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江蘇省檢察機關新時代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新聞發佈會在連雲港市贛榆區檢察院舉行。輕傷害案件刑事和解是江蘇檢察機關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的新實踐,工作方式可概括為"黨委領導、司法協作、專業辦案、專職調解、多元說理、事了人和"。
轉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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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03:29:20 拱墅檢察
11月20日,"江蘇省檢察機關新時代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新聞發佈會在連雲港市贛榆區檢察院舉行。輕傷害案件刑事和解是江蘇檢察機關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的新實踐,工作方式可概括為"黨委領導、司法協作、專業辦案、專職調解、多元說理、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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