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執行款被挪用,石門法官深夜追回

6月26日晚,石門法院執行局夜間執行,順利再結一案。

2013年,唐某僱請覃某為其修豬棚,不料覃某在施工時,因未採取任何安全措施從兩米高的支架上摔下受傷。覃某受傷後被送到醫院救治,後因治療無效死亡。覃某的女兒、兒子將僱主唐某夫婦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唐某夫婦賠償二人共計4萬餘元。

經過前期的執行,本案仍有2萬餘元執行款未結清。26日晚,執行法官將本案的被執行人王某(系覃某委託代理人)、蘭某(系覃某妻子)傳喚至法院,蘭某表示,早已經將剩下的執行款交給王某,但王某卻將執行款挪作他用,並未交至法院。於是,執行法官向王某證實了情況,並告知王某,如若不能積極按時履行義務,法院將會對其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聽了執行法官的話,王某思忖了許久,最終決定想辦法籌款。這場夜間執行一直持續到晚間12點,案件終於得以執畢,被挪用的2萬餘元執行款也被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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