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来凤一男子因讨债非法拘禁他人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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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来凤一男子因讨债非法拘禁他人再被判刑

不思悔改

非法拘禁再获刑

曾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为讨债而非法拘禁他人。近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田某甲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已由来凤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田某甲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另三名被告人被判拘役2至3个月不等,缓刑6个月。

2017年5月,被害人小波(化名)在浙江温州赌博时从被告人田某甲处借了人民币65000元,后田某甲多次找小波催要欠款,小波未归还。

2018年2月8日晚,被告人田某甲与其配偶即被告人聂某在绿水镇新溪沟村小波家中找到小波后,将小波从家中带出,田某甲、小波、聂某在绿水集镇宵夜后,田某甲、聂某要求小波跟他们一起去来凤县城,小波无奈同意,田某甲、聂某、小波乘坐曾某某驾驶的车辆来到县城。当晚,小波出钱在来凤县城一宾馆开了房间,第二天由小波出钱,聂某去宾馆前台续房至2月11日。期间,田某甲安排被告人聂某、田某乙、向某某轮流看守小波,不允许小波走出宾馆,逼迫小波还钱。2018年2月11日,小波被公安民警解救。

另查明,被告人田某甲曾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于2012年被来凤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0月刑满释放。

2018年6月,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田某甲等四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来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该案开庭审理,被告人田某甲等四人当庭自愿认罪。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田某甲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田某甲邀约他人看守被害人,系主犯,被告人田某乙、向某某、聂某系从犯。

四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被害人也对田某甲的行为予以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合议庭采纳了公诉人的建议,遂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莫开敏)

来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实招

2018年以来

来凤县检察院坚决按照

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

立足工作实际

强化检察职能

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谋划高位推进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党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立足检察职能,迅速制订了《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将思想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干警,不断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阶段步骤。同时结合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最新阶段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查漏补缺,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斗争深入推进。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

集中清查已办案件。

高度重视对涉黑涉恶线索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大起底”摸排工作,侦监、公诉、民行、案管、综合部门全方位发动,明确由案件承办人各负其责,全面清查2016年度以来所办案件,深入分析研判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

深入挖掘在办案件。对专项斗争启动以后办理的案件,重点聚焦十二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注意从中梳理线索,核实是否涉黑涉恶;对移送的此类案件,集中力量,优化办理机制,做到快捕快诉,保持该类案件的高压态势。强化立案监督,坚持对遗漏报捕、遗漏移送起诉的黑恶势力依法进行追捕、追诉,确保黑恶势力依法得到严厉处罚。

建立健全协商机制

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

截至目前,已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15次,与公安机关、法院就2件涉黑涉恶案件召开协商会2次,统一证据标准,提高办案效果。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送机制,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侦查、调查、起诉,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坚决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形势、犯罪特点、滋生原因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协同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出现“边打击、边滋生”的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力度。截至9月,已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31件,深化了法制宣传效果。

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驻村“尖刀班”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对全村进行全方位摸排,向相关部门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条。帮扶干警利用扶贫日进村入户,重点向群众宣讲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征集有用线索。

强化基层选举法治保障。2018年是全县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选举之年,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来凤县2018年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审查部门联审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联审,重点围绕是否违法犯罪、是否存在利用宗族势力干扰、是否涉黑涉恶、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是否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切实为基层换届选举提供法治保障。

成立涉黑涉恶专业办案组

全院抽调8名业务骨干,组建四组涉黑涉恶专业办案组,专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统一行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

开展专门培训,积极组织全体干警、院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班4次,提高一线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强化专项激励和工作机制建设,制订了《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奖惩办法》等五项工作方案,在激励机制上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作为干警考评和业务考评的重要内容,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在工作机制上,对扫黑除恶工作从组建专业办案组、“捕诉合一”等方面予以确定,为办案人员依法履职、明确责任提供依据。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检察院驻村“尖刀班”多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与“法律六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起来。

自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检察院在城区包保责任区内和驻点村张贴《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35张、发放入户通告824份;组织签订承诺书812份、填写“一感两度”走访调查问卷756份,悬挂扫黑除恶横幅2条,制作宣传展板2块,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上,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55余条。

同时精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飓风扫毒”广场行动,制作专题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资料43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73人次,引导群众远离毒品,扩大了专项斗争社会知晓度。

该检察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斗争中,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和幸福感。

(通讯员 方珊)

来凤县检察院

清理多条涉黑涉恶线索

近日,来凤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深入该县看守所各监室,针对在押人员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和案件线索摸排工作。

检察官采取集中宣传、发放材料、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向在押人员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举报方式等相关内容,向每个监室发放了《致全体在押人员的一封信》,动员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随后,检察官还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看守所重点在押人员逐案逐人进行核查,进一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检察官还以发送微信短消息的形式编辑《致全体受社区矫正人员的一封信》,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

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谈话12人,发送微信短消息200余条。

来凤检察院已建立涉黑涉恶专业办案组和案件线索清理专班,对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查”、“大起底”。

该院综合检察部共清理信访举报信息101条,案件管理部对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共计3382条行贿档案查询记录进行了比对、核查和筛选,发现可供研判的重要信息共计10条,同时对涉及招投标领域的案件进行了清查。

民事行政检察部共清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发现可供研判的信息1条,公诉部和侦查监督部已清理案件共计102件,其中可供研判的信息9条,以上重要信息已按相关要求移送相关部门。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崇忠表示,扫黑除恶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中央、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下一步,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将近三年来的案件线索清理完毕,严明纪律、明确责任,并及时将清理情况报相关部门。同时,继续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和宣传发动工作,在全院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更大成效。

驻点村工作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为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加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9月29日,来凤县检察院驻漫水乡胡家坝村、苏家坪村“尖刀班”深入各村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

不思悔改,来凤一男子因讨债非法拘禁他人再被判刑

“尖刀班”同志向村民宣传扫黑除恶政策。

活动中,工作队在村委会、村小学、村组等区域广泛张贴《来凤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并逐户走访调查,组织村民签订《不参与、要举报黑恶势力承诺书》,填写《“一感两度”走访调查问卷》,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进行线索摸排。同时积极组织召开夜会,向村民大力宣传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检察职能,引导村民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不思悔改,来凤一男子因讨债非法拘禁他人再被判刑

驻点村村委会拉起扫黑除恶宣传横幅。

据了解,该院驻点村工作队目前共张贴并发放《来凤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500余张,组织村民签订《不参与、要举报黑恶势力承诺书》400余份,入户开展走访调查200余户,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了良好声势氛围。

(通讯员莫开敏)

“尖刀班”为“三留守”人员义务巡逻

9月30日,来凤县检察院驻漫水乡胡家坝村“尖刀班”针对胡家坝村多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实际情况,联合村支“两委”调整成立了胡家坝义务治安巡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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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刀班”在驻点村张贴公告,广泛发动宣传。

“尖刀班”号召村里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村青壮年积极加入巡逻队,培养村民的互帮互助意识,有效防范盗窃、农村诈骗等案件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邻里之间的信任感,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提高满意度,助力精准脱贫。

胡家坝义务治安巡逻队自成立以来,每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夜间巡逻,巡逻中随机走访农户,向他们宣传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并就群众关心的有关精准扶贫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

截至目前,共走访农户140余户,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协助公安机关排查吸毒人员5次,排查可疑推销人员6余起,扑灭山火1次,在人民群众中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促进了邻里和谐,为构建平安和谐胡家坝打下坚实基础,成为助推胡家坝村决战贫困的有力引擎。

(通讯员赵鑫)

编审|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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