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戶口轉居民戶口之後,原來的土地會不會沒收?

濱江大道東


回答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這與兩個方面有關係,一方面是你戶口遷入地的城市性質,比如是小城鎮還是設區的城市還是大城市。另一方面你說的土地也包含多種類型,我們暫時分為宅基地和其他土地。具體分析如下:(看完之後就能得出答案)


第一,關於土地的承包權和流轉問題

這一方面就是你提到的原來土地會不會被沒收的問題,具體國家法律有如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有以下三種情況 

1,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3,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我國實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如果你本人遷到城市,變更為城市戶口,原來農村的自留地應保留,由你的家人繼續耕種承包,如果你們全家遷入縣級城鎮,你們的承包土地,根據你們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繼續承包,如果全家轉到設區的市,也就是地級市,承包的土地就應交回。每一種情況都規定的非常清楚。

第二,關於宅基地的使用權問題

關於宅基地我們都應該知道,宅基地是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對其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收益權,未經批准任何人沒有權利擅自轉讓或者出租。因此,當戶口遷出後,你就不再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員,從法理上講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也隨之喪失。


對於土地的去向,此處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一戶只有你一人轉非,那麼宅基地使用權歸同一戶其他農村成員共同所有,你個人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第二種是全戶轉出,那麼宅基地就會由集體也就是村裡收回。

當然,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大家大可不必擔心,那就是宅基地上的房產如何處理。你即使轉為城鎮居民,基於你對已建房屋的所有權,你仍然對房屋所佔宅基地享有所有權。但是,如果該房屋滅失(比如自然坍塌等),你們就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權,那麼,相應的宅基地使用權也會歸於消亡。


另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的,即使繼承人也是非農業戶口,但房屋屬於被繼承人所有,因此,繼承人當然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綜合以上各種因素,你就可以得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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