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9 同事之間關係再好,一旦遇到這3件事,要小心,否則一定會吃虧!

導語:都說職場中,一個蘿蔔一個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好自己的事情,別多管別人的閒事。但是關係好的同事之前相互幫襯去也是非常必要。但是就算是關係再好的同事,一旦遇到這3件事的時候,請你一定要小心,因為一旦處理不好,必定會吃大虧。

同事之間關係再好,一旦遇到這3件事,要小心,否則一定會吃虧!

1.代為向領導彙報請示工作

有一次,有位同事事情多比較忙,因此請我幫忙,幫他跑個腿找領導簽字。其實一般情況下,這種事情很簡單,領導看了材料簽字就完事的。可是當我拿著材料給領導簽字的時候,領導問了我好幾個關於這個材料的問題。當場答不出來,領導以為是我做所以就說了我一頓,說我什麼都不知道,工作怎麼做的。當時我也不好反駁,只好硬著頭皮認了。

職場中,每個人的工作都不一樣,我們自己能夠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已經很不錯了。至於別人的工作不可能很瞭解。而當同事請你幫他去找領導彙報工作或者找領導簽字,最好還是不要去做。因為我們去找領導,領導會認為這個事情是我們做的,如果問了問題說不上來,領導不會怪其他的同事,而會說我們做事不牢靠。幫了別人,自己沒得好處,還落了埋怨,真是得不償失。

同事之間關係再好,一旦遇到這3件事,要小心,否則一定會吃虧!

2.需要簽字的事情

我以前有一位同事小陳,有次部門之間協調工作,對方出了一個說明讓小陳所在的部門去做一件事情。當時小陳的領導不在,所以小陳就代為簽字了。結果領導回來以後,小陳向領導彙報了這個事情,領導非常生氣。原因是這個事情完全可以不用小陳他們部門來做的,屬於可以推掉的事情。這下小陳簽字了就要負責到底了。領導當場就說,既然你簽字了那就你自己承擔,也讓小陳漲個教訓。

別看簽字很簡單,但是一旦簽字了,就要承擔責任。職場中,很多領導都是能不簽字就不簽字,為的就是不想擔責任。而有領導更是要自己簽字之前必須要看到其他領導簽字才行,為的就是分攤責任。所以我們可以幫同事、領導的忙,但是唯獨不能幫他簽字,亂簽字真會出事的。

同事之間關係再好,一旦遇到這3件事,要小心,否則一定會吃虧!

3.需要拿主意的事情

在10年前,還是在我之前的公司,有次有位同事請我幫忙,去現場幫他了解一些問題。這個事情本身不管自己的事情,可是和這位同事關係好抹不開面子,於是自己就答應了。後來到現場看了看,不是什麼大問題,於是自己就拿主意給他解決了。後來回到辦公室,我師傅告訴我,以後不要這樣做,因為這個事情是別人的事情,我去做了,本身就是越權,事情正常那就沒什麼,可是一旦出現問題,那麼我就屬於是違規管理和越權,屬於錯上加錯要從重處理的。

職場中,幫同事可以,但是幫有個限度。同事請我們幫的事情,如果本身就不是我們本職工作內的話,遇到決策、承擔責一定要讓對方來做決定,而不是我們替別人做決定。不然,做的好,沒我們的功勞,出問題了全是我們的責任。


大家覺得,如果同事請你代他簽字,你會答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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