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追究怎麼辦?

三晉新視界


對於這種事情我是這樣看的:

首先,從銀行的日常工作流程來說,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幾乎為0,銀行每天下班前都會核賬,無論是長款(多錢)還是短款(少錢了),銀行櫃檯人員都必須核查清楚才能下班,並且會及時補救,所以,不太可能出現題主所說的把800元打成了80萬,而且還被儲戶用完。

其次,如果真出現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首先應該會追究銀行櫃檯人員的責任,可能要扣績效工資、獎金甚至是要賠償一定的損失,這種重大差錯的確是不應該,並且會責令該櫃檯人員想辦法追回差款!

最後,也會追究儲戶的責任,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了:不是說“離櫃概不負責”嗎,既然是銀行自己出錯,自己為什麼還要承擔責任?其實,對於儲戶來說,這筆“意外之財”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不是自己通過正當途徑得利,當儲戶發行問題時,應該及時告知銀行,並且有義務歸還多出的部分,如果儲戶知而不報,並且將其揮霍殆盡,那麼,你將賠償這筆損失,如果不能賠償的,可能會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如果碰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不要心存僥倖,要及時通知銀行,歸還不屬於自己的存款!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K濤資本


我說一個我親歷的一件事,去年在一個驕陽似火夏季去銀行轉存,我這個人平時喜歡寫寫畫畫,對數字不是特別敏感,記得當時就是看了轉存具體數字大差不差,拎包就走,到了下午時分忽然接到一電話,說是銀行會計下午雜賬時發現櫃員一時手誤都給我轉了3000元,當時還以為是詐騙之類的,想置之不理,但人家說的有理有據,時間,編號,櫃員都說的十分具體,詳細,讓我立馬到銀行去一趟,在一旁的朋友打趣到,奇葩了,銀行只進不出,還能有這樣的事,百年一遇啊!!隨後馬不停蹄的到了銀行,櫃員是一少數民族的姑娘,熱情,周到的不失禮節的招呼了我:大姐真不好意思大熱天的還讓您在跑一趟,實在是我的疏忽大意,說著給我拿了單據詳細的進行核對完事後 說讓我稍適休息,她開車送我回家,我婉拒了,好腿好腳的自己個走走唄,就全當鍛鍊身體了,誰能保證自己個幹啥事都萬無一失呢,誰沒個犯錯的時候呢。


順旺仔


之前我們有一個朋友就發生過類似的情況,前年夏天去銀行轉賬,他平時就比較迷糊,尤其是對數字特別不敏感,由於當時候轉賬的時候由於數目比較大,也就沒怎麼看,到了下午5點多,突然接到電話,說是銀行的,剛開始覺得是詐騙電話,瞎對付幾句就掛掉了,後來一直打了好幾個電話,又發短信,說操作師傅,多給轉了5000塊,讓後把時間地點都說的非常清楚,讓立馬去銀行辦理一下,由於小姑娘說話覺得特可憐,所以就直接去了,後來去核對完之後,還說要請客吃飯,但小夥子太靦腆就沒答應,後來說順路把他開車送回去,但小夥子也覺得不好意思,就自己回來了,之後跟我們說這個小姑娘長的怎麼好看,怎麼對他說好話之類的,覺得挺有面子的,我們當時候說,為啥不刁難一下,他說,人家小姑娘也不容易,就當鍛鍊身體了,自己去一下也掉不了一塊肉,也就這麼招了,挺不錯的一個小夥子,人品挺好,

至於你說的充800給充成了80萬,我覺得不等你開始花,就有人找了,即使你花了,對不起,你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


新古創意


有次我去銀行轉賬,都是我自己的卡,業務員自己辦錯了,給我轉入了幾萬,但是沒有從另一個卡轉出這幾萬,因為是卡,也沒現金,我也不知道他轉錯了,銀行出來我去飯店吃飯,我剛點完餐,他就來電話了,讓我回去辦理,我說我跑不了,坐地戶,你等一會,我把這飯吃了馬上過去,結果銀行那位半小時也等不了,怕我不回去,也不用我按密碼,自己就把錢扣走了。


濃半山1


銀行員工把儲戶的800元打成了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了是否有權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這種職位上的操作失誤也是太大了吧,真的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銀行員工把800元打成了80萬真的是讓人無法相信,這麼大一筆存款要取出來難道就不去仔細核實嗎?


80萬和800元相差了1000倍,這個數字相差這麼多難道就看不出來嗎?

而且取款人已經把錢用完了,我想取款人在銀行存了多少錢難道就不清楚嗎?

即是你不知道或者是忘記存了多少錢,按你存款的數目只有800元你也應該知比800元多也多不到哪裡去,怎不可能你存了80萬吧,你應該知道你自已從來就沒有賺過這麼多錢,更談不上你存了這麼多的錢,再說銀行把錢取出來你也沒有半點猶豫,沒有想到這錢不是你的,直接理所當然把錢領走了,而且還把錢花完了。



那麼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銀行工作人員和儲戶是在合夥作案,他們很可能是預謀已久,經過詳細計劃,有意製造操作失誤,把公款佔為已有,從而達到自已不可告人的目的。


那麼銀行在發現了工作人員把800元打成80萬之後,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否有權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呢?

大家有什麼好的看法?


好運相隨66653672


我們先認定事件的合理性,當事人應當立即到銀行歸還多餘的錢款。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同樣是《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不當得利拒不歸還的,涉嫌侵佔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首先當儲戶發現自己戶頭多出許多錢款,應立即到銀行進行核對,更不應該使用這筆錢並花完;其次銀行在發現失誤後立即聯繫儲戶,向其道歉並要求對方歸還錢款。因此銀行有權對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追回錢款,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也有義務返還銀行錢款。


zl初心


這是銀行多打了,如果儲戶存錢時銀行🏦給少寫幾百,這存錢的儲戶當時也沒細看,多少天后取出來再看時肯定得去找銀行,那銀行🏦會認嗎?銀行🏦的專業人士能回答這個問題嗎?銀行方面肯定會手一指讓你看,儲戶離櫃概不負責!既然離櫃概不負責那儲戶離櫃跟你銀行🏦也就沒有了任何關係,那你們給多打了怪誰呢?



Gungun紅塵


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誤存成80萬元,儲戶隨後把錢全部揮霍一空。這確實屬於銀行當中很典型的案例,下面我就從儲戶和銀行員工兩個角度來為大家分析一下。



從銀行員工的角度來看

我自己剛從事銀行工作的時候,也是從櫃員開始做起的,甚至是做了很長一段時間,所以櫃員能出現的操作錯誤我基本上也全部犯錯一次了。從櫃員的角度出發,如果給儲戶存錯了錢,那肯定是櫃員的失誤所致,責任先在櫃員身上。

例如我,我曾經就把給儲戶的100元存款誤存成了1000元,下午結賬的時候才發現少了900元,我給儲戶打電話麻煩他過來還款,可是儲戶不配合,這900元是我自己墊付的,銀行也對我下了業務差錯處罰;當然,絕大多數的儲戶都很好說話,一般銀行員工多給他的賬戶裡面存了錢都會過來還給銀行的,素質真的很高

我舉例子的意思並不是說儲戶想還就還、不想還就不還,對於錯誤金額較小時,儲戶不還時銀行員工確實有可能會自己墊付,畢竟是自己的錯誤在先;但是,對於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800元誤存為了80萬元,需要墊補的金額數字已經極為龐大,別說櫃員負擔不起,整個營業網點也是沒有這個能力的,所以儲戶真的抱著不歸還多餘款項想法的話,那銀行只能選擇報警。從儲戶的角度來看

對於部分儲戶來說,他們對於銀行一直抱有先天的敵意,我個人感覺矛盾點主要是出在銀行櫃檯擺放的“離櫃概不負責”指示牌上,儲戶總感覺銀行存在店大欺客的行為,但我想說那只是十年甚至是二十年以前的情況了,現在的銀行真的很弱勢,客戶投訴的渠道多、銀行對員工的懲罰力度大,大家想想銀行真要是少給了儲戶錢,儲戶向銀行網點上級部門、央行或者銀保監局進行投訴的話,銀行敢不還給儲戶錢嗎?

所以,對儲戶來說,櫃員把80元誤存為了80萬元,這本身是櫃員的錯誤。不要把櫃員的錯誤轉嫁到自己身上,這不是明智之舉,更不要像題主所說的儲戶那樣把“不義之財”揮霍一空,因為一旦償還不上的話,那面臨的就是侵佔罪的判罰,這屬於刑事犯罪,至少要面臨五年以上的牢獄之災。



綜上所述,儲戶如果真的遇到了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800元的存款變為了80萬元,千萬不要頭腦發熱做出一些不合法合規的行為,更不要以為把錢揮霍空了就是佔便宜,銀行雖然沒有辦法,但法律會讓你付出應有的代價!


A0A號解說員


就算櫃員按錯了,超過5萬元需要主管指紋授權並核對。如果主管腦袋也進水了到晚上結賬時很容易核對出來並及時聯繫客戶配合調整回來,如果客戶不配合系統也可以操作調整,如果客戶敢把這筆錢花了就是客戶的問題了



詩明lee


作為一個從業八年的銀行工作人員,負責任的告訴你這是不可能的,首先,銀行業務到了一定金額都有複核人員,沒有相應權限的授權,業務是提交不了的,再者假如複核人員也沒看清提交了,那這筆所謂的存款一定是通過現金或者轉賬方式給他存進去的,不論何種方式,當天都能發現,如果數額相差這麼巨大,首先銀行人員會幫你限額,你根本用不了這次筆錢,然後會打電話給你過來撤銷賬務,如果客戶不來,銀行可以強行撤賬,所以根本不存在這種情況。再者,有點腦子的人會去用這筆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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