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之子周海嬰,打官司索要父親稿費,官司打了十幾年,被稱愛錢

周海嬰,魯迅和許廣平唯一的孩子,一出生就是“星二代”。然而,他被人們熟知,並非因為文采出眾,而是他打了十幾年的官司,只為索要父親的稿費。

有人說,作為大師的兒子,卻如此愛錢,實屬不應當。

可這件事,終究難分對錯。

魯迅之子周海嬰,打官司索要父親稿費,官司打了十幾年,被稱愛錢

一、魯迅和許廣平唯一的孩子

周海嬰出生於1929年9月。

當時魯迅與許廣平,其實並不打算生養孩子,但在魯迅48歲那年,卻還是意外迎來了一個新生命。

在周海嬰出世時,許廣平曾一度出現難產的跡象。當醫生為此徵求魯迅意見,魯迅不假思索地說:“留大人。”

萬幸的是,母子平安,周海嬰也成了魯迅和許廣平唯一的孩子。

魯迅為其取名海嬰,視其為上天的恩賜,對他細心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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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代大師,魯迅不喜歡傳統的中國式教育,更不喜歡責罰、禁錮或將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孩子。他對周海嬰,很少苛責,更多的是注重品質培養,教他知識,讓他更有毅力,視野更寬。

1936年,周海嬰7歲。

年幼的他,對於父親的病情懵然無知,一讀書回家,便邊上樓邊叫著父親。魯迅則忍著咳嗽答應著。

魯迅溘然長逝時,仍念著海嬰,而直到此時,周海嬰這才驚覺自己失去了父親,不由悲慟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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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周海嬰會子承父業,成為像父親一樣偉大的文豪巨匠,但周海嬰卻從8歲開始,捧起相機,只為了記錄父親去世後的每個點滴。

後來的周海嬰,成了有名的攝影家。

攝影評論家劉鐵生說,周海嬰的攝影作品不僅記錄了魯迅的摯友、周氏家族,還以平民真實的視角記錄了大量社會底層的人,這與魯迅的精神一脈相承。

“因為他是魯迅的兒子,心靈深處有著父輩同樣的關注”。

二、索要父親的稿費,官司打了十幾年

關於周海嬰索要父親稿費的官司,我們先來梳理下時間脈絡:

新中國成立後,國內出版社紛紛出版魯迅作品。

當時,正是建國初期,百廢待興。

1952年 4月,許廣平和周海嬰寫信給馮雪峰(當時的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表示願將魯迅稿酬贈與給國家,參與新中國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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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許廣平與世長辭。

然而,10多年後,戲劇性的事情發生了。

1981 年3月下旬,周海嬰給人民文學出版社寫信:“請將歷年來魯迅書籍的版稅、稿 費予以結算。”人民文學出版社非常意外,表示,當年不是捐獻給國家了嗎?

1981年年底,人民文學出版社經批准,與日本學習研究社等,簽訂合作出版《魯迅全集》的合同:出版《魯迅全集》,並由日方支付了21萬外匯人民幣的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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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嬰得知此事後表示異議,經文化部、出版局領導出面做工作,然而雙方並沒有和解。

1986年6月28日,周海嬰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訴稱人民文學出版社侵權。

1988年6月23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許廣平、周海嬰將魯迅著作稿酬贈與國家的行為有效,現周海嬰反悔,要求追索已贈與國家的4萬餘元稿酬,本院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之後,周海嬰不服,上訴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1989年12月12日調解結案——

“人民文學出版社向周海嬰補開捐贈書,支付魯迅首發作品稿酬1242.2 元。”

三、作為魯迅的後代

已經答應捐獻給國家,為何出爾反爾呢?

這件事,或許還是因為家庭生活困難。

周海嬰夫婦共育有四個子女,此外,周海嬰還曾患病,生活拮据,因此才提出了索要父親魯迅的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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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年捐獻稿酬,曾有一條,即人民文學出版社將這筆款項以“魯迅稿酬”的名義在銀行立戶存儲,以備許、周需時支取。

而周海嬰認為,自己已經到了生活困頓之際,便想著取出這筆錢。

其實,排除對父親的愛,周海嬰並不認為“魯迅之子”是個很光榮的稱呼。

因為是名人之後,他待人處事必須格外小心謹慎。有時連自己的興趣,也不能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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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嬰很喜歡無線電技術,十幾歲的時候,還用自己的壓歲錢,報考南洋無線電夜校,考取了業餘無線電執照,並在自己家裡玩起了無線電臺並架起了天線。

然而沒過兩天,他的這些東西就被迫拆除。

只因上頭認為,他們家往來的人很多,很容易引起特務的注意。

周海嬰回憶在北大物理系讀書時,同學可以打橋牌、跳交誼舞,他出於好奇,偶爾走去觀看,就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說什麼“魯迅的兒子不好好讀書,只知道打牌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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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失去了常人應有的生活方式。

此後,他不論在什麼單位工作,除了偶爾需要公開說話外,基本見不到他的身影。

不但如此,連他的兒子,也脫離不開魯迅的光環。

1979年,周海嬰的兒子周令飛申請到日本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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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後代要出國,這在當時是件重大的事情,這引起了有關部門的格外重視。

而周令飛在留學期間與臺北姑娘張純華的愛情,在當年海峽兩岸的形態下,竟然釀成了舉世關注的重大事件——魯迅的後人不思“思想改造”,準備“叛逃”。

可這,只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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