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楊德廣2


由於城市的大規模建設,農村勞動力不斷向城市輸出,大量農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部分農民富裕後向往城市生活,嚮往城市優質的教育資源、良好的衛生醫療條件、便利的交通設施、廣泛的就業機會等優質資源,因此不少農民在城市購買商品房,並選擇在城市安家落戶。




但是也有少數農民對農村“一戶一宅”政*策存在誤解,以為同時在城裡和農村有房就是所謂的“一戶多宅”。進城落戶人員深怕退出農村集體組織後,農村的宅基地會被收回。更多的擔心則是農村的房屋從此後不能被拆建,只能任其倒塌,然後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


而事實上這些顧慮是可以打消的,《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農民進城落戶後,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確權登記”,“農民集體成員經過批准建房佔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訂實施後針對農民申請集體土地建房作出的規定,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私人對其合法的房屋享有所有權。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是依據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所以農民在國有土地上購買的商品房是農民個人的合法財產;而依法批准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和依法建造的房屋也是農民個人的合法資產。

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怎麼辦?

打消顧慮,安心工作生活。政*策作主,個人的合法財產不管是農村的還是城市的都可以確認權屬,辦理不動產權證。而且進城落戶人員農村的房屋也可以合理的拆建。這樣農民在城市遇生活困難,隨時可回農村生活,或者農村城市兩邊都可以工作生活。


三農觀察匯


我是農村土地確權的工作人員,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在城鎮化工作的積極推動下,各大城市相繼開放落戶政策,在城區常住人口不超過300萬人的大中小城市,要求全部取消落戶限制,也就是說沒有任何的落戶要求。這也使得很多農民都在城裡買了房子,而當下農村正在實施“一戶一宅”政策,那麼城裡買房後,村裡的宅基地會受影響嗎?

答案是不會,其實農民在城裡買的房,和農村實施的“一戶一宅”互不干預,沒有任何影響,簡單的說,“一戶一宅”是針對農村的宅基地要一個戶口一個宅基地,且面積符合當地政策的規定標準。

哪些情況不會受“一戶一宅”影響?

1、有多塊宅基地,但面積總和符合當地宅基地面積標準;

2、祖上繼承下來,形成的一戶多宅(已有一戶宅基地的本農村集體成員);

3、宅基地合法買賣(同一集體經濟組成內部成員);

4、符合當地分房建房條件未分戶而另行建築造成的一戶多宅;

哪些情況會受“一戶一宅”影響?

1、未經審批私自建房的;

2、宅基地佔地面積超過建房審批面積的;

3、不是集體成員,卻在本村建房的;


農十


很多農民現在有錢了,都會跑進城買房,就是為了讓自己過上更好的日子。只不過很多農民是城裡買了房,但是農村也有宅基地,如今要確認一戶一宅的政策,就想知道這種情況要怎麼辦?

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相信不少人都有這樣的情況,總會擔心自己現在農村有宅基地,如今又去城裡買了房,那不就是一戶兩宅了,是不是就不符合宅基地的規定了,有著宅基地會不會被收回的顧慮。

其實大家是可以放心的,因為農村宅基地跟城裡的商品房是沒有必然聯繫的。農村的一戶一宅指的是一戶一塊宅基地,主要是因為宅基地是無償給農民使用的,自然要進行管理的。而城裡的商品房是有償使用的,跟宅基地是不同的,所以就算是買了很多套房子也是沒有關係的,還是符合農村一戶一宅政策的。

所以說農村宅基地跟商品房是沒有必然的聯繫的,是不需要擔心宅基地會被收回的。真正有影響的還是農村戶口的問題,如果你在城裡買了房,還將戶口遷到了城裡,那可能宅基地就得自願退出了,因為宅基地只有農民才可以擁有的。

當然如果你只是在城裡買房,就算是在城裡買了十套房子,卻沒有遷移戶口,那還是沒有問題的。商品房就跟平時我們買汽車一樣,都是花錢買的商品,是不會影響到宅基地的權益的。

總之,在城裡買了房,在農村也有宅基地,還是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這點大家配合一下就可以了,是沒有大問題的。


深山老農民


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對於遇到在城市裡購買樓房,農村的宅基地需要確權的話,這種情況處理?首先要明白什麼是宅基地?什麼是商品房的問題?然後在明白二者的關係,就完全瞭解了這個問答題,對這種狀況也可以知道該怎麼去處理了。

農村的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只對農村農藥不夠,實行的一種優惠政策,是村集體分給農戶一塊土地作為蓋農房使用,主要是為了居住,實行的政策是一戶一宅的原則。不能一戶多宅,否則的話,一旦發現會被無償拆除。

宅基地的所有權還會歸村集體,其使用權歸農戶使用,而且是無償的使用,隨著房屋的時間,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斷的延續。農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買賣的,也就是城裡人不能到農村買賣宅基地,其他外村的人也不能到本村買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之間可以交換或者買賣宅基地。



對於城裡的商品房只是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也就是一件大型的固定商品,就像我們買的汽車、冰箱之類的商品一樣的性質。從這方面就可以明白,農村的宅基地和城裡的商品房是沒有什麼牽連的關係的,即使農民在城裡買了一套商品房也就是投資買了一個大型的消費品而已。可以隨時在市場上的進行自由買賣和交易。

現在農村土地已經確權,農村的宅基地也已經確權,就是農村的宅基地的使用權歸農戶,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果徵用的話,或者遇到拆遷房屋,必須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而且並頒發了宅基地確權證書,起到了法律的效益,保護了農民的基本的利益。



總之,國家目前正在鼓勵農民進城購買商品房居住,以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幸福指數。作為一項惠農政策,保留農民在農村的宅基地及農房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如果農民放棄宅基地,可以有償退出宅基地,在城市購買樓房時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或者是資金補貼。所以在城裡購買樓房和農村宅基地確權,沒有必然的聯繫,也不受影響。


三農一姐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當然,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有使用的權力,使用權通過向村集體申請免費獲得,以滿足建房居住的需求。

“一戶一宅”政策就是指,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也就是說一戶村民只能向村集體申請一處宅基地來使用,而且面積還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比如我所在地對於農村宅基地的面積就限制在120平方米以內。

而城裡房地產開發商建樓盤所使用的土地是國有土地,它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般是縣級部門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土地出讓權。

開發商依法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之後,開發樓盤對外出售是以將房子以商品的形式對外出售的,既然是商品又在市場上銷售,那麼大家只要有資金都可以購買,而且大家購買的是房子,並不是土地,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國家的。

所以說,城裡買的房子它是一件商品,並不與農村的宅基地有任何的聯繫和衝突,是不是符合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主要看的是在村裡的宅基地是不是一戶農戶只有一處,如果只有一處的話就符合政策,反之,就不符合政策。當然,除通過合法渠道,比如繼承而造成的一戶多宅除外。


農村一山貨


別聽一些人瞎說臆想,國家現沒有政策,戶口遷出或遷城,所謂集體就有權就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權力,有人要這樣做,讓他拿明文,政策文件。但你屬有二套房。

由其宅基地只要一證一照齊全,即土地使用證,房屋執照,永遠是個人財產,不容侵犯,先人去世後人繼承,有遺囑除外。

根據文革結束後,非法佔用個人房產,雖然先人去世,都必須歸還後人直系家族,兒子,孫子等人。房產是個人財產不容侵犯。由其祖宅老宅更是如此,可維修,可申請翻新。

農村一戶一宅是為了保障農民,人人有其屋,不能把國家政策瞎理解為只允許有一戶一宅。但一般不再申批准新的宅基地,城鄉政策一樣,有錢可以自由購買房產,但國家政策只允許本農村戶口可更名過戶,為什麼,那是國家大政平民百姓理解不了。

如有所謂集體有要所謂收回都是屬違法,同樣讓他們拿出明文政策文件來。


用戶遼河人家


在城裡買房跟在農村宅基地確權,這兩者之間沒有太大的必然關聯。農村宅基地的確權是建立在以本村集體內部成員的基礎上,必須要有農村戶口,且是以家庭戶為單位的,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農村的宅基地總體上來說是為了保障本村集體內部成員用於生活居住的一種福利性建築用地。單個村民只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具有宅基地的所有權。

而在城市中買房,只要符合當地城市購房的資格,根是農村戶口還是城市戶口沒有太大的關聯,跟農村地區是否擁有宅基地也沒有太大的關聯。任何人不能以在城市中買房,就要求農村戶口退出農村的宅基地。也不能以在農村擁有宅基地,就不能讓人家到城市中去買房。因此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關聯。

宅基地一戶一宅制度說的是農村的宅基地,我國對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相對嚴格,是以家庭戶為單位,不是以單個村民為單位。一個戶頭名下,一般只允許申請一處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使用面積也有相應的規定。而這些規定只限定在農村的宅基地,跟在城市中買房是沒有關係的。在城市中,只要你有足夠的資金可以自由進行買賣。但是農村的宅基地是不能進行自由買賣的,即使轉讓也必須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點粗淺看法,簡單來說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關聯,相互之間不會受影響。


三農有理


您好,如果您所在“戶”所有成員所擁有的宅基地數量不超過1處,那麼就算符合“一戶一宅”原則。有兩類房屋不算在“一戶”的規定內:

1、城裡買的商品房

2、繼承所得的宅基地上房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在出賣、出租後,不得再行申請宅基地。宅基地要求其使用者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是專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福利。

1、戶:這裡的“戶”就是一個家庭的戶口,而不是看一家人是否分居,就算三輩人都在一個戶口上,一直沒有分家,在這種情況下依舊屬於一個戶,就算是一個戶口內有10個人也算是一戶,而一個戶口內有1個人也是一戶。

2、宅:這裡的“宅”是宅基地的意思。所以說,法律並不禁止擁有多處住宅,如果購買其他房屋也不在本村,或在城裡買了房子,這種現象是完全被允許的,也不違反“一戶一宅”,其依然可以繼續使用原先在農村的房屋,享受宅基地的福利。

但如果戶口轉為非農(或者本來就有宅基地,但通過繼承方式獲得新的宅基地),就不能對原房屋進行加蓋或者重建了,待房屋倒塌後就要將宅基地歸還給村集體,也可以將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賣給相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3、以下情況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 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

  • 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轉讓宅基地上建築物的;

  • 以所有家庭人員作為一戶申請並被批准後,不具備分戶條件而以分戶為由。

4、當然對“宅”的面積也有一定要求:例如總面積或人均面積超過當地核定的標準,即使只有一套住宅,也屬於超出標準了。以浙江為例,《浙江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指尖觀點:別說城市買了房,就是買上了十套房,和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也沒有關係,兩者之間並沒有關聯性。這裡的“一戶”指的是同在戶口本的家庭戶口,“一宅”指的是農村宅基地,和在城裡買房沒有關係。充其量就是戶口是否遷出的問題。
農村相比城市,有“兩塊地”權益、“兩張證”證明,一是農村承包土地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二是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宅基地確權證。對於後者而言,是農民用來建造房屋的前提,農村宅基地具有永久使用的特性,所有權歸集體所有,農村家庭具有資格權和使用權。為了保障農民的用地權益,很早就已經啟動農村土地經營權確權頒證工作,目前這項工作基本上全部完成,絕大多數村民已經拿到自己的土地經營權證。而農村宅基地牽扯的內容較多,涉及到多方的主體利益關係,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預計到2020年年底可以基本完成。


根據《土地管理法》說明,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的原則是符合“一戶一宅”,也就是一個家庭戶口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這也是體現宅基地使用過程中社會福利保障的性質。這裡面對於一戶的界定很複雜,並不是簡單的一個戶口就算一戶,比如農戶有兩個以上子女,但是隻有一個兒子的,則父母隨兒子算一戶,多個兒子且有已經成年的,父母也隨其中一個兒子算一戶,其他成年可以分戶,也就是說父母隨其中一個兒子不再分戶。是夫妻關係的,就算是分戶也算一戶。在保證一戶的基礎上,可以允許有一塊宅基地,並且宅基地的面積符合當地標準。


有的人又會有這樣的顧慮,如果農村家庭有了資金,或者為了子女在外工作需要,在鄉鎮或者城市購買了多套住房,這樣該戶口中不止一套房,如何進行確權。這樣要強調一點,農村宅基地確權指的是農村土地,和城市購房沒有任何關係。最近幾年,村裡面好些人都在城裡買了房,這既有推行城鎮化的作用,又有農戶自己追求生活品質的需要,法律法規都有明確條款說明,不需要擔心影響宅基地確權。不過有個前提,就是你的戶口依然在村集體,沒有將戶口遷出。
如果因為購房、工作、學習等需要,將原本戶口當中的人員遷出原村集體,而這個本來是屬於家裡宅基地的家庭成員,那麼在進行宅基地確權的時候,是不考慮已經遷出的人員,只針對現在家庭人口進行。有些家庭可能整戶遷出的,那麼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農村宅基地的資格權,宅基地將無法確權。因為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地隨房走,土地暫時可以繼續使用,但是所屬房屋不能重建、擴建、大建,待到自然倒塌後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只是部分成員遷出,那麼根據剩餘人口確權,宅基地面積可能會受影響,未來遷出人員也無法再享受農村宅基地,即使是戶口本上父母不在了,土地不能傳給戶口遷出的子女,但是房屋可以繼承給子女,後續的關係參考整戶遷出的情況。對此可以看出,農村家庭戶口在外買房,只要不將戶口遷出,不會影響宅基地確權。


指尖三農


對於我國現在正在推行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也就是說鼓勵農民到城裡買房居住來改變居住的環境,提高農民的幸福指數,到城市裡居住也有利於農民就業來提高家庭的收入,畢竟城市裡的就業環境也非常的好,就業崗位也非常的多。當然現在好好多農民已經在城市裡買了商品房來到城市裡居住,特別對那些年輕的農民而言,長時間在城市裡打工或者是就業,他們就已經成為了城市的一個市民,適應了城市的生活,極大的改善了他們的生活的狀況,當然也改變了人生的軌跡。



但是對於農民到城市裡買房居住,我國有一個對於農民特殊優惠的政策,也就是農民在城市裡買了商品房,依舊擁有農村的在基地以及房屋。也許城市人感覺的不理解這種狀況,畢竟農民是一個特殊的群體,而且也沒有固定的收入。我國鼓勵農民進城買房居住,這不但有利於城市的經濟發展,更利於城市的繁榮,也推進了我國城市化的進程。



城市裡的樓房屬於商品房,也就是說我們所說的固定資產,一種固定性的大型的商品,價值比較的高。對於城市的商品房也可以像轎車一樣的這種交易性的商品,只是轎車是移動性的,而商品房是固定性的,就是這一點的區別。所以城市裡的人可以買好多套房子,農民也到城市裡也可以買好多套房子,但是對於農村的宅基地卻實行的是一戶一宅的分配原則,不準出現一戶多宅的現象,這樣極大的浪費了土地。



農村的一戶一宅也就是說在農村覆蓋的房屋的佔用的宅基地只有一處房屋和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蓋房子的主人。宅基地的使用權的期限隨著房屋的存在的時間而不斷的延長,有的可以說是一種永久性的,特別現在已經對房屋進行確權,極大的保障了農民在農村的房屋的權益,對於農村的房屋可以有繼承的權利。但是對於自己的戶口已經不在農村的這種現象,對農村的房屋依舊擁有其所有權,對於土宅基地的使用權依舊隨著房屋的時間的延續而不斷的延長,但是房屋不能夠再進行大型的修繕或者是翻建,當然對於局部的修繕是可以的。



總之,對於題主所說的在城市裡已經買了房子,而且在農村還擁有房屋,這兩個是不衝突的。畢竟城市裡的房子屬於商品房,也就是一個固定性的大型的商品而已,對於農村的房屋是我國對農民實行的一項的優惠政策,也就是說擁有一塊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題主不必擔心自己農村的宅基地,而且農村的宅基地,已經進行確權了,可以擁有自己的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是也是永久性的,除非遇到拆遷或者是徵用土地,當然還這種狀況會給予一定的補貼,或者是一套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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