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金期間還可享受哪些待遇?

  上一期我們講了失業人員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麼?標準是什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這一期,我們繼續來講一講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能享受哪些待遇?

  具體是什麼情況,快來看看吧!

  一、失業保險金續領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不能重新就業,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可以申請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標準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

  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為其辦理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三、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卹金。失業人員死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併領取。但因參與違法活動致死的,不得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卹金。

  四、女性生育補貼

  女性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可一次性領取相當於本人3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生育補助費。

  五、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各種形式的就業創業培訓的,可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對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


  依法註冊登記並經許可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派遣服務機構,向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民工提供職業介紹服務,且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民工與用工單位或勞務派遣公司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實際就業人數給予職業介紹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500元,每人每年只可享受一次,不得重複享受。

  六、一次性創業補貼

  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實現自主創業,並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3個月內,可以提出申請,由就業資金給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 。

  對在取暖期內當月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按照每人每月225元的標準發放失業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按月隨失業保險金髮放。

                     能享受的待遇

                    是不是非常多呢~~

                       當心~~

                  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是需要停止或暫停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領取失業金期間還可享受哪些待遇?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二)移居境外的;

  (三)無正當理由3次拒絕就業服務機構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的;

  (四)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暫停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應徵服兵役的;

  (二)從事有報酬工作的;

  (三)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勞動教養的;

  (四)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您是否還遇到下面這些困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與本人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與本人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由原單位失業保險關係所在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失業保險關係轉入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轉出地失業保險金標準支付。

  失業人員在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時,由於單位原因中斷繳費的,怎麼辦?

  單位和職工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由於單位原因中斷繳費的,在職工失業後計算失業保險待遇時,按中斷繳費每滿一年,核減1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減少的失業保險待遇,由單位支付。

  失業保險費能否減免?單位無力繳納失業保險費怎麼辦?

  失業保險費不得減免。單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暫時無力繳納的,由單位提出申請,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核定緩繳期限下發緩繳通知書後,方可緩繳:

  (一)經營困難連續3個月未發給職工工資(含生活費)的;

  (二)單位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限內的;

  (三)單位因自然災難造成嚴重損失,無法正常生產經營,處於停產期間的。

  緩繳期限自核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期滿無正當理由仍不繳納的,自緩繳期滿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拒不繳納失業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地方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徵繳。

  農民工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一年,本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期限為每滿一年補助1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補助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政策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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