擼狗?喝酒?吸菸?嘬可樂?和不固定的女人戀愛,大罵生活是狗屎,還說書封上的推薦語都是胡扯?!
是誰說文學大師就應當儒雅、謙虛、大氣、不說髒話?有幾位二十世紀文學大師,他們不僅創作了世界名著,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普利策小說獎,當中還有人被譽為“20世紀最偉大的文學宗師”“20世紀文學標杆”“當代美國最偉大的作家之一”“拉丁美洲最有影響力的文學之聲”“一代人的聲音”……
誰曾想到,這些眾多榮譽加身的文學大師,在生活中有著你絕對想象不到的樣子!
歐內斯特·米勒·海明威(1899-1961)
保持不醉的超級酒徒
海明威經歷豐富,他是鬥牛士、戰士、戰地記者、間諜、作家、巨獸獵人、漁夫……記者稱他為——“大佬”。常以硬漢形象示人的他,也像小男孩一樣收藏小物件,書架上有木珠做成的長頸鹿、鑄鐵小烏龜、背後插著鑰匙的玩具熊、拿著一對鈸的猴子……
酷愛喝酒,因遇到一位攝影師滴酒不沾,說:“他是我遇到過最冷酷的人了。”
留著細密小卷的白鬍子:“我聖誕節的時候就會把這鬼玩意剃了,以免碰上聖誕老人。”
自寫作伊始,就一直保持站立寫作的習慣。他在每天早上第一道光照進來的時候就開始寫作。寫作順利時會滿頭大汗,停筆時會感到空虛又非常充實,“就像剛和情人做完愛一樣。”
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1899-1986)
雙重人格的靦腆男人
博爾赫斯因為早產,視力不是很好,有高度近視,後來雙目幾近失明。因為看不見,小時候打架很少會贏。
生來第一眼看見的顏色就是虎皮的金黃,失明前最後能看到的顏色也是黃色。曾盯著動物園裡的老虎一看就是好幾個小時,那是他唯一能看見的——一隻黃色的老虎。後來,他寫了一本書和一首詩,分別是《老虎的金黃》和《另一隻老虎》。
嚴重失眠患者,即使吃安眠藥也睡不著。
年紀越大越靦腆,害怕在公眾面前講話。
擁有雙重人格——是作家的博爾赫斯和不是作家的博爾赫斯。那位不是作家的博爾赫斯,不喜歡是作家的博爾赫斯寫的作品,也不允許家裡有任何一本作家博爾赫斯寫的書。
不覺得自己寫了什麼作品,也不認為自己是“天才”,那些給自己頒獎的人,都是“慷慨的、搞錯了的好心人”。
加夫列爾·加西亞·馬爾克斯(1927-2014)
愛喝可樂的總統偶像
馬爾克斯不喜歡喝酒,喝酒的頻率保持在每七年一次。可樂才是他的嗜好,接受媒體採訪時,
馬爾克斯會邊說邊不停地喝著可樂。美國前總統威廉·傑斐遜·克林頓是他的頭號粉絲,兩個人也是好朋友,馬爾克斯說和克林頓在一起的時光總是最舒心的。
如果你問他:誰的哪部作品最能代表現代文學的發展趨勢呢?他會沒有絲毫猶疑地告訴你:《枯枝敗葉》。這是他在1955年出版的處女作。
年輕時的他曾住在巴蘭基亞的一家小旅館裡,這是當地最廉價的旅館,付不起住宿費的馬爾克斯常用手稿來作為抵押。妓女們會在這個小旅館裡接客,因此他一直想寫出一系列關於妓女的故事,並於2004年出版了《苦妓回憶錄》。
他認為獲得諾貝爾獎唯一的好處,在於不需要排隊。
喜歡洗澡,洗澡時才能迸發靈感,同時也等待著有人發明一顆吃下後就能洗好澡也刷好牙的小藥丸。
羅貝託·波拉尼奧(1953-2003)
喜歡掉眼淚的孩子奴
波拉尼奧堅韌不催,沒有任何事情任何人能傷害到他,直到他成為父親,一切都變了,他突然喪失了刀槍不入的能力,再次出現了青少年時期經歷的擔憂和恐懼。一旦想到自己的孩子也會經歷這些,就覺得可怕,不能說話,只能通過哭泣來表達自己的心情。
他的父親是智利南方的一位職業拳擊重量級冠軍,在父親面前他唯一該做的事就是變得比父親更強壯,否則就意味著選擇成為同性戀。為了擺脫父親對自己的影響,他想“殺死”父親,為了不讓自己影響到兒子,他讓兒子“殺死”自己。
每次讀到有人說自己的壞話,波拉尼奧就會哭,在地板上爬,抓自己,無限期停止寫作,失去食慾。在離家不到三十米的海邊散步,大聲問海鷗: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我沒有傷害你!
不喜歡其他的貓貓狗狗,只喜歡自己養的母狗。
用樸實的方式贏得妻子的愛:為她煮飯,煮米飯,用不同的方法,煮米飯。
有幾件覺得享受的事:看女兒亞歷杭德拉的表演;在海邊的酒吧吃早餐;邊看報紙邊吃羊角麵包;看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的文學、比奧伊·卡薩雷斯的文學、布斯托斯 · 多梅克的文學,以及做愛。
庫爾特·馮內古特(1922-2007)
玩命吸菸的打字員
馮內古特是一個顧家的男人,一個參與過二戰的老兵,也是個不折不扣的大煙民。 從他14歲那年起便長期吸紅牌香菸,他覺得吸菸是一種相當有保證、相當體面的自殺方式。
一次寫稿時,無意地聞了腋窩。因此被冠上“吸納夫”這個外號。
理科背景,化學專業,但大學時門門掛科,直到大三。
曾參與二戰的他,有一個自己嚮往的葬禮:軍禮厚葬、號手奏樂、國旗蓋棺、鳴響禮炮、抬入聖地。
他有一個自認為是上乘的笑話,儘管大家都不覺得好笑:“為什麼奶油比牛奶貴很多?因為奶牛不愛蹲在那些小瓶上。”
他說,腰封上的推薦語都是胡扯,誰看誰是瘋子。
大衛·福斯特·華萊士(1962-2008)
頭戴印花方巾的書呆子
華萊士熱衷於頭戴印花方巾,尤其在遛狗的時候。他需要與狗待在一起才感到舒適,才會有想要寫作的感覺。他有兩條雜交狗,主要血統是黑色的拉布拉多。
就寫作而言,他認為自己唯一真正與眾不同的地方在於,用兩根指頭在打字機上打字——“打得又快又準,在我周圍還沒有人能超過我”。
他喜歡吸菸,嘗試戒菸的次數大約有十次之多,每次都沒有超過一年。戒菸對他來說最困難的事情是使他變得愚蠢。
他是網球選手,認為運動是某種形式的上癮,還以網球學院背景創作小說,給《網球》雜誌撰稿,想借此機會認識網球明星。
大學時期非常靦腆,沒有加入兄弟會,也很少參加聚會。是週五晚上一直待到圖書館熄燈才離開,週日吃過早飯就去圖書館門前的臺階上等著開門的書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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