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4年!邵陽新寧一男子利用微信騙取8萬餘元

3月11日,邵陽市新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利用微信實施詐騙的案件。被告人蔣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責令退賠贓款7.73萬元。

蔣某家住新寧縣馬頭鎮石洞村。2018年5月,他在微信資料中將性別虛構為女性,通過搜索“附近的人”添加被害人林某為好友。蔣某謊稱自己認識能治療婦科病的醫生,又將自己的另一微信號作為“醫生”的聯繫方式推薦給林某。通過“診治”後,稱其“患有子宮癌,很嚴重”,同時承諾可以幫忙從美國購買藥物,共騙取林某7.28萬元。蔣某將4瓶井水作為“藥品”交給林某,林某服用後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發現已被感染。騙局被拆穿後,蔣某將林某拉黑。之後,蔣某分2次賠償林某4000元。

2019年7月,蔣某又通過同樣的方法添加被害人金某為好友,謊稱認識有錢的“老闆”,以工廠招送水工為由,騙取金某押金85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手段多次騙取他人財物8.13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蔣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認罪認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通訊員 楊堅 楊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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