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西周和春秋諸侯宗廟制度

所謂廟制就是宗廟制度的簡稱,古時候的人們非常迷信的認為靈魂是人死之後真實存在的,靈魂是生活在另一個世界中的人,古人為了使故去的亡魂有所歸而建立的秩序以及祭司制度是為宗廟制度。

宗廟制度做了以下規定:周天子可以立七廟,諸侯能夠立五廟,大夫可以立三廟,士只能夠立一廟,而平民百姓不能立廟,以此規定來劃分遠親和貴賤。

先秦與漢的古文獻關於西周戰國的宗廟制度大都表示為周天子七廟,各諸侯五廟,大夫重卿三廟,士皆為二廟,但對於其中的具體內涵卻大有不同。西周戰國時代的宗族制度下的宗廟制度我們由此可窺一斑,其重要性更是得以體現。

周朝以前的宗廟制度及周代宗廟制度的形成

狹義上來說的宗廟,帶有宗字的帝王所有的廟是為宗廟,但從更廣義的角度來說,是西周戰國先秦時期周天子、各諸侯及士大夫為祭祀祖先而修建的廟宇。在西周戰國時期,每個受到後人祭祀的祖先都會有各自的廟,因此受供養的祖先有幾位就會有幾座廟,這就是常說到的廟數,這是在宗廟制度裡面是非常重要的。

淺析西周和春秋諸侯宗廟制度

昭穆制度是宗廟制度中又一重要制度之一,它是宗廟制度宗廟的排列在民間的衍生,也就是祠堂神主牌的擺放次序即為昭穆制度。始祖在祠堂的排列中居於中間,左右兩列分別排列著子孫,左邊的是昭則右邊為穆,始祖的兒子輩為昭,始祖的孫子輩為穆。

始祖的孫子的兒子輩亦為昭,始祖的孫子的孫子輩為尤為穆。如此,於昭穆制度的排列中,父與子自始至終在不同的列當中,祖孫則早同一列之中。

在中國歷史當中宗廟制度很早便已存在,但對其淵源的考察研究,似乎已經無從可知。但至少在商代時,我們可以知道宗廟制度已經建立了較為完整的體系,因為廟號之稱就是在商朝時候出現的。

周朝建立之後,不僅繼承了商的制度,也還靠著自身的文化對這些制度加以改革。商朝由於其年代久遠,能夠為今天的我們留下的古籍文獻並不多見,儘管後世對其宗廟制度仍有記敘,但相互之間有著矛盾的地方,有的說法為七廟,也有的說是六廟,更有甚者持五廟學說,這些真的讓我們無法辨析其真偽。

淺析西周和春秋諸侯宗廟制度

不過歷朝歷代大多采用夏朝五廟、殷商六廟的學說,覺得商朝祭拜父、祖、高祖、曾祖四親廟祖以及契和湯兩個祖廟。

《詩經》中關於祭祖的樂和歌與西周宗廟制度的關係

《詩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詩歌集,是我國關於詩歌的開端,共收集了西周到春秋的三百三十一篇詩和歌,也是用來解讀達到三代文明的高峰的西周之文化的一個十分有用的經典範例。

依照風雅頌的傳統分類,風是各地方的樂歌,雅是王室所有的樂曲,頌則是廟堂祭祀的樂曲,同時雅中的大雅部分亦可作為廟堂樂曲,因此頌與其相同。前文所述的的廟堂祭祀樂曲,就是古代宗教祭祀所用的樂和歌。

這些樂歌所祭拜的神氏從內容上來說包含了天神、地址,但實際上大部分是祭拜祖先的樂曲,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周朝宗廟文化的盛況集中體現在其中。《詩經》裡面大部分祭拜祖先的樂歌記載在其《周頌》《魯頌》《商頌》當中,一共三十五篇。

淺析西周和春秋諸侯宗廟制度

除此之外《大雅》裡面記載了十六篇祭祖樂曲,二兩者共計五十一篇,在詩經作品中足足佔了六分之一。《周頌》中收錄的是西周較早時期的樂曲作品,這裡面不乏祭祖樂曲,如《清廟》、《我將》等是祭祀文王的作品。

而祭祀武王的有《時邁》、《訪落》等;《思文》是祭祀后稷的詩歌;《潛》中記載了天子奏樂祭拜的活動,《絲衣》則記載了天子祭祖祈禱的活動。《魯頌》是魯國仿《周頌》而做的廟堂樂曲,至今留存有四篇,都是讚揚魯僖公的作品。

其中《宮》一文著重歌頌了魯僖公繼承周王先祖的道法治理天下的功績,是詩經祭祖樂曲中最長的一篇,《商頌》現今所存的五篇都是祭拜祖先的的樂曲。

西周春秋時期魯國的宗廟違禮現象

作為我國古代最為重要的政治制度組成部分之一的宗廟制度,在商和周時期已經得到了逐步的完善和發展,但是隨著時代進到春秋時期,違背禮儀的現象和事件層出不窮,這時候的代名詞則是"禮崩樂壞"。

淺析西周和春秋諸侯宗廟制度

在殷商時代,宗廟制度以周人祭法為載體成為了商朝統治者鞏固其統治的一個關鍵因素;西周王朝不但總結了殷商宗廟制度的經驗而且還結合了周人自己的特點不斷改革創興並最終形成了完整而特色鮮明的宗廟制度以祭祖之禮作為核心,在後人不斷改造之後成為了歷代王朝禮制的樣板。

進入春秋時代後,因為在霸主整治政治不斷加強,經濟發生大的變化和各種"民重天輕"的思想觀念得以發展等歷史原因之下,違背禮制的現象接連發生,春秋時期的代名詞也就成了"禮崩樂壞"。

然而禮制在這一時間斷中,任然發揮著其重要作用,不僅是作為一種關於個人安身立命的標準規則,也是每個諸侯國安邦治國所必須的根本途徑,甚至有一些的存在國家倖免於滅亡的重要保障。

一些文化人士開始從違禮現象反思禮制,導致了禮儀和立法兩兩之間的分離,積極地推動了當時人們打破傳統觀念、早就開放社會之風以及士的崛起。不能將春秋時代完全的、片面的認為是"禮崩樂壞"的時期,這顯然是不夠科學的。

淺析西周和春秋諸侯宗廟制度

在這一時期人們仍然重視禮制,只不過當時社會的需要已經不能與西周時期所訂製的禮制相適應。春秋時期的違禮,儘管不能將其完全稱之為禮制創新,但也不能帶有偏見的認為是禮制的崩壞。

宗廟制度的文化淵源或許可以上溯至遠古時代人們對圖騰的崇拜和圖騰的祭祀,之後隨著時代的發展演變成了比較文明的先祖崇拜和祖宗祭祀,這才形成了宗廟這種用於祭祀祖先的專門場所。

大概從周朝開始,明文立下規定將宗廟建於王宮左側,此為左宗右社的定製。周朝宗廟制度關於廟數的爭論從未停止過,千百年來這樣的爭論無非就是七廟與四廟的區別,但這不會從更本上影響西周春秋時期的宗廟制度,因為無論是七廟還是四廟,其廟數終究是一個確定的數字,這一點毋庸置疑。

因此這樣兩種的爭論對宗廟制度的研究不會有根本性的影響。在春秋時期各國出現了極為嚴重的違禮現象,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周禮造成了衝擊,以魯國的違禮為代表,但這樣的違禮現象並不能說明是對西周禮制的否定,而不過是對西周禮制改革創新的良好開端,在研究其內涵式不能偏頗的講這樣的現象歸結為"禮崩樂壞"。

參考文獻:

《詩經》

《禮記》

《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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