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後離職了還有義務給原公司提供生育津貼的資料嗎?有義務嗎?

劉慢慢


寫的前後經過不太清楚,我只說下我知道的,2013年的時候,公司產假是剖腹4個月順產3個月,無論你休的早還是晚就那麼多時間,當時財務跟我說的是,產假期間工資不是公司發放的是社保給的(也就是說產假4個月公司沒有發工資給我),休完產假來上班時把一些資料提供給公司就可以把產假的錢報下來。無論這期間在醫院生產花多少錢,總之最後社保報下來錢都是固定的,我記得只有萬把塊錢。

不知道你生產完就離職了有沒找公司報產假錢呢?休產假這幾個月公司有沒有給你發放工資?如果公司在你產假期間都沒發工資給你,你也離職有兩個多月了我個人認為你配不配合都可以。


lu130609


有義務!不僅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而且要加緊辦理。如果因為公司原因拖欠辦理進度,影響產假生育津貼發放或過期超時,公司得承擔這個賠償責任。[劉豔律師,18010663652(微信同號)或13880210745(微信同號),從業十多年,經辦案件上百起,同時編著中小學法制教育類圖書《法制與禁毒》《禁毒教育讀本》等系列叢書三十餘本。引擎搜索網站“成都離婚繼承律師網,劉豔律師”或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律師劉豔”,瞭解更多相關內容]


劉豔成都律師


如果,生育女職工產假期間,沒有在離職單位領取工資,產假後也不通過離職單位向社保申領生育津貼,則無需向離職單位提供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的資料。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下面我來說說這個案例。

1. 寶媽享受了產假,這是你的權利;公司批准了你的產假,並在產假期間支付了你的工資,公司也做到了它的義務。

 

2. 產後寶媽想要多請2個月假,公司不批,這是公司的制度問題,可以說不夠人情,但是不是說必須要批准的,所以公司也沒有過錯。

 

3. 寶媽想要辦理失業保險,需要具備以下一些條件:

第一種情況,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二種情況,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寶媽可以根據上述某個條款,跟公司協商辦理。

 

4. 生育保險是要買滿一年才可以享受的,就當寶媽已經買夠一年生育保險,那麼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你在產假期間,生育津貼已經由你的單位按照你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了。所以,你的公司需要跟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按照規定撥付給公司。

 

5. 生育津貼,是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所以,公司也有權在社會局發放給你的生育保險補貼那筆錢裡面扣除了已經支付給你的工資再把剩下的給你。即是說,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


玲瓏小姐


除非你不想要津貼了!那你就不提供唄!公司又不損失什麼!


司馬大公子


如果產假期間,在公司領取工資,你有義務提供領取生育津貼資料;若你未領取工資,公司違反勞動法,公司應補發工資。休完產假後再請假,公司未批假也屬正常,你本人有困難自己想辦法克服,應到公司上班。


海州灣3348


需要配合提供!


偶遇


贊同這個觀點:

如果,生育女職工產假期間,沒有在離職單位領取工資,產假後也不通過離職單位向社保申領生育津貼,則無需向離職單位提供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的資料。


石家莊普法


提問者如果是生完孩子就離職的人,真真兒的是不給孩子積德啊!問題是,提問者你是女的嗎?或者你提這個問題的意圖,根本就是想讓更多的女人找不到工作,你就開心了?女人找不到工作,就會在家生孩子了?飯都吃不上了,會生孩子?


手機用戶63530587839


你既然已經離職了,就跟這家公司沒有什麼法律關係了,你是沒有義務幫它提供生育資料的。但是作為一個有感情的人,個人覺得如果不太麻煩的話,你應該可以幫這個忙。畢竟你曾經為這個公司而工作,你也是從中收穫了金錢和經驗。俗話說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

僅僅是 自己的一點淺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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