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違規違法行為出清的風險

隨著科創板的越來越近,市場已經感覺到註冊制度不是隻聞聲響不見人了,而是山雨欲來風滿樓。證券法的修改正配合科創板也呼之欲出。業已明確的方面來說,加重對證券市場違規違法的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的呼聲甚高,那麼對市場而言,就會面臨一個重要的問題:這就是違法違規行為的出清問題。這是因為過去對違法違規的懲罰力度比較輕,一旦加重了,部分違法者或許避重就輕,提前引爆自己。

從“兩康”的事件看,這些違法行為之巨大是觸目驚心的。但是我們並不能說300億的違法行為就見頂了,或許市場還有更加重大的事件會爆發。這些公司或許會把歷史上積累起來的虧損、造假一股腦的甩包袱。有如下特徵的公司是要當心的。

1,曾經被市場懷疑和揭露的公司,過去被遮掩過去了,現在可能會再次出現問題。2,經營違反同行業的一般規律,出現異常營收的公司。

3,被監管層曾經警告,處罰的公司。

4,在財務審計中會計師無法發表意見,發表否定意見的公司。

5,在財務報告中應收款巨大,存貨巨大,減值不足,利潤看起來豐厚但資金鍊緊張的公司。

6,沒有特別充分的理由而更換中介的公司和不斷更名的公司;

7,大股東大量質押資產的公司。

8,主業不清、無大股東的公司,大股東失聯跑路的公司。

9,高負債、低貨幣資產,現金流持續減少的公司。或者高貨幣資產而利息收益不對稱的公司。

10,經營收入和利潤持續下降的公司。

11,頻繁改變名稱和主業的公司。

12,高商譽資產的公司。

13,頻繁併購而業務無法持續增長的公司。

14,多元業務不斷蹭概念熱點而沒有實質性技術和利基的公司。

15,主要業務在外貿易而訂單突兀增加,有限制性股票解禁的公司。

16,大股東大幅度減持的公司。

17,大股東有行賄、受賄以及違法違規資產侵吞佔用的公司。例如大股東對上市公司資產的佔用,不公平交易等等。

18,用違反常識的理由說明經營變故的公司,例如扇貝跑路,牲畜餓死。

19,參與psp、高利貸等業務的公司。參與類似風能,光伏等殘酷競爭性行業的公司。

20,經營自我循環,實質是龐氏騙局的公司,例如樂視的生態化反類型。

出現這類暴雷的事件一般都會在財報公佈的事件階段,當然並不能排除非財報窗口期。在證券法修改生效前的這個階段,可能會有頻發的地雷出現。

從上市公司的目的性看,造假的主體似乎民營公司更多一些。相對而言,央企的監管嚴格,利益主體是國有,因此,違法違規的個人利益性不強。當然,這並不能完全排除此類公司違法的可能性。

3600多家公司,有百分之一公司違規違法,也有幾十家企業。至於如何迴避?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判斷,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註冊制度將是A股的一次革命,在帶給長遠利益的同時,也會帶來短期的陣痛。我們不能用自棄的態度度過這個階段。只有用心的研究公司,密切跟蹤手中看好的股票的價格變化,一旦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絕不能盲目的買進股票,以為買多幾個股就平衡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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