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