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基本法是澳門繁榮穩定根本法律保障

12月20日將迎來澳門迴歸祖國20週年,同時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週年。

多名澳門和內地的法學專家學者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澳門迴歸後所建構的法律體系不僅豐富和發展了“一國兩制”實踐,而且還具有“澳門特色”。實踐證明,澳門“一國兩制”實踐是成功的,而基本法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法律保障。

“一國兩制”推動經濟發展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將“堅持‘一國兩制’,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祖國和平統一”作為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所具有的13個方面顯著優勢之一,表明了“一國兩制”在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中的特殊重要地位。

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讓澳門居民感受到“一國兩制”帶來的實際利益,是“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實踐的重要因素。自迴歸以來,澳門在民生、教育、醫療、住房、交通等方面,都有極大改善。

澳門城市大學“一帶一路”研究中心主任周平認為,“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實踐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是促使了民心的迴歸。迴歸20年來,澳門在經濟發展的同時,社會治安也得到極大的改善。經濟發展了,居住環境安全了,老百姓有錢了,自然就感受到了“一國兩制”帶來的好處。

迴歸以來,澳門先後出臺了30多部法律保障社會民生,例如,制定《勞動關係法》等近10部勞工法律,保障僱員就業權利、薪酬和職業安全;頒佈《社會保障制度》,設立政府社保基金,為全民提供基礎養老保障,65歲以上老人,不僅每年有7萬澳元的收益,還可享受重大疾病免費醫療;實施《社會房屋法》《經濟房屋法》等,完善中低收入者住房保障;在教育方面,澳門從12年義務教育變成15年義務教育。

澳門迴歸20年來的實踐表明,“一國兩制”方針是行得通、辦得到、得人心的。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認為,“一國兩制”不僅沒有阻礙澳門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相反是推動和促進了澳門的經濟發展,為民生改善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田飛龍說,在“一國兩制”與澳門基本法保障下,澳門一方面可獲得國家在政策上的全力支持,另一方面則享有基本法授予的高度自治權。澳門成功發展最大的制度依託就是“一國兩制”。

依法施政改善法治環境

在駱偉建看來,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嚴格依法施政。

根據憲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93年制定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並於1999年12月20日澳門迴歸之日起開始實施。

駱偉健說,澳門基本法將“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和國家對澳門的大政方針,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細化和規範,為澳門平穩過渡、順利迴歸和特別行政區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

在迴歸之後,澳門特別行政區不斷完善基本法的配套立法和規定。例如,2009年,澳門依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於2018年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澳門主動在立法會選舉法修改法案中增加“防獨”條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的決議之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時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等。

此外,澳門以基本法規範行政、立法、司法行為。周平說,迴歸後,澳門根據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對澳門原有法律進行處理,對與基本法相牴觸的原有法律,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清理和適應化。

“這些法律法規改善了澳門的法治環境,併為保障民生提供有力保障。”駱偉建說。

構建愛國愛澳管治團隊

“一國兩制”在澳門成功實踐,既有制度因素,也有“人”的因素。一個好的制度得以實施,需要靠“人”去推動和執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指出,澳門以行政長官為首的管治團隊始終保持由愛國者組成,愛國愛澳力量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生活中居於絕對主導地位。

而這一點,在駱偉建看來尤為關鍵。澳門的管治團隊,無論是行政人員、公務員,還是司法官,都是以愛國愛澳人士為主體,澳門的社會基礎也是以愛國愛澳力量為主體,愛國愛澳力量始終掌握話語權。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指出,澳門根據實際情況循序漸進推進政制發展,構建愛國愛澳的管治團隊。澳門特別行政區還根據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主動修改《立法會選舉法》,確保愛國愛澳力量始終成為管治主導力量。

田飛龍認為,愛國者政治基礎穩固及澳門作為“社團社會”的愛國認同,是澳門優良治理的關鍵,這在迴歸之前及迴歸之後均成為澳門社會聚焦團結及有效積累的政治目標,終於匯聚成迴歸後治理的可靠政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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