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結小技巧|會計差錯與賬務調整

年結階段,不少會計對跨年度賬務調整感覺頭疼,尤其是一些大公司的財務主管,表示常常會碰到諸如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這類會計處理事項,小則影響到報告年度稅費,大則影響報告期財報數據質量。為此,筆者整理出幾類常用賬務調整以及差錯更正會計處理方法,希望能解諸位燃眉之急。(本篇例題適用企業會計準則)

差錯類型

賬務調整通常是由於會計核算出現差錯需要更正。會計差錯類型很多:有會計確認、計量、報告環節等差錯;有管理薄弱、基礎工作差,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範圍不明其他原因造成的會計記賬、計算差錯;有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責任心不強,對於經濟業務中不確定因素的會計估計差錯;濫用會計政策、差錯更正方法;等等。

賬務調整方法

常見的賬務調整方法有:紅字沖銷法、補充登記法綜合賬務調整法

紅字沖銷法,先用紅字沖銷原錯誤的會計分錄,再用

藍字重新編制正確的會計分錄,重新登記賬簿。該方法適用於會計科目用錯及會計科目正確但核算金額錯誤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如及時發現錯誤,沒有影響後續核算情況下多采用紅字衝消法。

補充登記法,通過編制轉賬分錄,將調整金額直接入賬,以更正錯賬。它適用於漏記或錯賬所涉及的會計科目正確,但金額小於應計金額的情況。

綜合賬務調整法,將紅字沖銷法和補充登記法綜合運用,一般適用於錯用會計科目這種情況,且主要用於所得稅納稅審查後的賬務處理

電子賬實務中,利潤表賬戶期末

結轉默認成本費用類賬戶貸方轉出收入類賬戶借方轉出,因而在記賬時分錄列示禁止記入默認方向的,調賬涉及損益類賬戶對常規記賬方向可採用負數表示。在對涉及損益類賬戶進行調整時,要根據電子賬特點,靈活運用賬務調整方法進行差錯更正。

前期差錯更正處理

按照編制財報時間,財報分為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其中,年報跨度最大,時間是公曆1月1日開始,12月31日結束,又稱會計年度,財報年度基準日。因此,在涉及前期差錯時,這個前期指的是報告年度(財報年度基準日)那段時間。

前期差錯按照重要程度分為重要的前期差錯和不重要的前期差錯。會計核算中,評價某些項目的重要性時,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一般來說,應當從質和量兩個方面進行分析:從性質上說,當某一事項有可能對決策產生一定影響時,就屬於重要項目;從數量方面來說,當某一項目的數量達到一定規模時,就可能對決策產生影響。

對於不重要的前期差錯,採用的是未來適用法,即企業不需調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但應調整發現當期與前期相同的相關項目。屬於影響損益的,應直接計入本期與上期相同的淨損益項目;屬於不影響損益的,應調整本期與前期相同的相關項目。

重要的前期差錯的處理:如果能夠合理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則前期重大差錯的更正應當採用追溯重述法;如果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可以從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間開始調整留存收益的期初餘額,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餘額也應當一併調整,也可以採用未來適用法

調賬方法和差錯更正的綜合運用

賬務調整方法基本就是前面提到的三類。但是,會計確認、計量等判段依據不同,甚至是錯賬發生、發現時間點,都會使調賬方法產生差異。

(一)可直接調整的錯賬

1.年結之前發現的差錯

企業發現當期錯賬一般情況下直接調整錯賬。在本月內發現的錯賬,調整錯賬本身即可,軟件記賬的可根據權限直接處理。本月以後發現錯賬,影響到利潤的錯賬,但沒有跨年度,需要先通過相關科目最終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進行處理。

對上一年度錯賬,在上年度決算財報編制(年結)前發現的,可綜合利用上述三種方法進行調整,對影響利潤額錯賬須一併調整“本年利潤”科目以及

核算內容

2.年結以後發現的差錯

年結以後到財報批准報出日發現的,對於不影響報告期利潤的項目,可以直接進行調整。有一類上一年度錯賬並不影響報告年度的稅收,但與本年度核算和稅收有關,可根據上一年度賬項的錯漏金額影響本年度稅收金額直接調整本年度有關賬項。

資產負債表日後期間,發現屬於報告年度(以前)差錯,影響報告期利潤的項目,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調整,彙算清繳尚未完成的,同時調整應交企業所得稅。


以下為資產負債表日期間、非資產負債表日期間發現屬於報告期(以前年度)差錯的處理方法案例:

果果公司年報於2020年4月30日批准報出,資產負債表日期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報告期為2019年。本題涉及差錯為少提20萬折舊(重大),200元折舊(非重大),報告期以前(前期)差錯時間假定為2018年,發現時補提折舊。問如何進行調整。

年結小技巧|會計差錯與賬務調整

(二)不能直接調整的,按審查出的錯誤額調整利潤情況的賬務調整法

該類方法常用於材料採購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結轉、生產成本核算等形成產成品發生的錯誤,將錯誤額根據具體情況在期末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以及當期銷售產品成本之間合理進行分攤。這種調賬方法,常見於稅務師對企業進行納稅審核時發現涉及以往已售庫存差錯調賬,如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還需按該號準則規定處理。下有一案例可參考:

稅務師2019年11月對果果節能燈有限公司進行納稅審核,發現該企業當年度8月購進原材料時將應計入成本的運費65000元計入了銷售費用,由於企業該批材料已經部分用於產品生產,當期未全部完工,且當期完工的產品部分已經出售,因而不能按照審核發現的65000元全部作為錯賬調整金額。已知企業當月的原材料科目餘額是500000元,生產成本科目餘額是300000元,庫存商品科目餘額是680000元,當期發生的主營業成本是440000元。問本期銷售產品應分攤金額以及調整的賬務處理。

【分析】原材料部分用於生產,當期未全部完工,完工產品也只是部分售出。因此,受到影響的賬戶是“原材料”“生產成本”“存款商品”和“主營業務成本”。

年結小技巧|會計差錯與賬務調整

“增值稅檢查調整”專賬調整

增值稅一塊,大家對《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比較熟悉。以下為“應交稅費”中與增值稅有關的明細科目:

年結小技巧|會計差錯與賬務調整

有關增值稅明細賬項如何結轉不再複述。但是,在增值稅核算上有一類差錯更正,筆者需要在此提一下。在

稅務機關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情況進行檢查後,涉及到增值稅涉稅賬務調整的,採用的並不是常規賬務調整法,需另設立“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專門賬戶。調賬過程中與增值稅有關的賬戶用“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替代;全部調賬事項入賬後,結出“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的餘額,並將該餘額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中。處理之後,該賬戶無餘額。

例題:2019年11月15日,經主管稅局檢查,發現果果公司9月份購進的甲材料用於集體福利,企業僅以賬面金額15000元(不含稅價格)結轉至“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另有8000元的乙材料購入業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規定,相應稅金已於上月抵扣。稅務機關要求該企業在本月調賬並於11月30日前補交稅款入庫(不考慮滯納金和罰款)。

【分析】

年結小技巧|會計差錯與賬務調整


賬務差錯千奇百怪,但調賬方法大同小異。會計在調賬處理過程中要找到差錯原因,關注在年結、財報批准報出日特殊時期發現的跨期會計差錯,靈活運用紅字沖銷法、補充登記法和綜合賬務調整法等三種調賬方法,進行相應更正處理。

對於前期差錯,企業要根據重要性原則,選擇是適用採用未來適用法還是追溯重塑法。前期差錯採用追溯重塑法調整的,應調整發現年度財務報表的年初數和上年數;在編制比較財務報表時,對於比較財務報表期間的前期重大差錯,應調整各該期間的淨損益和其他相關項目;對於比較財務報表期間以前的前期重大差錯,應調整比較財務報表最早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數字也應一併調整。

另外,在涉及被稅局機關調整的增值稅有關明細賬項時不按常規賬務調整,須單獨設立“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進行替換調整,該調整賬戶餘額最後轉至“未交增值稅”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