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與“後宮妃子”


洪秀全與“後宮妃子”

洪秀全(1814-1864)

“皇后”排第二

太平天國的創始人洪秀全不是皇帝,他曾鄭重其事地頒佈詔令,不許稱他為皇帝。因為“天下皇帝獨一,天父上主皇上帝是也”,只有上帝才是皇帝,他只能是天王。而古代的帝王因此被他“降職”——梁惠王變成“梁惠相”,唐太宗成“唐太侯”。

太平天國也沒有皇后,洪秀全的正妻賴蓮英。根據官書的記載,封號是“又正月宮”,她兒子洪天貴福則稱她“第二母后”。太平天國排列職銜,喜歡用正、又正、副、又副分別主次,洪秀全自比太陽,將妻妾比為月亮,“又正月宮”自然是“二老婆”。

賴蓮英明明是洪秀全的正妻,更是洪秀全繼承人、幼主洪天貴福的生母,於情於理都不該“行二”。究竟是怎樣一個女人,可搶走本該天經地義屬於賴蓮英的“正宮”寶座?

太平天國唯一一部官修史書《太平天日》中記載,1837年三月初一,洪秀全“被詔昇天”,見到他的“天父”上帝,領受改造人間的神聖使命,作為上帝次子,他在天上有一位“正月宮”,在他“昇天”期間為他生了兒子,還沒來得及起名。

顯然,這個奪走“正宮”位置的女人並非人間人物,而是洪秀全杜撰的“天妻”。由於“天妻”所生的“長子”要長於尚未出生的洪天貴福,且“成親”也很可能被認為更早,因此真正的髮妻賴蓮英,只能委屈地就任“又正月宮”的職位了。畢竟,凡人是沒法跟“天人”去爭的。

這位“天妻”還曾“下凡”過。1848年十一月下旬,蕭朝責假託天兄耶穌下凡,採用“降僮”的迷信手段,讓“天妻”附體,和洪秀全聊天。

在這段頗有戲劇色彩的“空對空”描寫中,“天妻”告訴洪秀全,天上的兒子已滿12歲,而她曾“下凡”救助過洪秀全。甚至,這位“天妻”還動了感情,埋怨洪秀全“還不回朝”,稱自己思念丈夫“心腸都激爛也”。

這實際上是為神話洪秀全、震懾拜上帝會眾所導演的一齣戲,這位看不見摸不著的“天妻”,成了洪秀全自我神聖的重要道具之一。這當然不是“黃臉婆”賴蓮英所能給予的,後者退居第二,自然順理成章。

賴蓮英雖然屈居“二房”,但由於“大房”是虛無縹緲的天上人物,因此實際上她仍然是洪秀全後宮裡排名第一的“女領導”。

洪秀全的詩集《天父詩》裡,讓其他“月宮”尊稱賴氏“二姊”,並說她對后妃可“當打則打當奏則奏”,“頭一煉正,第二遵旨,第三聽二姊教”,權力顯然不小。可這個“地位高”是針對其他“月宮”而言的,在洪秀全面前,她可是不折不扣的弱者。

據她兒子洪天貴福後供稱,賴蓮英曾和“第四母餘氏”不和,洪秀全的處理辦法乾淨利索:把兩人通通關進小黑屋“均鎖閉了好些時”。

不僅如此,據洪天貴福稱,賴蓮英居然要給他這個當兒子的磕頭。按照洪秀全編造的神話,洪天貴福被過繼給天兄耶穌,是一半耶穌、一半洪秀全的兒子,也是個半神半人、甚至大半是神的人物。而賴蓮英雖是他母親,卻只是個凡人,只能算“肉母”。她不是在給親生兒子磕頭,而是給耶穌的兒子磕頭。

究竟有多少老婆

洪秀全究竟有多少妻妾?這個數目大體是清楚的。

大約在他開始準備起義的時候,就已經有很多妻妾,金田起義之初被俘的李進富,和1852年在永安城外被俘的洪大全都說他有“36個女人”;1853年2月2日,洪秀全在武昌閱馬場“選妃”,“得十餘齡殊色女子60人”,3月19日太平軍攻克南京。29日,洪秀全自水西門進城,他的妻妾隨他一起進入後改建為天朝宮殿的兩江總督署,這些女人中的絕大多數再沒能從這裡走出來。

據洪天貴福在1864年洪秀全死後的供稱,他有“88個母后”,刨去雲山霧罩的“天妻”,應為87人。

前面提到洪秀全在進南京城之前就有總計約95個“女人”,他死時只有87個,應是有去世的。當時的公私記載都並無在定都天京後“天王選妃”的記錄,卻有楊秀清等人每年聘娶“王娘”的記載,和洪秀全賞賜“王娘”4名給壽州地方軍閥苗沛霖的記錄。由此可推斷,天京時期的洪秀全也應“增補”過後宮。

洪秀全非常注重自我。1852年,太平軍還在進軍南京路上。洪秀全就頒發《嚴別男女整肅後宮詔》,宣佈“後宮姓名、位次永不準臣稱及談及”、“後宮面永不準臣下見”、“後宮聲永不準臣下傳”,進城後又畫地為牢,“外言永不準入,內言永不準出”,所有後妃總稱“娘娘”。

不過“外人”不許說,他洪秀全自己是可以說的。1857年他出版了《天父詩》500首,裡面提到了不少後宮名號,可以理出大致脈絡來。

洪秀全的后妃中,最尊貴的當然是並不存在的正月宮和實際上的正妻“又正月宮”賴氏,再往下是被他稱為“宮中最貴”的“兩十宮”,“兩十宮”之下應該是“副月宮”和“又副月宮”。有趣的是,《天父詩》裡提到“副月宮”的詩句全是諷刺、挖苦、訓斥、威脅,幾乎沒半句好話。

不論洪秀全或洪天貴福,都沒提到有“宮女”存在。只是各項記載都說,在天朝宮殿“外城”和“內城”間,居住著大量天朝女官。這些女官既不是后妃,也不是宮女,她們大多數是天國高官和諸王的家屬,負責溝通內廷和外朝,這些人中許多是已婚婦女,在天王府屬“上班”性質。

和后妃的關係緊張

幾乎所有記載都稱洪秀全脾氣暴躁,喜怒無常,連他自己也直認不諱,他和后妃們的關係相當緊張。早在金田時代,他就時常和新娶來的妻妾們發生衝突,以至於楊秀清、蕭朝貴不得不假託天父天兄下凡,以“雲中雪飛”(砍頭)的極刑,威脅“眾小嬸”不得“嫌棄怠慢”洪秀全。

1853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楊秀清、韋昌輝、石達開朝見洪秀全,楊秀清勸洪秀全善待“娘娘”,望其不要對“觸怒天王”的“娘娘”用“靴頭擊踢”,以免懷孕的“娘娘”因此流產;也不要對懷孕“娘娘”杖責,即使要打也應等到分娩後。洪秀全對此並未反駁,顯然楊秀清並非對空虛言,“靴踢”、“杖責”都是常有的事。

《天父詩》是1857年出版的,其中談到對“娘娘”的處罰有3年不發新衣、罰餓、關黑屋子、杖責、砍手足、點天燈活活燒死、砍頭等,《天父詩》中多次提到“爺爺怒養殺3人”,顯然至少在1857年前,就有3位“娘娘”被洪秀全處死。

然而,憎惡是相互的,洪秀全對妻妾如此,女人自然也不會給他好臉色看。他還沒當天王時,那些被找來服侍“洪先生”的女孩就對他“嫌棄怠慢”,以至要驚動其他太平軍領導扮演“天父天然”。

在籌備起義的百忙中,協助處理洪秀全的家庭和諧問題。等到了天京,進了天王府,“嫌棄怠慢”是不能也不敢了。

荒淫或道學?

太平天國時期的清方和民間記載中,有許多關於楊秀清、韋昌輝,甚至李秀成等“好色”的記載,但唯獨“首逆”洪秀全的“荒淫”卻很少有人渲染。既然洪秀全似乎並不十分好色,那麼,他要這麼些女人作甚?

首先是顯示帝王的做派。太平天國什麼都講究級別,從每天分配多少斤肉,到給官員配多少助手,都根據級別、而非實際需要配給。作為天國真正的主人,老婆自然也要最多。在洪秀全、甚至他的臣僚們看來,老婆可以備而不用,但絕不能編制不足,否則何以體現“上帝次子,耶穌親弟”的堂皇地位?當然,這些女人並不是沒有用的。

《天父下凡詔書2》中,楊秀清說“宮城內有修整宮殿,挖地築城,或打禁苑”,都是“娘娘”和女官們親力親為,而業主代表兼總監理,就是洪秀全自己,楊秀清說他“御目常注,督其操作”。

史載天王府周長7華里,其中有兩道城牆,一道護城河,九重宮殿,兩個花園,直到天國覆滅都未竣工,“娘娘”們之操勞可想而知。洪秀全是太平天國“最重點保護對象”,而天朝宮殿則是重點之重點,護城河的內城牆,完全由女人把守,這些“娘娘”不但要愛紅妝,還須愛武裝。

由於洪秀全嚴禁任何男性進入天王府第二道門“聖天門”內,因此宮廷內部龐大的土木工程就只能交給女人完成。當時,在天京的文人曾記載稱,洪秀全內廷的宮殿屋頂,是請外面工匠造好框架,抬到宮城兩道城牆間的空地,再由女官抬進“禁區”,由女人們繼續施工完成的。

史載天王府曾發生大火,將剛建成的許多宮殿燒成一片廢墟,旋即又花大半年重建,而負責建設的除了女官,就是洪秀全的“娘娘”們。

甚至洪秀全死後,也由“娘娘”埋葬。甲子十四年(1864年)四月十九日,洪秀全在湘軍長期圍城後病逝,其屍體用黃綢包裹,埋在“宮內前御林苑山上”,因“男人免入”,動手埋葬他的同樣是“娘娘”們。

六月初六,天京陷落,洪秀全的屍體被湘軍掘出焚燬,而曾國藩之所以能找到深埋的屍體,正是由於捉住了負責埋葬的“娘娘”——湖南道州籍的黃氏。

由此可以看出,對於洪秀全而言,眾多的“娘娘”似乎主要並非滿足其生理慾望,而更多是作為一種“必需品”,用於炫耀王權威儀,和為他操辦各種雜役——其中有些本該讓男人去辦,但洪秀全顯然對“外人”並不放心。

而從他對“娘娘”們苛刻、甚至粗暴的態度看,他甚至有些將之視作“低值易耗品”——反正他的治下有的是女人,“娘娘”資源並不算缺乏。

女人們的歸宿

洪秀全死於天京陷落前夕,他的兒子在顛沛流離幾個月後死於南昌。那麼,他的女人們的歸宿又如何?

現存曾國藩等人連篇累牘的奏報中,並沒有處置洪秀全女眷的任何記載。但洪天貴福的供詞裡明白寫著“並未帶一名女眷出城”,且直言賴蓮英也在城中未能逃脫。

按照清代懲處“叛逆”的慣例,“首逆”眷屬都要極刑處死。洪秀全的“娘娘”們如果被捕,應該都難逃一死。然而,清方文件中竟毫無頭緒。曾國藩幕僚趙烈文目睹天王府裡屍橫遍地,投河、上吊的女子隨處可見,想來大多數“娘娘”的歸宿不外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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