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什么日子呀?
那是国家安全教育日。
那我们要怎样来维护国家安全呢?
我们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以下7点。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我们的义务,那有没有什么权利呢?
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有以下8项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任何人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人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来源:西双版纳网警巡查执法
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
本期监制/赵锦丽
审核/张艳萍
编辑/杨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