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還是買房,目前依然也還是存在爭議的,無論是租房還是買房,本質目的都在於解決住房問題,而買房比起租房唯一的優勢,大概就是擁有房子的產權了,然而,買房另一項費用,卻是讓不少有房一族深惡痛絕。
在沒有產生業委會的情況之下都是由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有了物業的情況之中,大家每個月都要繳納物業費,在此情況之下也是讓很多人想象不到為什麼自己買了房子以後,還要去交物業費,物業費就跟每年繳納房租一般,甚至於大家覺得現在的物業權利是越來越大。
經常有朋友抱怨到,本來這個交物業費應該是得到相應服務才是,結果不僅服務沒有反而感覺自己花錢買的房子,住進來之後卻是每年都在給物業交租的感覺。一旦說錢交的不及時了,或者少交了,輕則斷水斷電,重則半夜來敲門。因此取消“物業費”的呼聲變高了。
其實物業公司畢竟為業主提供了服務,小區衛生的打掃、小區安全的負責、小區的用電照明、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修理等多方面,均由物業公司負責,比起房租,物業費其實還是要便宜不少。
另外,關於業主自治也未必靠譜,如果讓業主自己組織管理小區,顯然在快節奏的今天,不少業主根本就沒有時間和精力,也很難達到意見上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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