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2020事業單位改革結束!人員分流安置有些什麼原則?

2020年末事業單位將全面完成改革,近億萬名事業單位員工徹底失去編制,大部分將落入企業管理,自攻自給。取消大鍋飯,讓真正有能力的得到更多發展,是社會發展必然的結果。

2020事業單位改革結束!人員分流安置有些什麼原則?

事業單位分為三類:承擔行政職能,從事公益服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對於這三類事業單位來說都會得到相應的程度的改革,第一類單位的人員的工作和公務員是有這很多相似之處的,所以在改革過程中會將其逐步轉為行政機構,也就是可以進入到公務員的行列之中,提高一個級別,等於是升值,鐵飯碗變得更“鐵”。對於第二類來說,取消編制但是會保留事業單位的屬性。第三輪將會正式退出事業單位的舞臺,編制全部取消,推向市場,績效考核更具公平性。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員分流安置有些什麼原則?

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病休和未滿年限但臨近退休年齡的,也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對於年齡已經到了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紀,可以給其辦理退休政策,或者是一些符合國家退職條件的人員,無法通過轉崗進行再次安置的職工,辦理退休、內退以及提前退休事宜。對於上了年紀的人來說,未嘗不是一個好消息。

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編外人員、自收自支人員、自定自籌類編制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總的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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