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事業單位改革城管執法人員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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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城管執法人員在改革中屬於不怎麼好改的部分。

為什麼呢?

城管執法隊伍大,人員編制身份不盡一致,隊伍內魚龍混雜,並且職權不清,在各地都屬於比較混亂的一塊。城管執法人員中,有的是通過考試的行政編或事業編,有的是協助正規城管隊伍的僱傭隊伍,還有的是多次外包之後的雜牌軍,要改革肯定要統一身份,光是這點就相當困難了。

據瞭解,目前機構改革中,政府已經就包括城管領域在內的各類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和執法隊伍人員編制管理作出部署,要求按照統一規範管理的方向,探索建立體現綜合行政執法特點的人員編制管理辦法。由此可見,“綜合行政執法”必是大勢所趨,城管執法隊伍也可能會併入綜合執法隊伍中,並且擁有執法權,如果是這樣,那行政編制也就不遠了,畢竟有執法權的都是行政部門,綜合行政執法也必將是這樣的管理方法。

綜上,城管隊伍在機構改革中的改革方向應該是看好的,最好的結果是專門成立綜合執法隊伍,併入行政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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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隊伍的歸屬問題,在國內各地情況不一,可謂五花八門,有的地方有專門的城市管理局,有的地方歸城市建設局,還有的地方是城管執法大隊,但不管如何歸口和管理,似乎都不怎麼受待見,老百姓的意見都比較大。

關於行政執法的問題,細心的朋友應該可以從近段時間各省分佈的新機構看出端倪來,那就是綜合性執法隊伍將成為必然趨勢。什麼是綜合執法呢?就是專門成立一個綜合執法機構,可能是廳,可能是局,將把其它單位具有執法資格的業務歸口到一起,比如交通運輸的執法、國土資源的執法、林業和農業執法、海洋執法、文化市場執法等這些業務性執法事項,從根本上解決多頭執法,混亂執法的局面,同時也避免責任不清,互相推諉的現象。

將行業性執法歸口為一個執法單位,這在很多地區已經開始試行,而且也將會是下步改革的主要內容,而城管自然也要併到綜合執法隊伍中去。

如果一旦成立綜合執法隊伍,那麼機構的設置可能會採取全員行政編制,都要求具備執法資格,即使不能全員行政編制,那麼也應該是以行政編制為主,下設事業科室,但不管怎麼改,主體還是要以行政為主,因為要確保執法的師出有名和身份的正當性。


遊戲人超超


回家賣紅薯去,城管工作由解放軍退役軍人執行,杜絕現在不受人待見、野蠻執法、惹人眾怒的城管。


辛汶


城管執法隊伍的歸屬問題,在國內各地情況不一,可謂五花八門,有的地方有專門的城市管理局,有的地方歸城市建設局,還有的地方是城管執法大隊,但不管如何歸口和管理,似乎都不怎麼受待見,老百姓的意見都比較大。

關於行政執法的問題,細心的朋友應該可以從近段時間各省分佈的新機構看出端倪來,那就是綜合性執法隊伍將成為必然趨勢。什麼是綜合執法呢?就是專門成立一個綜合執法機構,可能是廳,可能是局,將把其它單位具有執法資格的業務歸口到一起,比如交通運輸的執法、國土資源的執法、林業和農業執法、海洋執法、文化市場執法等這些業務性執法事項,從根本上解決多頭執法,混亂執法的局面,同時也避免責任不清,互相推諉的現象。

將行業性執法歸口為一個執法單位,這在很多地區已經開始試行,而且也將會是下步改革的主要內容,而城管自然也要併到綜合執法隊伍中去。

如果一旦成立綜合執法隊伍,那麼機構的設置可能會採取全員行政編制,都要求具備執法資格,即使不能全員行政編制,那麼也應該是以行政編制為主,下設事業科室,但不管怎麼改,主體還是要以行政為主,因為要確保執法的師出有名和身份的正當性。


元芳有看法


城管的執法功能!不能歸城管!(即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不合法)應歸綜合執法局!城管只能管城市衛生!(攤點攤商!應歸執法局!城管再管下去!民心失盡!對政府得民心很不力!恐是社會不穩定因素!對營商環境十分不力!!!


尋道底呢


主要是自己做的不好,做得好,老百姓可能說要取消這個部門,拿著納稅人的錢,打罵納稅人,搶納稅人的物品。這是執法嗎?


珍惜家人遠離傳銷


工商質監食藥品鹽務物價在縣一範圍基本上己統一整合成一個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土地房產規劃也在整合中。環保,市容(城管局),街道,社居委,整合勢在必行。取消城管局整合成環境監督管理局。


用戶99297942625暖風


我認為公安,交警,城管統一,由公安部門管理。既能擴大執法隊伍又能夠提高執法隊伍的人員素質,是一便宜三家著的好成果!


一點通963


我成都的,看見家門口跳蹬河辦事處的城管集合,數了數快有50人。都是外聘,一看不是正式工。


迪迪一338


全部解散下崗,城管職責交到各門面和門面房所有人,交由街道居委會管理。省錢省事高效,減少人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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