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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絡上播報一則新聞,/<font>
一名男子才剛剛結婚不久就失蹤了,/<font>
5月8日,許多浙江杭州人都在微信朋友圈轉一則“尋人啟事”,尋人的家屬要找的是一個28歲的男子,名叫陳某寧,身高183釐米、體重178斤,大眼睛、雙眼皮、戴高度近視眼鏡……/<font>
這是什麼原因呢,很多人就在亂說,結果真相令人唏噓!
最終是由於醉酒嚴重跌進河裡淹死了,
據瞭解到,王女士說,丈夫剛剛跳槽到一家金融租賃公司做法務,7號是他入職的第一天,那天傍晚,丈夫發來消息,說晚上要跟同事一塊聚餐。
這位王女士是他的新婚妻子,最後有位老人報警發現一男屍,法醫鑑定結果顯示:/<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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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男子就是失蹤的那名男子!/<font>
法醫鑑定排除他殺,
隨後,拍下他最後路徑的30秒監控也曝光了。/<font>
從監控中看到,同事沒有把他送到家:/<font>
此時已經醉酒,走路已經不穩,最後不慎跌入河裡!
喝酒的人出現意外同桌的人要承擔責任嗎?/<font>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朱覺明律師曾經分4種情形予以解讀:/<font>
第一,聚餐組織者的注意義務強於一般陪酒者;第二,如有勸酒,那麼勸酒者的注意義務強於其他人;第三,明知對方身體不宜飲酒,比如高血壓等,注意義務也高於一般的陪酒者;第四,如已醉酒或行動不便,送行者注意義務高於同桌其他人。/<font>
朱律師說,如果存在上述幾種情況,就屬於未全面履行安全注意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font>
不過,朱律師提醒說,喝酒的人自己也應當對過量飲酒的後果有所預料。“如果沒有強行灌酒等特殊情況的話,那麼我認為醉酒出意外的人其自身擔責的佔比更大。”/<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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