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寺院僧人的職務和稱謂

在中國佛教的寺院組織制度裡,不同的職位有不同的稱呼,瞭解這些職位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瞭解佛教組織和寺院管理。

(1)方丈:原為寺院住持的住所,取自《維摩詰經》中維摩居士雖居於方丈之室而能容納無量之義,亦稱丈室、正堂、堂頭等。後來由於寺廟住持居於丈室而得名,方丈即住持。

(2)監院:也稱監寺、院主、主首、寺主,是總領眾僧的職稱,總管一寺之事務,負責協助方丈,或指揮管理寺院之一切行政事宜。後來為突出住持地位而改稱此名,俗名當家師。 (3)典座:負責大眾齋粥的僧人職稱,此職務雖然是料理飲食等雜役,但是該職位較受重視,通常推舉志行高潔的僧人來擔任。典座的居室,稱典座寮或典座房。隸屬於典座之下而受其使令之僧職,有飯頭、粥頭、米頭、柴頭、園頭等。

(4)寮元:又稱坐元、座元、寮首座、第一座。該職掌理眾僧寮的經文物品、茶湯柴炭、請給供需、灑掃浣洗等,有的寺院中也負責接待各方雲遊僧人的雲水堂。下設有寮長、寮主、副寮、望寮等輔佐其職務。 (5)知客:司掌迎送與應接賓客的職稱,又作典客、典賓。居處稱為客司或知客寮,隸屬於知客之下而受其使令者,則稱知客行者。

(6)維那:又作都維那,舊稱悅眾、寺護,為寺中統理僧眾雜事的職僧。在禪宗,維那為六知事之一,掌理眾僧進退威儀的重要職稱。在其他宗派,維那是勤行法要之先導,掌理舉唱回向等。

(7)衣缽:即衣缽侍者,指掌管住持資具、錢帛的僧人。衣缽侍者的居處,稱衣缽侍者寮、衣缽局、侍局。(8)書記:掌文疏翰墨的職稱,主執山門的書疏,又稱書狀、記室、外史、外記。

佛教寺院僧人的職務和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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