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江蘇已有5095個移動電話用戶完成“攜號轉網”

  所謂“攜號轉網”,是指同一本地電話網內,移動電話用戶變更籤約的電信運營企業、而用戶號碼保持不變的一項服務。2009年開始,“攜號轉網”在天津、海南、江西、湖北、雲南五個省(市)開展了局部試點。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在全國實行“攜號轉網”。工信部於2019年3月決定,今年11月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基礎電信企業間“攜號轉網”服務。

  為順利推進“攜號轉網”工作,工信部於2019年3月下發《“攜號轉網”全國推廣技術方案》,並將任務分解成建設改造(2019年3月至8月)、聯調聯測(2019年9月至11月)、服務提供(11月10日至25日,“攜號轉網”服務上線試運行。11月30日前,在全國範圍內正式提供服務)三個階段,要求各企業穩步推進。

江蘇已有5095個移動電話用戶完成“攜號轉網”

  根據工信部的要求和部署,我省通信行業制定下發了《江蘇省“攜號轉網”工作方案》,從今年3月到11月的八個月時間裡,我省三家基礎電信企業按時完成了立項、採購、網絡和系統改造、網內測試等工作,並進行了大量攜出攜入受理流程測試和攜轉後業務測試,包括語音業務、點對點短信息/多媒體消息業務、行業短信、數據業務等多種場景業務聯調聯測。

  今天(11月26日)從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獲悉:11月10日全國“攜號轉網”系統上線試運行。截至11月25日20時,我省已累計下發攜轉碼8238多個,為5095個用戶完成攜轉服務,佔全省移動電話用戶總數的百萬分之五。

  但在試運行階段,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用戶反映系統不夠穩定、用戶交互內容不夠規範、企業宣傳解釋不夠到位、部分基層員工業務不夠熟練等。下一步,我省將根據試運行階段出現的各種問題,總結經驗,努力改進。

  江蘇省通信管理局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嚴格監督企業規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中的9項禁止性行為。要求各企業按照服務細則和用戶交互規範,為用戶提供服務。同時通過優化技術確保系統安全穩定,加強人員培訓,做好用戶宣傳解釋等工作,增強用戶感知,豐富用戶體驗。

江蘇已有5095個移動電話用戶完成“攜號轉網”

  “攜號轉網”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使用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的實名號碼,手機號碼無欠費,無協議限制,滿120天入網。

  如何辦理“攜號轉網”?

  1.查驗是否夠資格“攜號轉網”

  手機發送短信指令,CXXZ#姓名#證件號碼,發送至歸屬運營商。其中,移動發送到10086,聯通發送到10010,電信發送到10001。

  如果符合第1步的要求,繼續編輯短信,SQXZ#姓名#證件號碼,發送至歸屬運營商,獲取攜號轉網所需要的授權碼。移動發送到10086,聯通發送到10010,電信發送到10001。

  3.去運營商網點領取新卡拿著“授權碼”、本人有效身份證,前往需要轉入的運營商網店辦理新卡。

江蘇已有5095個移動電話用戶完成“攜號轉網”

  根據《“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二) 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後,干擾用戶自由選擇;

  (三) 擅自擴大在網期限協議範圍,將無在網期限限制的協議有效期和營銷活動期默認為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用戶“攜號轉網”;

  (四) 採取攔截、限制等技術手段影響“攜號轉網”用戶的通信服務質量;

  (五) 在“攜號轉網”服務以及相關資費方案的宣傳中進行比較宣傳,提及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名稱(包括簡稱、標識)和資費方案名稱等;編造、傳播“攜號轉網”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隱瞞或淡化限制條件、誇大優惠事項或“攜號轉網”影響、欺騙誤導用戶,詆譭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

  (六) 為“攜號轉網”用戶設置專項資費方案和營銷方案;

  (七) 利用惡意代客辦理攜號轉網、惡意代客申訴等各種方式,妨礙、破壞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攜號轉網”服務正常運行;

  (八) 用戶退網後繼續佔用該攜入號碼;

  (九) 其他違規行為。

  省通信管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辦理“攜號轉網”業務過程中,一旦發現電信業務經營者有人為設限、干擾用戶自由選擇等違規行為的,可以撥打12300投訴電話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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