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法官,我要交撫養費”

“喂,筠連縣法院嗎?我申請交XX案的撫養費,請問怎麼交?”電話那一頭被執行人張某說。

案情回顧

2017年6月,張某聰與張某經法院調解離婚,二子女由男方張某聰撫養,張某每月給付撫養費800元。

起初,張某能按約定給付,但自2019年1月開始,張某便再未給付二子女撫養費。

無奈之下,張某聰於2020年2月向筠連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張某2019年全年未支付的撫養費9600元。

收案後,來勢洶洶的新冠肺炎疫情沒能阻礙筠連縣法院執行幹警辦理案件。

經瞭解,被執行人張某長期在外地,且不配合執行,於是執行幹警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開啟“雲執行”工作模式,通過“總對總”“點對點”網上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張某財產狀況進行網絡查控,依法凍結了其名下的銀行、微信、支付寶等賬戶。

迫於壓力,被執行人張某於2020年2月20日主動聯繫筠連縣法院,申請交納執行款,當日就把執行案款9600元轉入指定賬戶。

至此,該案僅10天便圓滿執結,整個執行過程“零”接觸,收款、付款“零”會面,實現疫情防控與案件執行兩不誤。(筠連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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