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檢察機關部分典型案例摘編

2019年,甘肅檢察機關堅持把服務中心大局、深耕主責主業作為重大政治責任,按照“兩聚焦一結合”的工作思路,紮實推進“六項重點工作”,持續做優做強做實做好“四大檢察”,嚴守客觀公正立場,堅持雙贏多贏共贏、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平等保護、司法為民等工作理念,把辦理各類案件作為維護穩定、促進發展、強化監督、推動治理的最基本手段,辦理了一批政治、法律、社會效果較好的典型案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貢獻了檢察力量。

在這裡,小編蒐集整理了2019年甘肅檢察機關在掃黑除惡、維護民企權益、公益訴訟、訴訟監督、司法救助、參與社會治理等方面所辦理的21個典型案件。通過它們,也許您會對檢察機關的職能、工作理念和辦案內容有一些更加具體、直觀的瞭解。


典型案例之公益訴訟


省道308線附近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案

【案件概況】

位於景泰縣紅水鎮、草窩灘鎮沿省道308線,有10餘家露天煤礦粗放式非法開採,企業雖已停產,但由此嚴重破壞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並未完成。景泰縣檢察院向縣自然資源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監督礦山企業履行恢復治理環境義務,並加強對轄區內採礦業的監管。縣自然資源局根據檢察建議,開展了“打非治違”“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整治”等專項行動,縣委、縣政府安排專項治理經費用於礦山生態恢復。整治期間,累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98件,持續多年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得以解決。

本案的辦理,不僅“治癒”了存在多年的生態環境“頑疾”,而且助力行政機關下大力氣整治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實現了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社會公益多贏共贏。


楊某某等二人非法獵殺野生動物案

【案件概況】

2018年11月初至2019年1月中旬,楊某某等二人擅自進入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西水自然保護站,非法獵殺國家Ⅰ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馬麝6只。經司法鑑定,價值共計18萬元。2019年9月25日,祁連山林區檢察院以楊某某等二人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祁連山林區法院提起公訴,並對二人破壞祁連山保護區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的行為一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二人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18萬元,並在媒體上公開道歉。2019年11月22日,祁連山林區法院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萬元,同時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民事公益訴訟請求。

本案辦理貫穿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的生態理念,嚴厲打擊了保護區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維護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吳某某等二人非法處置固體廢物案

案件概況

吳某某、馬某某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2017年6月開始,在農用地上設立窩點,從事非法收購廢舊蓄電池、拆解、提煉生產鉛錠活動,致使大量固體和危險廢物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汙染,平涼市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局查處生產廢渣、廢酸液等危險廢物426.96噸。平涼市崆峒區檢察院對吳某某、馬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時向當地環保部門等5家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依法治理,防止二次汙染。行政機關採納了檢察建議,保全、公證了汙染物證,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土壤樣本檢測,及時轉移處置涉案危險廢物,有效避免了汙染擴大。吳某某、馬某某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3000元;二被告賠償公證費、檢測費、危險廢棄物處置費共計893249.6元。二被告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

檢察機關在堅持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的同時,協同行政機關消除、防範犯罪行為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在堅決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中體現了檢察擔當。


天祝縣醫療衛生機構違規處置醫療廢物案

【案件概況】

2019年7月18日,針對轄區內不少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相關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置,隨意丟棄、傾倒等行為,天祝縣檢察院向縣衛生健康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整治違規單位,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和風險防範,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分類、收集、運送、貯存、處置醫療廢物。天祝縣衛生健康局採納了檢察建議,組織全縣衛生健康機構負責人研究部署,對處置醫療廢物不規範的鄉鎮進行通報批評,對全縣醫療廢物和醫療廢水處置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對處置醫療廢物的衛生人員進行系統培訓,縣衛計局綜合監督執法所跟進監督,並於7月中旬開始,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醫療廢物處置專項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醫療廢物處置管理制度和處置流程,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各項要求,從源頭上杜絕了類似問題再發生。

檢察機關發揮訴前檢察建議積極效用,推動行政機關協調聯動,共同維護了法治權威和公共利益。


張某某、焦某某銷售假冒、低劣調味品案

案件概況

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在與本地食藥部門聯合調查中發現,張某某、焦某某在白銀區範圍內銷售的假冒、低劣調味品超量使用山梨酸,超範圍使用甜蜜素,如果長期食用,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對人體腎、肝臟及神經系統造成負擔和危害,遂向消費者協會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本案提起公益訴訟。在消費者協會覆函表示不起訴的情況下,白銀區檢察院向白銀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被告張某某、焦某某共同支付銷售假冒偽劣調味品金額十倍的賠償金1287000元;對涉案已售假冒偽劣調味品發佈食用警示公告,消除危險,並就其售假行為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2019年7月22日,白銀區法院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全部訴訟請求。

該案適用懲罰性賠償,提高了違法者的違法成本,起到了警示震懾作用,為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探索了有益經驗。


違章建築非法佔用渭河河道內河灘地案

【案件概況】

天水市麥積區馬跑泉鎮310國道以北渭河河道沿線屬生態安全控制區、禁止建設區,該地3家駕校,在未經土地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佔用生態安全控制區、禁止建設區修建駕校教練場及配套建築物,共計佔用河道內河灘地79.9畝。該3家駕校在土地主管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拒不拆除,仍舊照常從事經營活動,導致該區域耕地、園地被損壞。2019年1月22日,天水市麥積區檢察院分別向天水市自然資源局、天水市自然資源局麥積分局、麥積區水務局發出檢察建議,並採取公開宣告的方式送達,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代表、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在送達現場針對檢察建議內容向被建議單位進行釋法說理。檢察建議發出後,被建議單位積極履行監管職責,科學制定整改、搬遷、修復方案,責令三家駕校於2019年3月完成了搬遷。該河道的生態修復工作也在有序推進。

檢察機關通過公開宣告的方式向相關行政機關送達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清理轄區內非法佔用河道的建築設施,達到了預期的監督效果。


“慕麗水岸”茶樓影響行洪安全案

案件概況

2010年9月,甘肅某公司在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修建了岷縣迭藏河風情線觀景臺項目。2015年4月13日,岷縣抗旱防汛指揮部責令其限期拆除違規建築物,清除建築垃圾,疏浚河道,但該公司一直未予整改。2018年5月25日,岷縣檢察院向縣綜合執法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責令該公司限期拆除違章建築物“慕麗水岸”GTV茶樓,清除建築垃圾,疏浚河道,恢復原狀。縣綜合執法局收到檢察建議後,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該公司自行拆除所建的違法建築物。檢察機關經回訪發現,涉案茶樓雖已停業,但實體建築仍未拆除。2019年2月14日,岷縣檢察院向定西市安定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確認縣綜合執法局不依法全面、充分履行監管職責行為違法,判令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對違章建築“慕麗水岸”GTV茶樓全部實施拆除,清除建築垃圾,疏浚河道,恢復原狀,確保行洪暢通和度汛安全。2019年3月23日,縣綜合執法局強制拆除了建築面積為1605平方米的河道違章建築“慕麗水岸”GTV茶樓,4月15日,完成清除建築垃圾、疏浚河道、恢復原狀工作。

檢察機關通過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方式,監督行政機關履職,解決了長達4年未解決的違章建築佔用河道問題,有力維護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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