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黑龍江一法官為他人辦“假離婚”逃稅,涉及多起虛假訴訟

核心提示:一名“80後”員額法官,為了幫親戚、朋友的忙,竟為多人辦理了“假離婚”調解。而這些人的真實目的是,在二手房買賣中偷逃稅款。最終這名法官前途盡毀,還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黑龍江一法官為他人辦“假離婚”逃稅,涉及多起虛假訴訟

國家稅收關係到每個人的利益,但有不法者利用假離婚在房產交易中偷逃稅款。 記者 李曉磊/攝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李曉磊 報道

楊旭自首前,是黑龍江省龍江縣人民法院員額法官,同時還為龍興法庭負責人。在任期間,這位1986年出生的年輕人,卻給多人辦理假離婚,造成重大稅收流失。

此事歷經3年多,開了4次庭,不久前才有結果。起初,檢方以楊旭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公訴;法院一審判決時,將罪名變更為犯濫用職權罪。兩者刑期相差較大。

值得一提的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司法實務中並不常見,以至於連做過法官的楊旭,都不知道該罪名存在。其實,紀檢部門對這類案件的性質認定、條規適用、處理意見等也存在分歧。

另外,實踐中稅務部門對假離婚逃稅的現象很難查處。龍江縣地稅局副局長表示,在此類審批中,他們只做形式審查,“只要納稅人提供的要件內容一致,就審核通過,對法院的調解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無權做實質性審查。”

也正如此,不少中介專門做起“假離婚、真逃稅”生意。楊旭案中,就有中介身影。

雙方不知情的“婚姻關係”

韓冰原本和俞麗是親戚關係,2016年底,因欠俞麗家60萬元決定用房子抵款。這個過程,相當於二手房買賣。

依據有關規定,出售自有住房要繳納較高比例的稅款。但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離婚財產分割、贈與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繼承及遺產處分情形的,暫免徵收。於是,很多人想到了假離婚。

按照程序,有關部門在處理離婚案件中涉及房屋過戶辦理免稅時,需納稅人拿著法院調解書、協助執行通知書、身份證等要件齊全審核通過,再出具免稅證明。但俞麗和丈夫陳強均表示不知情。陳強說,他們原本要去辦理過戶,在房產碰到中介小張,“交給他俞麗的身份證、原房照,新房照辦下來後給小張14500元,但具體怎麼辦不知道。”

俞麗透露,中介沒說過要通過法院判決辦理過戶,既不知道時任龍興法庭負責人楊旭為他們辦理了離婚手續,也未見過涉及二人的(2016)黑0221民初2352號調解協議。不過,夫妻倆對未交稅的事實,不願提及。

在經楊旭手的假離婚案中,還有一起非常典型。2016年5月份,當事人安然準備把房子以125萬元價格賣給王雷。雙方約定,由王雷負責辦理房屋過戶、契稅等手續。

彼時,王雷要貸款,安然就把房本給了他。後來王雷主動提過,“交易稅辦假離婚走贈與”,安然沒同意,但給王雷提供過身份證。最終,在楊旭操作下,安然與妻子被離婚。兩人均沒在涉及卷宗材料中籤過字,甚至連龍興法庭都沒去過。

李煒宇的遭遇也是如此。2016年下半年,李煒宇花240萬元在劉霞那裡買了5套房子,為省事,他找到中介劉亮,並委託弟弟與其共同辦理過戶事宜。

交待完後,李煒宇將五套房子的“房照”和自己的身份證交給了弟弟。

2016年11月份左右,弟弟通知他去領房產證,李煒宇在房產局竟看到一份他與賣房者劉霞的離婚調解書,“我認為這是犯法,之後,就主動到稅務機關按照規定繳納了我應承擔的稅款120多萬元。”

事後,他得知是通過假離婚操作的,便讓弟弟把給中介的40萬元要回來了。

讓李煒宇驚訝的是,他在(2016)黑0221民初3121號卷宗中,還看到了自己和劉霞的照片,“但是我倆從來沒拍過這個照片,也沒簽過字,更沒去過龍興法庭,不認識楊旭。”而且,他連訴訟費都沒交過。

記者注意到,在楊旭辦理的假離婚案中,中介收費沒有標準,他們均不承認與楊旭存在利益輸送。

親戚與同事的請託

除找中介外,還有人通過親戚找到楊旭。

於毅花32萬元,從袁藝如手中買了一套房,辦理過戶時,他找了個叫谷浩宇的人。谷浩宇稱找了李叔,“大約60多歲,走路有點踮腳,跟我說過,法院有什麼事找他,他家有親戚在法院,說在龍興法庭都行。”代價是1.5萬元。

記者獲悉,所謂“李叔”名為李某元,楊旭管他叫叔。

谷浩宇將該消息告訴於毅,於毅拿出這筆錢,並把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等都交給他。“我這些東西交給李叔,過兩三天他給了我一份龍江法院民事調解書,他說這個就能辦,如果產生其他費用再找他。”谷浩宇稱。

隨即,谷浩宇和於毅拿著假離婚調解書去稅務辦了手續,開了免稅證明。在辦理過戶的過程中沒有再找其他人。

“小谷如何辦理的我不知道,我就是圖省事了,但是我不知道這個‘房照’是通過法判的方式辦下來的。”於毅說,“李叔”具體找的誰,他並不知情。

權威信源還證實,龍江法院黑崗法庭的司機也參與了個別案件。據司機劉明介紹,最初是自己的岳母找到他,“說有一個兩口子要離婚,並且想讓法庭快點辦理,並交給我一份離婚起訴狀、婚姻狀況證明、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儘管該案並不在龍興法庭轄區,但劉明還是找到楊旭,讓其快點受理,“我沒有給楊旭任何好處。”

就這樣,楊旭受他人請託,對不在龍興法庭轄區內、均不是夫妻關係、因房屋買賣欲逃避國家稅收而虛假訴訟的18人以“離婚”案件立案,並枉法進行虛假調解,製作了9份虛假的離婚法律文書。期間,還有人為涉案人辦理了假結婚證。

更嚴重的是,楊旭又逾越職權,以上述虛假法律文書為執行依據,為案涉人員7人辦理了房屋過戶執行手續,造成國家稅收流失52.1萬多元。

此外,有一筆未實際辦理房屋過戶的虛假離婚涉及18萬元稅費未予發生;另一筆虛假離婚訴訟當事人於2016年12月2日補繳稅費123.5萬餘元。

值得一提的是,法庭庭長職責是決定立案、帶領全庭人員完成審判工作,按照分工,無權辦理執行案件,更不能制發協助執行通知書。

其實,楊旭的虛假訴訟有時也被察覺。例如,稅務部門在為許志飛和於倩辦理手續審批時,就發現雙方年齡相差懸殊,請示局長後沒審批,最後發現不是真實夫妻。

另據龍興法庭參與過假離婚案的工作人員介紹,他都是按楊旭交待辦理的。因為整個法庭內,只有楊旭有辦案權。

楊旭說,之所以給別人操作假離婚,是受叔叔李某元、朋友劉某某請託,他自己承認超越職權範圍製作了執行過戶手續,造成當事人交易房屋非法過戶,但不承認收受好處。

相關負責人稱,通過法院調解離婚的案件涉及房屋產權過戶的是單方當事人申請,“提供法院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同時提供稅務機關的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進行形式要件審查,申請人是本人的,就給辦理。”

變更的罪名

楊旭操作“假離婚”發生在2016年1月至9月間,當年12月15日,龍江縣人民法院先給予楊旭行政記大過處分決定。

司法資料顯示,2017年10月左右,楊旭又到龍江縣人民法院院長辦公室口頭投案。院長和紀檢書記接待了他。

院長和龍江縣人民檢察院聯繫後,2017年11月22日,紀檢書記與法院辦公室主任,一起陪同楊旭到檢察院投案自首,同時移送了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旭案件的調查卷宗,以及楊旭本人的書面材料。

因案件敏感,2018年1月9日,龍江縣監委對有關問題進行初步核實後,1月15日,楊旭又到龍江縣監察委員會投案自首。

此後,案件經歷了較長的訴訟。楊旭也先被取保候審。直到2018年11月30日,黑龍江省甘南縣人民檢察院,才向甘南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院於當天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8年12月11日開了一次庭。

2019年1月4日楊旭被逮捕後,羈押於甘南縣看守所。1月9日,甘南縣人民檢察院申請延期審理,法院決定延長審限三個月。後來,今年3月1日、4月12日、8月6日,又開了三次庭。法院認定的稅收損失數額為521931.72元。

檢方認為楊旭涉嫌的罪名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並建議判處楊旭四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記者通過查閱規定,並採訪幾名司法人員得知,該建議比較合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中,對枉法裁判罪立案設置了幾種情形。其中有“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徇私情、私利,明知是偽造、變造的證據予以採信”“或者故意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錯誤適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和其他規定還顯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中,“重大案件”標準是“枉法裁判,致使公民的財產損失十萬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依據刑法,如果構成枉法裁判罪“情節特別嚴重”,應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庭審中,楊旭對犯罪事實無異議,但稱對罪名不懂。

甘南縣人民法院認為,楊旭身為員額法官,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關於法官義務的規定,枉法對虛假訴訟予以立案、調解、製作法律文書,不正當履行職權,徇私舞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構成濫用職權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定性不當,應予糾正。”法院方面還認為,楊旭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可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定楊旭犯濫用職權罪,其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本案犯罪事實及罪名發生變化,故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應予調整。”所以,一審法院以楊旭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刑期截止到2020年7月3日。

實際上,該判決下達後,不少人對楊旭是犯“濫用職權罪”還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仍存在爭議。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

從直觀意思來看,楊旭犯“濫用職權罪”也符合法律適用,但“枉法裁判罪”卻是針對司法人員的特別罪。

該案一審判決雖已下達,但有些質疑並未披露。例如,案件中的假結婚證來源,以及立案、審理、送達又是怎麼完成的?均是公眾期待。(為保護隱私,文中姓名均為化名)

原標題:黑龍江一法官參與多起虛假訴訟被判刑,偷逃稅款背後的“假離婚”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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