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都在辦理退稅,如果沒查,萬一是補交的,也不用管了嗎?

云溪00


簡而言之就是退稅可以不管,但是補稅的不能不管!所以大家最好都下載app查一下!

如果納稅人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納稅人是可以放棄退稅的,也就是可以不用管。


但如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所以不能不管!!!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 2000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一、無需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情形

如果2019年度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彙算;如果為居民個人,且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且不會有什麼後果:

1. 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

2. 2019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 2019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和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 不申請退稅的。

二、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情形

如果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您就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1.您屬於稅法規定的中國居民個人;

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多項;

3.按年綜合計稅後需要申請退稅(自願放棄退稅除外),或者應當補稅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高於 12 萬元且應補稅金額高於 400 元;

(2)取得收入時,您的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如還有個稅疑問,可以諮詢優稅貓。


優稅貓


小心這些人需要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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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內疫情的好轉,各地開始陸續開放個人綜合所得彙算清繳辦理通道。從4月1日起,全國各地已經全面開放彙算清繳辦理渠道, 目前,北京等地尚未開通手機辦稅功能。包括“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端和網頁WEB端辦理通道。年收入不超過12萬可免個稅彙算清繳。

今天早上,有人成功退稅,也有人遇到系統開小差,還有人要求補繳稅款。

但也有幸運的網友已經順利退稅

還打算晚上給自己加個餐

有人歡喜也有人憂

不僅沒退到稅

反而要補交……

未按期辦理年度彙算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於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補稅必須辦

如果你是屬於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彙算是你的義務。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彙算申報後,如果你需要補稅,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如何在個稅APP上完成彙算清繳?

話不多說

快來看看該怎麼操作!

第一步:準備申報

下載【個人所得稅 APP】,打開APP後,可從以下入口進入年度彙算:

①.首頁【常用業務】—【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②.首頁【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進入申報界面後,填報方式有【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 和【自行填寫】兩種選擇。

為了方便申報,推薦大家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稅務機關已按一定規則預填了部分申報數據,大家只需確認即可。

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開始申報】後,系統提示【標準申報須知(使用已申報數據)】,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開始年度彙算申報。

第二步:確認信息

此處需要對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已繳稅額進行確認。

注意

【什麼是匯繳地?】

納稅地點決定了納稅人的主管稅務機關。該稅務機關負責納稅人年度彙算相關納稅服務與管理,需準確填寫。您可按以下順序依次選擇:

Ø 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僱單位,可選擇其一填寫。

Ø 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

【我選擇彙算清繳地後可以變更嗎?】

2019 年度彙算申報表提交後,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變更彙算清繳地。

第三步:填報數據

確認預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無誤,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注意

【如何填報勞務報酬?】

如有勞務報酬,可在“收入和稅前扣除”界面點擊“勞務報酬”進入相應界面進行填報。點擊“勞務報酬”右側箭頭,進入勞務報酬頁面。點擊右上角“新增”後, 可選擇【查詢導入】或者【手工填寫】本人取得的勞務報酬。

其中,【查詢導入】方式,可逐筆明細展示您本人納稅年度內勞務報酬扣繳申報記錄。您逐筆對照、選擇添加後,即可完成該項目的填寫。

第四步:計算稅款

數據系統將自動計算您本年度綜合所得應補(退)稅額。

注意

如有減免稅事項,可以在進入【減免稅額】界面後,點擊【新增】增加相關信息。

【什麼人可以享受稅款減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徵個人所得 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Ø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Ø 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步:提交申報

確認結果後,點擊【提交申報】即可。

第六步:退(補)稅

01. 如存在多預繳稅款,可選擇【申請退稅】。

點擊【申請退稅】後,納稅人需選擇退稅銀行卡。如前期已添加過銀行卡,系統將自動帶出已填銀行卡信息。您需新增,點擊【添加銀行卡信息】—【確定】。

02.如存在少預繳稅款,則需要補稅。

如您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需要補稅且不滿足免予彙算條件,則需點擊【立即繳稅】, 選擇相應的繳稅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03.若符合免予申報條件的,則無需補稅。

如您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需要補稅但滿足免予彙算條件,則在稅款計算後,申報界面直接點擊【享受免申報】即可,無需繳納稅款。

注意

【什麼補稅情形可免予辦理年度彙算?】

如您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已依法預繳了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予辦理年度彙算:Ø 2019 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 12 萬元;Ø 2019 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 400 元的。

為何有人補稅,有人退稅?

浙江金瑞稅務師事務所副所長餘海濤說,產生補稅或退稅的情形有很多種,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種是年終獎單獨或合併計稅,導致彙算結果不一致。

以祝先生為例,2019年工資薪金總額240000元,年終獎36000元。如果年終獎單獨計稅,年終獎需繳稅1080元,彙算結果應補稅10元;如果將年終獎合併計稅,則需補繳4555元。顯然將年終獎單獨計稅更划算。

年終獎具體選哪種方式計稅,納稅人不妨自己對比一下,在收入中的工資薪金界面可以更改選擇。

第二種情況是各月收入極不均衡,比如上半年收入特別高,下半年收入特別低,有可能產生退稅。

在下沙上班的邵先生上半年月工資超過20000元,下半年換了單位,月工資降到五六千元,彙算結果可以退稅近4000元。

第三種情況是補充申報專項附加扣除,也可能產生退稅。

在體育場路上班的王小姐, 2019年12月底才填寫租房扣除,彙算結果可以退稅1100多元。

第四種情況是有多項收入。比如除了工資薪金,還從其他單位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這些收入不管有沒有預繳個稅,彙算時都可能產生退稅或補稅。

樓小姐去年8月拿到外單位一筆1080元的勞務報酬,這家單位幫她預繳了50元個稅。彙算結果顯示,由於年收入不到6萬元,她可以退稅50元。

她的同事劉小姐也拿到過外單位一筆稿酬,同樣預繳了個稅,由於她的年收入超過了12萬元,加上這筆稿酬後,年收入的適用稅率剛好升了一級,她就需要補稅。

餘海濤說,在“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的“收入納稅明細”可以查看有沒有從外單位取得的收入,如有,在填報時增加即可。

第五種情況,也是最大的驚喜是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已經預繳了稅款的納稅人,由於未達到起徵額,他們可以全額退稅。

提醒,所有涉稅信息一定要如實填寫,稅務部門會進行抽查,查實虛假申報的,納稅人將受到多部門聯合懲戒。一下子搞不清楚的納稅人,也不用著急,2020年6月30日之前都可以彙算。

如何委託單位辦理

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考慮到多數納稅人主要從一個單位領取收入,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掌握的比較全面、準確,為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公告》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指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

如納稅人向這些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稅。這樣有利於繼續發揮源泉扣繳的傳統優勢,盡最大努力降低納稅人辦稅難度和負擔。

同時,稅務機關將為扣繳單位提供申報軟件,方便扣繳義務人為本單位職工集中辦理年度彙算。

(某地方稅局製作的參考表樣)

注意:

納稅人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辦年度彙算的,需在 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同時將除本單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扣繳義務人,並對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查詢及申報指南

如果在2019年度發生大病醫療費用,符合標準的可以在彙算清繳中進行扣除。


大河塗塗


查下本地寶,政策變化很快,不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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