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已死亡可家屬沒有申報導致又多開了兩個月工資,現在如何退還?

用戶6653919947865


退休職工已經死亡可家屬沒有申報導致又多開了兩個月的工資,現在如何退還?這種現象在日常生活應該還是比較多的,但是作為公民,還是應該及時進行死亡申報,你能認識到這個問題,要想辦法退還,總體上還是應該給予點讚的。

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應在死者死亡後的一個月內及時向社保部門申報,但是由於忙於死者身後事,忘記了也是正常的,在兩個月內及時申報還是沒有問題的,至於多領的兩個月的養老金,只要家屬及時申報了,可在死亡待遇中來扣除。凡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因病或是其它原因死亡後,按照社保法的規定,依法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個人賬戶沒有領完的部分。我們在計算退休人員養老金時,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來計算的,然後按照退休年齡計算出一個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領取月數。比如男性60歲辦理退休,領取月數為139個月,女性55週歲退休領取月數為170個月,50歲退休領取月數為195個月。如果退休人員相對應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取完相對應的月數而去世的,餘下月數的個人賬戶裡的錢是要退還給家屬或是法定繼承人的,如果領取完以後還健在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由統籌賬戶來支付,死亡後家屬就沒有錢可退。

第二部分是喪葬補助金。對於喪葬補助金全國各地的規定是不統一的,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如果喪葬補助金高,那麼撫卹金就會低。重慶市規定標準為每人2000元。如果是火化的還要高一點,土葬的要適當扣除。

第三部分是家屬的撫卹金。這部分是和繳費年限掛鉤的,繳費年限越長的,撫卹金就會越高,最高的可以領取相當於15個月的養老金。

辦理死亡待遇時,需要提供死亡證明,戶籍註銷證明、火化證明和村民委員會或是社區關於與死者生前關係的證明等文書,到死者參保地和退休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在辦理時,社保部門會根據死者生前養老金的發放情況進行核算,對於像你這種多領了兩個月的,將在死亡待遇費用中扣除。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死亡後,應當及時向退休地的社保部門進行聯繫申報死亡人員情況,沒有及時申報導致多領兩個月養老金,屬於情節比較輕微的情況,一般不會追究死者家屬的責任,多領的兩個月的養老金也不用退還,在辦理死亡待遇時,在死亡待遇經費中直接扣除。


幫兄愛唱歌


退休職工死亡後,社保後續事宜辦理程序如下:

一般是由家屬持社區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戶籍註銷證明、火化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和銀行卡,去死者生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保局),申請辦理死亡退保和喪葬費及撫卹金。

死亡證明和戶籍註銷證明用來確定死亡時間,看是否多發了養老金,如多發,則需如數退回。火化證明用來確定遺體處理方式。一般來說,土葬沒有喪葬費,只有撫卹金,而火化兩者都可享受;另外,少數民族不受限制,喪葬費和撫卹金可同時享受。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用來確定是否死亡者直系親屬,以防冒領。銀行卡用來打入死亡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剩餘部分和喪葬費撫卹金。

一般來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無誤後,將會在最近一次養老金待遇發放時間將個人賬戶剩餘部分和喪葬費撫卹金打入繼承人銀行賬戶。當然,多領取的兩個月養老金要退回。

希望能幫助你!


葫蘆河畔有家園


從撫卹金裡面扣呀。這有何難?你不報喪就沒有撫卹金。你能一年半不報喪,正好相抵。


嘉樹


社保卡死了。你要領取喪葬費那時就扣掉你多領的逝者退休金,佔便宜沒門。國家有效機制制約了這些漏洞。領了的也得原數追回來!


夏日之冰1


你趕緊去社保局申報,把去世人的工資卡帶上,卡上必須有多出來的二個月養老金,讓社保局再扣回去。同時辦理領取喪葬費和撫卹金手續!😀😀😀


之乎者也179109938


退休職工死亡後因故未能及時申報的情況很多,未作申報就不能及時停發養老金。在其單位或家屬持身份證複印件和蓋有當地派出所公章的死亡證明書及火化證明書辦理申報後,退休養老金將於次月停發。並按政策規定發給其家屬一定數額的一次性傷葬費和撫卹金。發放標準因職工身份而數額不一,全國各地也存在差異。我地18年度企業職工的發放標準為職工死亡上一年本市社會平均工資的13個月,約7萬左右。自死亡次月起多發的養老金將從其傷葬費撫卹金中扣回。


老夏57058533230


過去存在這樣的事,如今不會出現了。退休職工死亡了,需要火化處理,辦火化手續要交死亡證明。火化場辦手續通過微機處理,火化場微機與當地社保中心是聯網的,自動凍結死者的保險金賬戶了。即使死者不銷戶口,不報單位知道,也不會再領走死者養老金的。

但也有人會鑽空子,家人死了不報喪不火化,偷偷運回農村老家墳地土葬。之後繼續冒領養老保險金的。一旦被查到,要退回冒領金額,還要罰款,金額重大的可能觸犯刑律。得不償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