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遭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騰訊經營主體之一的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日前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50。

騰訊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遭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天眼查數據顯示,2019年10月21日,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同樣被朝陽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40250。

此外,天眼查數據顯示,騰訊公司歷史執行記錄高達101條,涉及全國多個法院,不僅有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也包括騰訊公司總部所在的深圳市南山區法院。

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11月11日,註冊資本6500萬人民幣,法人代表為騰訊董事會主席馬化騰,馬化騰持股54.29%,為該公司最大股東,張志東持股22.86%,陳一丹持股11.4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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