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的宅基地上和朋友一起建房子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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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的宅基地上和朋友一起建房子合法嗎?

題主描述的問題是,朋友有處宅基地的使用權,你的意思是想和朋友在這處宅基地上一起建房子,想問你們一起建造的這個房子你有沒有合法權益是吧?農嫂就這個問題跟你這樣解答:


首先,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你朋友的,土地使用產權證上會清清楚楚的寫著你朋友的名字,你的朋友在上面蓋房子那是合理合法地的,任何人和集體都無權干涉。並且根據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中地隨房走的條例規定,房屋建成後,對宅基地上建起來的房屋的所有權也你朋友的。也就是說,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的產權證上的名字都將是你朋友的名字。



而你要想在這塊宅基地上和朋友一起蓋房,那麼你無論怎麼做都不會得到合法的權利。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和對房屋的所有權不該你屁事,即便是你出全資構建在法律上也是不受保護的。一旦日後遇上徵遷,那麼被徵遷的宅基地和對宅基地上的房屋補償和安置,按照政策你也將得不到任何保障。因為人家只會看你是誰擁有對這塊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人家徵用部門不會管你是誰出資構建的,我想到那時候,你和你的朋友將會為這件事情鬧的反目成仇。

拋開遇上這徵遷大事咱先不看那麼長遠,咱先往小裡說,就算不遇徵遷,你在朋友的宅基地上合夥一起蓋房是為什麼?投資蓋廠房還是僅僅因為沒有地方住,需要一個安身之地?如果是為了投資建廠房,我認為一處宅基地的面積不足以夠蓋廠房的地方。因為,農村劃分的宅基地蓋房面積都是有規定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條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宅基地佔用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的土地最大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在這不足200平米的宅基地上米也建不了廠房!


話又說回來,要是隻為了住,你投上這樣一筆巨資,實在是不合適,因為現在在農村蓋房,建房格局和裝修也都相當時尚,沒有二十萬你也進不去住。況且你花這麼些錢蓋的房子又不屬於你的,現在倒好說,你和朋友都知道這房子是你倆一起出資構建的。那麼將來呢?你們的兒女還會共同合住這一處房子嗎?一個處不好,人家就會將你們踢出門外,畢竟那是人家的房子,人家才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實在需要安身之地,真不如到農村去租房子住,你在朋友那投資一起蓋房也是相當於你花錢租他的房子住,不過費用要比你去別處租高出太多,而且萬一遇上徵遷,你還會得到心裡上極大的不平衡的傷害。所以,最後建議你最好在這件事上三思而後行。


農嫂話農事


有人為了規避政策,獨出心裁,想出一個法子,和農村的朋友合夥在朋友申請的宅基地上建房,打算將來到農村居住,問這種行為合法嗎?

就這個問題,晏子想說,如果你不爭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只和朋友答成協議,把你的投資作為租金形式預付給朋友,將來算租用朋友的房屋居住,那就不存在什麼問題,畢竟租房是合法的,你只不過是預付了房租而已。但是,如果你想爭房屋的所有權,那就不合法了。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農村的宅基地只有農村集體組織以內的人口有權申請使用,朋友依法申請了宅基地,這使用權不得轉讓和買賣,所以,你做為本集體經濟以外的人口,不可能通過轉讓或者買賣方式擁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你打算和朋友合建房屋,那你也無法取得房屋的一半產權,因為你利用朋友的宅基地建設你自己的房屋,那本身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只能把投資做為租金,和朋友約定每月的房租及租賃期限,將近房子建起後,就頂租用朋友的房子。

不過,這種情況,極容易引起糾紛,必須和朋友簽訂合格的合同,合同簽訂時必須說明投資作為租金,而不能說合夥建房,並且要議定房屋建起時允許你租用,租金每月大概多少,將你的投資逐年扣除,房子的產權歸朋友所有,由朋友辦理宅基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這種合同,必須有雙方簽字,有中間人證明,必要時進行公主,以免將來引起糾紛。一定注意要避開合夥建房的字樣,因為利用別人的宅基地合夥建房,本身不合法律規定,與法律有牴觸的合同,籤的再規範也無效。

在這裡,晏子給大家分享一個自己的例子,雖然性質不完全相同,但也有點類似。話說將近20年前,晏子以工作上的便利,幫助一位東北迴膠東尋親的老人找到了老家,老人執意要回老家居住,還不想住村裡,就要求晏子幫他租房。租房一段時間後,老人感覺租別人的房不方便,商量晏子買棟房屋,租給他處,他出一部分費用,作為預付房租。就這樣,晏子購買了一處一樓的樓房,老人出資2萬元。

晏子將房屋略加裝修,交由老人居住。但因為此房屋建築上略有問題,老人便開始到市委市政府上訪(老人在東北時是老右派,多年上訪,有上訪的癖好)。晏子勸說無果,兩人關係鬧僵,老人提出讓晏子換錢,自己搬離房屋。因此,晏子將房屋賣掉,因為過去三年,房子漲價,比當初購買價格多賣了2.5萬元,扣除晏子簡單改造,可以淨賺萬元左右。這時候,老人提出,他當初出資的2萬元還給他,賺的這1萬元,兩人平分,要給他2.5萬元。

針對這個問題,晏子明確提出,房子是我買的,房產證是我的,當初講定老人的2萬元作為房租抵扣,老人居住2年,按當時的房租市價,每月應扣房屋600元左右,晏子以朋友身份,只每月扣除400元,2年應扣9600元,晏子實扣9000元,剩餘1.1萬歸還老人,賣房所賺1萬和老人無關。老人不服,到晏子單位找領導,領導讓他去法院,因為這種事情和單位無關。老人本來就是律師出身,對這種民事糾紛非常明瞭,知道自己胡攪蠻纏沒有任何用處,真打起官司來,可能付出的還要多,因此乖乖與晏子簽訂解除租約的協議,從此兩不相干。

針對這個例子,晏子想說的是,使用朋友的宅基地合夥建房,如果遇有糾紛,這個合夥行為無效,你的權益無法獲得保障,最後只能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有這想法的朋友,趁早打消這個念頭。如果執意要做,也一定簽好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別等真遇糾紛時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齊東晏子


阿洪有一個親戚,就是這樣跟朋友合夥建房的,朋友家在城市郊區有宅基地但沒錢蓋房子,親戚有錢但沒宅基地蓋房子,於是兩人合夥修建兩個門面三層樓房,一人出錢,一人出地,修建好房子後一家算一個門面及門面以上的樓層。


那麼在朋友的宅基地上和朋友一起建房子合法嗎?

在別人宅基地上跟別人合夥建房合不合法要分情況而定。有合法的情況,也有不合法的情況,不合法的情況存在很大風險。

合法的情況。

如果合夥雙方身份均屬於同一村集體成員,一人出地,一人出錢,合夥修建房屋是合法的,前提條件是合夥雙方在本村集體均無住房,這種合夥的性質相當於合法有償轉讓多餘宅基地,相當於有宅基地的農民將宅基地轉讓給無宅基地的農民,雙方將房屋合夥修建在一起。

如果是一個宅基地兩個門面式修法,一家一個門面完全是可以分別確權登記的。如果修建的是一個門面,多層樓房,一家算樓上,一家算樓下,這種屬於一宅多戶,宅基地可以共同確權,宅基地使用權證上同時記錄兩戶人名字,備註為共有宅基地即可。不影響雙方村集體成員身份福利待遇享受。

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在同一村集體成員之間合法轉讓及一戶一宅規定。


不合法的情況。

如果合夥雙方戶口不在同一個村集體,這種合夥修建房屋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外村人和城市人都沒有宅基地使用權。外村人和城市人在農民宅基地上合夥修建房屋,外村人和城市人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無法確權登記,修建的房屋一切手續都只能以有宅基地的農民戶口辦理,法律也只能承認合夥修建的房屋是宅基地所有人的。

如果以合夥協議的方式分得房屋,也僅僅只是享有房屋居住使用權和轉讓權,相當於債權債務關係,你永遠辦不了過戶手續,房屋被徵佔拆遷,宅基地使用權的安置補償和房屋拆遷補償只能算在他人頭上。如果他人不講信用,一分不分給你,你是沒辦法的。

在他人宅基地上夥合建房,你享受不了他人村集體的福利待遇,你永遠是一個無名人士,頂多算是一個暫住人口,相當於長期租別人房子住而已。


總之,非法合建存在很大財產風險,也會面臨更多財產糾紛,關建是投資了不受法律保護,你能確保合夥人百分之百誠信,你想合法夥修建也可以的,不能確保合夥人百分之百誠信還是算了吧,免得偷雞不成,倒失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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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阿洪


現在農村實行的是一戶一宅,朋友的宅基地,應當是朋友的名字,你朋友在自己的宅基地蓋房是合法的,你想在朋友的宅基上和朋友一起建房子,也是可以的,那你只能當個無名英雄,當你們的房子建成之後,那房屋產權證的名字就是你朋友的,而不會是你的,如果你能接受這樣的條件,你就可以與你朋友在你朋友的宅基地上蓋房子的,至於房子蓋完之後你們怎麼住怎麼分配,那就是你們倆的事兒了,與法律沒有什麼關係!

因為朋友的宅基地是朋友的名字,所以你們倆把房子蓋完之後,房屋產權證的名字一定是落在你朋友名下的,實際上是你們倆共同出資蓋的房,但是法律是不認可的,因為那不是你的宅基地,雖你們倆是好朋友,將來萬一,我說的是萬一,萬一將來你們的房屋出現什麼糾紛,出現什麼問題的時候,法律也不會支持你的!

將來如果你們共同蓋的房子拆遷徵用的話,拆遷徵用是會給補償的,補償的款項也不會打到你的賬號的,會全部打到你朋友賬號的,至於對於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的問題,也是你與朋友兩個人的事,我們常說的親兄弟都要明算帳,你與你朋友的帳也一定要提前算明白的,免得將來你們再出現什麼矛盾,或者問題,這個事兒你一定要想清楚的!

如果你一定要在你朋友的宅基地上與朋友共同建房的話,那你也要與你朋友簽訂一份合同的,雖你們倆的合同可能是法律不承認的,但是一旦出現糾紛的時候,你們的這份合同也會給法律提供相應證明的,一個房子可以使用50年的,你現在與你朋友的關係非常好,那你的子女將來與你的朋友子女的關係會怎麼樣?他們會不會在這個房子問題出現矛盾,出現糾紛?你現在不把這個問題處理好,解決好的話,那會給你的子女和他的子女留下麻煩的!

也不知道你的戶口是農村還是城市的,如果你的戶口是農村的,你也會有你自己的宅基地的,你為何不在你自己的宅基地上蓋房?而在你朋友的宅基地蓋房呢?現在一戶一宅基地的面積都是有規定的,房屋建築的面積也都是有規定的,朋友的一戶一宅的宅基地能蓋上你們兩家人住的住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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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善如劉L


非法合建,不受法律保護。


東海猛龍


這個您是有風險的。債權有,物權不受法律保護。不能以該房產之名進行民事行為。落戶,上學,貸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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