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有個案子想要申請強制執行!
ok!有什麼問題您請說!
執行立案9問
(網絡圖片)
NO.1
拿到生效法律文書了,
我多久可以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向哪個法院申請執行?
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過後,對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可向作出判決、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可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NO.2
法律文書生效後,
超出多長時間,
法院不再受理?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其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沒有中止、中斷事由,超過二年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NO.3
法院那麼大,
我該到哪裡申請?
一樓大廳立案窗口。
NO.4
申請執行案件立案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
(2)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等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3)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
(4)銀行卡複印件
NO.5
如何立案?
取號、到立案窗口提交立案材料,經審查無誤後,填寫立案相關表格,不收取任何費用。
(需填寫表格:當事人申請執行案件聯繫表、當事人聯繫卡、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提供表、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執行風險告知書)
NO.6
執行案件立案後多久,
可以查看詢問案件進展,
向誰諮詢?
案件立案後,會由立案庭在一日內將案件分到執行局承辦法官手裡,承辦法官在收案後,會採取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申請執行人案件的案號、承辦法官、聯繫電話等信息,申請執行人也可持身份證在立案大廳一樓自助查詢機上進行查詢,同時鐘山區人民法院在一樓立案大廳設立有專門執行接待室,在工作日對外接待有關我院執行案件的諮詢。
NO.7
執行期限是多久?
從立案之日起一般情況為6個月,但評估、拍賣、審計等時間不計算在內,其他依法可以暫緩執行、延長期限、中止執行的事由,也將延長執行期限。
NO.8
執行程序的大致流程有哪些?
立案,承辦人收案,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查控(銀行存款、互聯網銀行、車輛、證劵、不動產、公積金等),同時對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線索進行核查,如查找到可供執行財產將進行處置,處置完所有可供執行財產後,結案;如未查找到財產,申請執行人又未能提供可供執行財產財產線索的,結案。
NO.9
執行案件的結案方式有哪些,有什麼不同?
(1)執行完畢,申請執行標的已全部執行完畢的;
(2)終結執行,符合終結執行法定事由的予以終結,人民法院一般不再對該類案件採取執行措施;
(3)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對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者財產處置完後未全部執行完畢又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及其他符合規定的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不解除對被執行人的執行措施,申請執行人可在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後,隨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4)駁回申請,案件立案後發現不符合立案條件的;
(5)銷案,管轄權異議成立的、其他有管轄權人民法院已立案的、受託案件退回的;
(6)不予執行,被執行人對仲裁裁決或公證債權文書提出不予執行申請,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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