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內江市檢察機關依法對鍾誠提起公訴


龍江檢察 2020-02-14 12:37:53

    內江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鍾誠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內江市人民檢察院向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鍾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內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鍾誠利用擔任隆昌市(縣)原副市(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和內江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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