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他人之财
莫要伸手
2019年10月20日,宜宾市屏山县真溪乡居民张某(化名)发现自己停放在自家楼下的本田摩托被盗,价值4000元,张某立即报警。
民警赶赴现场后,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再次接到真溪乡居民刘某(化名)关于电动车被盗的报警!
经侦查,民警发现前科人员李某(化名)与王某(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刑侦大队民警分别于11月14日,11月25日在宜宾市翠屏区和叙州区将正准备销赃的李某、王某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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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李某与王某曾因盗窃罪在云南省某监狱服刑,两人在狱中结识后分别于今年6月和9月刑满释放。而出狱后的二人却不知悔改,相约重拾“老本行”。随后,两人流窜于屏山县、高县、宜宾市叙州区等地多次实施盗窃,盗窃摩托车电瓶车数辆......
目前,李某、王某已被屏山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注意事项
在农村,摩托车最好停放于可封闭院子里面,或停放于街边有监控的地方。
当然,大伙不可能每次停车,都凑巧停在封闭的院落或监控摄像头下。那么,车一定要锁好,偷懒和大意,都会给偷车贼可趁之机。
注意事项
熄火后,一定要锁龙头,让龙头不能摆动,然后再加上一把地锁。
上了地锁后,摩托车就安全了吗?
No……
目前,有的生产厂家受制于成本,极少在摩托车上使用异形锁芯和高级别锁芯,无形中,降低了防盗系数。
无论什么样的地锁,都可以使用液压钳夹断,对偷车贼而言,无非多一道工序罢了。
而安装报警器、使用高级别锁芯则可起到很大的防盗作用。
盗窃电动车或者盗窃电动车电瓶
涉嫌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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