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違建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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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白一點,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當地集體所有,農民建房需要向集體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前提得符合申請宅基地使用權條件,具體條件之前說過很多次了,不一一列舉)。

其次,集體批准的宅基地面積是有相關規定的,各地區都有自己標準,大約在150平左右,這個面積足夠蓋個5間房,比城裡房子寬敞多了。如果新建房超過了批准的面積,就屬於違建了,按規定是要拆除的,因為你多佔了集體的土地,而且多出面積沒有相關審批手續。

除此之外,在在基地確權之前,有些歷史遺留的很多房子,已經超過了宅基地使用標準的,怎麼辦?

幾種辦法供參考:

1.超標面積進行拆除。

2.超標部分採取繳費補償的方式延續使用宅基地。

3.宅田相抵政策,宅基地多佔了,就用耕地彌補,保持總量平衡,公平合理。

4.村集體共同協商解決辦法,然後報政府部門。

你覺得哪一種更容易實行,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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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違建?老百姓說了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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