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 汉中男子“二次”酒驾被拘留

近日,39岁的陈某因酒驾被汉中高速交警查获,不料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陈某并非“初犯”,最终他面临的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不思悔改  汉中男子“二次”酒驾被拘留

4月15日晚,汉中高交大队宁强中队在京昆高速韩家坝收费站设卡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2时许,民警在对牌号为陕FG****的机动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的测试结果为54.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了解到陈某曾于2017年3月22日因酒后驾驶被宁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二次酒驾。

不思悔改  汉中男子“二次”酒驾被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宁强中队对陈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汉中高速交警提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其违法行为会被交警信息平台终生记录,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一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而且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珍爱生命,请勿酒驾。华商记者 张映伟 通讯员 宋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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