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案件,承辦法官有沒有義務向當事人通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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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案件,承辦法官有沒有義務向執行人通報情況?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按照職責執行法官是應該和執行人交流,執行情況的,包括被執行人的收入情況、財產信息等方面,但是,執行法官非常忙,你想想一個執行法官手底下有近百個、或者幾百個執行的案件,工作非常繁忙,任務非常繁重。哪有寶貴時間和您溝通交流,通報被執行人的情況啊?您能聯繫到執行法官就不錯了。所以請您經常和執行人員多交流、多溝通,增加感情請求法院儘快把你的案件完結結案。(提供法律服務)


仁者無敵wnfw


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案件,不管是對申請執行人,還是被執行人,法官都有義務向其通報情況。但是,通報的範圍和程度卻不是一樣的,而且在實際司法活動中,執行法官並沒有那麼多精力去從頭到尾的一一向當事人通報情況,但是關鍵的環節是必須通知的。

01

強制執行過程中,法官對申請執行人的通報要求

強制執行的程序一般由申請執行人發起申請,法院受理後正式進行強制執行程序,法官需要為此展開一系列的工作,而這個工作中有的需要申請人的配合,有的需要申請人的協助處理,所以就需要保持信息的暢通和案件進展的溝通。

比如,法院在依職權查詢了被執行人的全部財產線索後,如果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那麼會採取終止本次執行,需要告知到申請人;同時還會要求申請人提供一些其他法官不掌握的財產線索供核實。

假如有財產可供執行,那麼採取執行措施的進度,比如查封、財產價值評估、拍賣處理都應當通知申請人知道。

02

強制執行過程中,法官對被執行人的通報要求

強制執行案件並不是單方的執法活動,在此過程中被執行人有義務來配合法官的執行工作,同時從被執行人知情權的角度來看,法官都有對被執行人的通報要求。

比如,當法官採取強制執行程序後,會向被執行人發出財產報告令,要求被執行人主動向法官彙報財產情況,以供法官查詢。假如,法官查封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也有義務向卡主發出查封通知。

綜合來看,法官對被執行人的通知更多是因為工作的需要和知情權的保障,但在實際工作中,因為案件的複雜和工作量巨大,往往很難做到面面俱到。

結語

不管是申請執行人還是被執行人,要獲得對實際情況的知曉,最好的方式就是積極主動的與承辦法官溝通。

法官往往不會在非必要環節事事向當事人通報,但當事人主動詢問和了解,通常法官會告知其實際情況,所以自己動起來,去了解所需要了解的東西最為重要。


悟法析律


針對你的提問,我先回答一下。在實踐中,有一些執行法官對於案件的進展是會聯繫當事人的,當然這可能是案件有新情況的時候,比如查詢到了財產。

對於執行案件,更多的是自己主動去聯繫辦案法官,因為現在執行法官辦案壓力很大,他們同時可能有幾百個案子在處理,不可能只盯著某一個案件,如果這個時候,你不聯繫他,可能太多的工作壓力下,就算案子有進展,他也不一定能夠記得。

我是徐強律師,歡迎關注我,瞭解生活中的法律知識。如有問題,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徐強律師


一般來說,申請強制執行之後,法院會依職權對被執行人是否具有財產可供執行進行查控。若是嚴格的依照法律規定,法院是有義務告知申請人相應的信息和情況。總體來說,從立案之後的權利義務,財產情況,採取的執行措施,到後面評估,拍賣等等都應當通知申請執行人。

例如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強制執行申請立案受理後,應當及時將立案的有關情況、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書面告知當事人;應當及時將案件承辦人或合議庭成員及聯繫方式告知雙方當事人。對依職權調查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和被執行人申報的財產狀況,應當主動告知申請執行人。

當然,想要法院依法依規,嚴格落實每個規定,這個基本也不太現實。不過,執行案件最重要的便是財產狀況。對於被執行人財產狀況,不管被執行人是否具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都會將相應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當然,實踐中想要了解執行案件的進展情況,更多的是申請執行人主動聯繫執行法官瞭解。畢竟誰著急,誰就得主動!


葉律師


人找不到,電話沒聽,該怎麼辦?


手機用戶51512592791


您好!法律沒有規定承辦法官有這樣的義務,但你可以一段時間詢問承辦法官案件的進展,這個法官還是會跟你說的!


追趕太陽的小水滴


法官有時候還起反作用。


茶亦醉我何必酒


高院有執行案件各節點時限規定,承辦法官有責任向申請人通報執行進展情況,申請人有權利主動,積極詢問。


哈爾濱恆新商貿


有義務向當事人彙總執行情況


黎明32720


從客觀的角度看應該有義務通知你,但也不是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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