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3年中國音樂產業影響因素分析


2019-2023年中國音樂產業影響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政策支持

2015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臺《關於大力推進我國音樂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成為首部音樂產業發展專項指導政策;同年,國家版權局下發《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重拳出擊啟動規範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

2017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將“音樂產業發展”列入到“重大文化產業工程”中,並再次強調要“加強版權保護”,釋放音樂創作活力,建設現代音樂產業綜合體系,推動音樂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這是國家政策層面對音樂產業釋放出又一重大利好,為音樂產業未來良性發展、快速增長指明瞭目標和方向。

(二)付費意識逐漸增強

近年來,隨著我國政府加大對在線音樂版權的管理,及在線音樂企業的推動,部分在線音樂用戶開始為音樂內容而付費。用戶付費習慣的養成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從在線音樂用戶的付費意願看,80後及90後等主流消費人群,已經具備較高的學歷和可觀的消費能力,且數字專輯和數字單曲付費在他們中的普及率最高。其中90後、95後對音樂等娛樂內容的需求極高,相比其他時代的人群對於音樂消費的反饋最“積極”,整體擁有更強的版權意識和付費意願,購買意願更易被激發。從目前主要音樂平臺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付費用戶增長快速,未來付費市場潛力巨大。

(三)數字音樂不斷髮展

近年來,在互聯網的浪潮助推下,國內數字音樂斷髮展。各互聯網音樂平臺積極的拓展曲庫以及開展流量包業務,為用戶帶來更好體驗;以數字專輯為代表的新消費模式開始普及;在線直播等新興網絡娛樂形態的出現,成為了消費者的新選擇。相比日韓、歐美等在音樂方面發展較為成熟的海外市場,中國音樂市場的數字化轉型方興未艾,且隨著互聯網以及相關技術的提升,整個行業會逐步形成相關大數據,通過讓數據進一步透明化,帶動音樂社交、音樂電商、O2O演出、粉絲經濟等多種音樂生態蓬勃發展,數字音樂未來市場將迎來更大機遇。

二、不利因素

(一)大眾化付費仍待激活

近年來雖然用戶付費規模正保持著增長的態勢,但相較整個市場的用戶規模,真正進行付費的仍是少數,然而,這一觀念的培育並不能一蹴而就,為了吸引用戶,音樂平臺還需要用免費的方式討好用戶,逐步通過其他多種方式帶動付費。擁有版權資源是吸引用戶使用並註冊相關音樂平臺的第一階段,但因各個音樂平臺的歌曲版權有所不同,不少用戶往往會使用多個音樂平臺,而用戶每天聽歌的時間是有限的,所以音樂平臺還要用獨特的服務和體驗搶佔用戶的使用時間,並讓用戶選擇付費。

(二)產業制約明顯

綜合音樂產業目前發展狀況看,我國現代音樂產業體系仍然不夠完備,原創能力不夠強大,音樂企業發展規模還不夠平衡,高素質人才缺乏和版權保護體系尚不完善,同時,我國音樂產業的發展模式不夠多元化,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不夠深入,目前數字音樂行業的商業化進程仍處於初級階段,商業化程度有待增強,這些問題都是中國音樂產業進一步發展的絆腳石。

(三)中國電信資費較高

電信運營商是指提供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和互聯網接入的通信服務公司,如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等。運營商的作用體現在兩個方面:在線音樂市場中,運營商提供互聯網的基礎接入服務;在移動音樂市場中,運營商不僅提供了技術平臺,同時還是重要的收費渠道,由於國內電信資費相對仍然較高,這使得在線音樂的發展仍然收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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