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眾西關海業主需補交房款最高60萬,甚至還有5.3%豪宅稅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地處荔灣的金眾西關海多名業主接到開發商發來的通知,稱業主所購買的房產面積存在差異,要求業主補交面積差價。據不完全統計,此次涉及補差價的業主有上百戶,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差距最小的為5.90平方米,最大的為9.59平方米,根據當時6萬元/平方米的單價來算,各業主要補房款差額30萬-60萬元不等。

金眾西關海業主需補交房款最高60萬,甚至還有5.3%豪宅稅

金眾西關海 實景圖


除了補交房款,部分房子面積變大之後,達到144平方米的豪宅標準,還需要繳納5.3%的稅費,這筆費用也高達數十萬,雙向疊加的業主,可謂苦不堪言。

補籤合同後合理誤差從3%變6%,業主懷疑被下套

業主表示,開發商跟業主簽過兩次合同,第一次的購房合同寫明:如果套內建面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則按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房價款。如果絕對值超過3%,業主有權選擇解除或繼續履行合同。如果繼續履行合同,那麼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開發商負責,所有權歸業主。

而第二次開發商要求業主籤補充協議,其中將合理誤差從3%變6%,房屋實測建築面積的,其中面積誤差比在6%以內(含6%)部分由業主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單價補足,超出6%部分的房款由開發商負責,雙倍返還業主。

據大部分業主反饋,他們的面積大部分誤差超過3%但在6%以內,在簽訂第二份補充協議之後,業主仿若掉入開發商設定好的“套路”。

金眾西關海業主需補交房款最高60萬,甚至還有5.3%豪宅稅

信息時報發表評論


律師指出,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針對商品房面積誤差問題,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處理方式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執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條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如果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約定價格補足,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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